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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扛起建设先行示范区主体责任: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党史研究室编 来源: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年 责任编辑:manman 2025-04-25 人已围观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深圳始终坚持依法治市,以法治助推改革、以法治保障改革,增创城市竞争新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成为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保障。深圳的法治建设始终与改革开放同频共振。从早期提出“依法治市”到“打造一流法治城市”,再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新时代使命,深圳一直努力把法治锻造成最强核心竞争力之一。在全面总结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经验的基础上,深圳把建设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作为切人点,逐步将“示范”范围扩大至全市,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冶方式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发挥法治在推进“双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打造国际一流法治营商环境,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
 
民主法治建设迈上新水平。深圳进一步拓展人大代表基层工作平台和活动阵地,从2017年底70多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挂牌成立,到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的社区联络站网络平台,支持和保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打通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确保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更好地行使权利。2018年,《中共深圳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出台,支持市政协依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建言资政、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机制。2019年,政协提案工作质量评价机制在全国推广,为全国政协工作提供“深圳经验”。5年来,政协就人大立法计划和食品安全、养老等事关深圳改革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地方性法律法规等立法项目开展协商,建议采纳率达80%以上。

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201712日,在纪念深圳经济特区授权立法25周年座谈会上,玉伟中强调坚持立法先行,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充分发挥深圳特区立法试验田作设、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城市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新经济形态等民生领域和发展重点,加快制度供给,以立法促发展惠民生,助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有序推进。2018年,推动“深圳90”改革,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两个规章,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以立法举措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创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发展环境。2019年,建立人大立法与政府立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出台《深圳市政府规章立法技术规范(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程(试行)》等立法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行政立法工作规范。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出台,依法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梳理形成首批立法变通规定建议事项。2019年底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与民营企业家评价调查报告》显示,深圳法治环境指数得分居全国第一。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野生动物交易与滥食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深圳立即将相关立法提上日程。5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正式实施,深圳成为大陆第一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26日,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出台,率先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最大限度地解除在深创业者的后顾之忧,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让创业创新持续成为深圳经济发展最根本的推动力。10月,《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出台,明确实行市场准人负面清单制度。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圳率先通过立法手段进行监管,在《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中增加有关条款,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11月1日,全国首部覆盖科技创新全生态链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正式实施。
 
推动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2017年4月6日,王伟中出席中国法治论坛开幕式并致辞,提出加快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城市。8月4日,深圳正式印发《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明确了新时期法治深圳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等重要内容,部署了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任务和举措。12月27日,深圳召开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从加快形成完备的地方法规规范体系、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入手,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城市。2019年,深圳围绕“法治城市示范”目标定位,组织开展了法治领域18个课题调研,在制定贯彻落实先行示范区意见的六年行动方案中提出22项法治建设工作举措。2020年6月19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的公示》,深圳人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为首批获评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前海法治示范区建设不断深化。作为国家批复的唯一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前海在法治创新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17年,前海成立了全国自贸区第一个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全国自贸区首份法治建设专项规划纲要,成立全国第一家按法定机构模式治理的仲裁院,前海法院全面实施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审判机制改革。2018年,出台《关于支持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先行先试若干举措的意见》,提出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四大方38条改革举措,制定《加快建设前海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2年)》,加快推动“前海法治2.0版”建设。成立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强化前海合作发展引擎作用。发布前海法治指数评估报告,出版全国首份区域法治建设蓝皮书,为全国自贸区法治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样本。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选址前海,在前海建立了全国独有的两审终审审判体系。前海公证处首创跨境公证法律服务。2019年11月,集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多元化调解、法治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前海法治大厦正式启用,标志着前海建设“一站式”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迈上新台阶。前海与国际接轨,率先建立了系统规范的香港地区陪审员制度,截至2020年5月,先后选任32名香港地区陪审员参审案件419件,对提升涉港案件审判专业水平和区际司法公信力具有积极意义。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落户前海,引人境外调解组织和调解人才加盟,聘请77名外籍和港澳台籍调解员。截至2020年5月,香港地区调解员成功调解商事纠纷案件622件。作为区域法治发展的先行者,完备的国际化法治生态体系己在前海形成。

司法专业化建设步伐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城市建设顺利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化、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等改革走在前列,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7年7月,《深圳市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方评估报告》发布,为全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年,金融法庭、知识产权法庭正式运行,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基础支撑,营造更加完善、高效、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9月26日,全国首个行政审判中心一一深圳行政审判中心揭牌成立,协同推进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提升行政审判专业化水平。2019年,成立了全国首个破产法庭,首创破产案件快审、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企业股权整体拍卖等新模式,出台全国首个《企业重整案件工作指引》、首个《强制执行商事公司股票工作指引》,破解商事公司股票处置难题。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引人港籍陪审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推动内地和香港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一体化。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人格权司法保护的意见。2020年6月,深圳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集中管辖,司法专业化成为深圳的鲜明特质。

