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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制定全国首部地方注册会计师法规
作者:成放晴、叶汴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2-12-21 人已围观
1995 年 2 月 24 日,《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1995 年 3 月 16 日,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四十一号公布,199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2003 年修订时,改称《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条例》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注册会计师法规。
我当时任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长,参与了起草、制定《条例》的过程。1995 年 2 月 24 日,《条例》获得通过,比《海南省注册会计师条例》(1996 年 12 月 20 日颁布)、《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1997 年 2 月 16 日颁布)的出台时间早了一年多。
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深圳市,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起步。1982年,深圳市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成立,当时只不过有几名注册会计师。1992 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后,特区掀起了改革开放新高潮,特区的市场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与此相适应的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迅猛发展。深圳市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由 1991 年年底的 17 家猛增到 1995 年的 78 家,注册会计师有 708 名。与此同时,由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处于兴起早期,管理不规范,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产生的问题也在行业中暴露出来。如: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混乱,尤其是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不规范,造成一系列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也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针对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出现的问题,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决定立足于依法办事,从体制改革入手。1994 年,深圳市委制定《深圳市一九九四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将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列入议事日程。为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体制改革,深圳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李德成为组长、副市长武捷思为副组长的市社会审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社会审计行业的改革工作。在进行注册会计师行业体制改革的同时,深圳市人大也开始紧锣密鼓地起草《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于 1995 年 2 月审议并通过了《条例》。
《条例》实施 7 年后,2002 年 4 月,进行了修正;2003 年,再次修订。其中,2002 年修正《条例》是为了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对 1995 年版《条例》中的地方保护性条款进行修正。2003 年版《条例》,是根据当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状况进行的全面修改和完善。
《条例》在很多方面实现了创新和突破:明确财政部门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自律性管理组织。这是我国最早在法律层面上的规定。《条例》考虑到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性强,将注册会计师定位为专业人员,禁止非注册会计师使用注册会计师名称或以注册会计师名义从事有关活动。《条例》借鉴了香港的会计事务所组织形式,规定了个人会计师事务所和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形式。遗憾的是,《条例》借鉴了香港这种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形式,却没有规定它的实际内涵,最后应用的还是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形式。《条例》明确会计师事务所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并率先把无执业不良记录作为发起人的条件,不仅对在深圳市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提出更高的要求,也为《条例》进一步修改为所有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时增加不良记录的条件打下基础,还为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起到示范与借鉴作用。《条例》同时明确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职责,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管理、法律责任以及体制改革等,对于保障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口述者:成放晴,时任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长,现任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库处处长
整理者:叶汴
我当时任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长,参与了起草、制定《条例》的过程。1995 年 2 月 24 日,《条例》获得通过,比《海南省注册会计师条例》(1996 年 12 月 20 日颁布)、《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1997 年 2 月 16 日颁布)的出台时间早了一年多。
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深圳市,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起步。1982年,深圳市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成立,当时只不过有几名注册会计师。1992 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后,特区掀起了改革开放新高潮,特区的市场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与此相适应的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迅猛发展。深圳市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由 1991 年年底的 17 家猛增到 1995 年的 78 家,注册会计师有 708 名。与此同时,由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处于兴起早期,管理不规范,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产生的问题也在行业中暴露出来。如: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混乱,尤其是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不规范,造成一系列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也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针对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出现的问题,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决定立足于依法办事,从体制改革入手。1994 年,深圳市委制定《深圳市一九九四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将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列入议事日程。为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体制改革,深圳市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李德成为组长、副市长武捷思为副组长的市社会审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社会审计行业的改革工作。在进行注册会计师行业体制改革的同时,深圳市人大也开始紧锣密鼓地起草《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于 1995 年 2 月审议并通过了《条例》。
《条例》实施 7 年后,2002 年 4 月,进行了修正;2003 年,再次修订。其中,2002 年修正《条例》是为了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对 1995 年版《条例》中的地方保护性条款进行修正。2003 年版《条例》,是根据当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状况进行的全面修改和完善。
《条例》在很多方面实现了创新和突破:明确财政部门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自律性管理组织。这是我国最早在法律层面上的规定。《条例》考虑到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性强,将注册会计师定位为专业人员,禁止非注册会计师使用注册会计师名称或以注册会计师名义从事有关活动。《条例》借鉴了香港的会计事务所组织形式,规定了个人会计师事务所和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形式。遗憾的是,《条例》借鉴了香港这种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形式,却没有规定它的实际内涵,最后应用的还是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形式。《条例》明确会计师事务所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并率先把无执业不良记录作为发起人的条件,不仅对在深圳市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提出更高的要求,也为《条例》进一步修改为所有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时增加不良记录的条件打下基础,还为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起到示范与借鉴作用。《条例》同时明确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职责,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管理、法律责任以及体制改革等,对于保障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口述者:成放晴,时任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长,现任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库处处长
整理者:叶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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