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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岗海关查获盗版光盘案:中国海关知识产权第一案

作者:叶剑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2-12-20 人已围观

1994 年 9 月 6 日,九龙海关(1997 年,更名为深圳海关)隶属的皇岗海关在出境环节查获盗版光盘 4750 张。该案成为中国海关查获的第一宗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打响了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枪。
 
2014 年,中国海关博物馆设立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展厅,该展厅全面展示了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历史和现状。其中,1994 年皇岗海关查获盗版光盘案件,作为中国海关查获的第一宗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予以展出,成为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始的标志。
 
20 世纪 90 年代初,国产 VCD、DVD 机行业发展迅猛,售价一路下跌。普通百姓家中购置 VCD、DVD 机的越来越多,影音光盘的需求量也呈迅猛增长之势。旺盛的市场需求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走私盗版光盘的活动相当猖獗。
 
1992 年,中美两国签署了《关于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意味着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经引起中美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而涉及国际的知识产权保护,海关的职能作用非常重要。但是,当时的中国尚无一部让海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相应法规。1994 年 7 月5 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海关总署于 8 月 23 日发出了《关于在海关监管工作中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通知》,首次就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问题进行了部署。9 月 1 日,海关总署就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的管理措施发布公告。因此,九龙海关将打击盗版光盘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点。
 
1994 年 9 月 6 日,当事人黎耀波通过快递渠道,向皇岗海关申报出口资料手册 6 箱。在通关环节,皇岗海关将该票货物列为重点查验对象。经海关关员仔细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中有大量光盘,经清点共有 4750 张。这些光盘的包装纸印刷质量低劣,且没有标明出版单位和出版号。当时的查验关员敏感性极高,认为该批光盘极有可能是盗版光盘。皇岗海关立即将光盘样品送至深圳市文化局文化稽查队作技术鉴定。经鉴定,确认该批光盘为侵权盗版光盘。同时,皇岗海关在对该案调查时还发现,当事人所留的联系地址及电话均为虚假信息。这进一步证明,当事人通过伪报品名、虚假申报信息企图达到逃避海关监管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版)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根据上述规定,皇岗海关将该批盗版光盘予以没收。该案成为中国海关查获的第一宗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中国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起步甚晚,这与中国当时尚不发达的科技、经济水平相关,但无论在立法还是在执法方面的进展都十分迅速。从 1994 年 9 月查获第一宗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开始,中国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零”起步。不到一年时间,全国海关就查获假冒美国“LEVI’S”商标的牛仔裤、假冒法国“皮尔卡丹”商标的衬衫等多宗侵权案件。案件的查办推动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进程,1995 年 7 月 5 日,李鹏签署第 179 号国务院令,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995 年 9 月 28 日,时任海关总署署长钱冠林签署第 54 号海关总署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从此,中国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作者:叶剑,现任深圳海关法规处知识产权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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