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2017年完成了建市以来所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在实行市政府部门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的基础上,实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编号和查询。政府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2017年深圳荣获“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在2015年至2018年面向全国100个城市开展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两次位列第一。2018年,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广深港高铁、一级水源保护区清退、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决策共315件。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政府决策水平显著提升。2018年7月13日,《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状况(2017)》正式对外发布,是深圳市首次编制并发布法治政府建设状况白皮书。2019年,深圳率先实现市、区两级全口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标识和设定有效期,提升行政决策法制化水平,基本建成全国第一个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深圳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17年起,深圳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公示执法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执法事项运行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在执法过程中实现执法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在执法结果上坚守合法性底线,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引人社会监督力量,聘任首批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提升监督水平。2018年7月,广东省政府发布2017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评结果,深圳连续第五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地级以上市政府中位列第一。2019年,深圳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建设,探索实现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智能化执法监督的全覆盖,借助云平台、AI智能等辅助手段确保执法监督不留死角。
 
以一流法治为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服务保障。2018年12月,司法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研究基地落户深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端法律智库,促进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发展。2019年,国际仲裁院在香港注册成立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SCI9AHK)暨深圳国际仲裁院大湾区仲裁中心,成为内地在港设立的首个独立裁判机构,在国际上首创“复裁制度”。“涉港澳纠纷法律查明实施平台”作为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在全省推广。市中级法院在全省首次协助相关仲裁机构保全内地财产,在内地首次网络拍卖相关企业破产财产,拓展司法协助领域。2020月,深圳首家粤港澳三地联营律所开业,业务范围涉及跨境资本市场、跨境争议解决、自贸区及大湾区、一带一路投融资和国际贸易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服务。前海法院紧扣粤港澳大湾区和自贸区对跨境商事争议解决的司法需求,联动整合自贸区纠纷解决资源,将前海打造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与广州南沙、珠海横琴法院实行跨域庭审、跨域调节,形成“自贸区司法服务圈”。截至2020年5月,前海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8943件,其中涉港案件数量居全国第一,也是全国适用香港法裁判案件最多的法院。
 
高标准建设国家智慧城市标杆市。深圳在“十二五”初期就开始布局建设智慧城市,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智慧深圳规划纲要(2011-2020年)》。2018年,印发《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和《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六个一”实施方案》,在坚持“一盘棋”“一体化”建设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深圳市智慧城市总体框架、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推进高速宽带网络、城市大数据等十大工程。依托科技创新和数据融通,深圳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可100%网上申报,打造了一批以“秒批”“深圳90” “不见面审批”“全城通办”等为代表的“数字政府”品牌;i深圳”APP全面整合服务资源,政务服务信息与PC端保持一致,实现综合政务服务掌上办。2019年,深圳在全国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蝉联全国重点城市第一,在智慧城市发展水平,中国数字政府建设指数及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等多项全国性评估中均位列榜首。至2020年9月,深圳建成超4.6万个5G基站,以全球领先的基站密度,成为全国首个实现5G独立组网全覆盖的城市,深圳的“新型智慧城市”将迎来全场景发展时代。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互联网+法律服务”为引领,率先在全国推出首张法治地图一一深圳法治地图,集成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社区法律顾问、司法行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信息,为市民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服务。2017年12月1日,成立了深圳创客法律中心,是全国第一家针对创客群体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平台。2018年,深圳完成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共建成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74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670个,实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把法律服务送到市民家门口。建设全国首个公民宪法宣誓平台,在全国率先组织“新市民”向宪法宣誓,加大全面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2019年,开发建成全国首家“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并被省政府作为典型经验推广,共有9233家企业完成法治体检和数据自测;建立全国首个法律援助律师远程阅卷平台,创新了法律援助服务新模式;新引进英国西盟斯律师事务所在深圳设立代表处,形成“ 4+7” (即 家境外知名所、 家联营所)的格局,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合作制公证处达到3家。2020年,“民法公园”“生态法治公园”等法治文化公园相继建成,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深圳、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文化氛围,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依法防瘦彰显深圳法治底色。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打响以来,深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启动“战疫有法”行动,作为常态化工作,派出由402名律师组成的75个服务团,进驻全市74个街道和深汕合作区、662个社区,全面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力促依法防疫和复工复产双发展。截至2020年5月,“战疫有法”行动志愿服务团累计服务企业1711家,提供法律咨询2976人次,参与纠纷调解447场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988条。依法防疫成为政府各机关各部门的共同行为准则,凝聚为全社会共识,疫情引发的各类次生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依法有效化解在第一线,确保深圳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序开展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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