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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之法院改革

作者:《深圳政法年鉴》编辑委员会 来源:深圳政法年鉴(2017) 责任编辑:chen 2023-05-04 人已围观

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深化完善中央重点司法改革任务,全面推进地方性综合司法改革,继续做好改革“新示范”。
 
【司法责任制改革】继续完善法官和合议庭独立办案机制,全市法院99.8%的案件裁判文书均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直接签发。建立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院庭长主审、参审案件87911件,占结案总数31.7%。健全宏观管理监督机制,出台院庭长“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在全国首家制定《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推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会上做了经验介绍,《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先后进行专题报道。
 

▲ 2016 年 9 月 18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落实司 法责任制工作指引新闻发布会。 (徐志峰 摄)
 
【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抓住分类管理改革核心内容,落实法官员额制,全市法院841名优秀法官首批入额,法官队伍整体年富力强、专业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推动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制度改革,按1∶1∶1比例为法官配备审判辅助人员,完善其职级晋升通道规划设计,建立与职级相匹配的薪酬待遇体系,让优秀的司法辅助人才招得进、留得住,改革方案已经深圳市委深改组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繁简分流改革】在全国首家系统性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制定速裁快办案件的识别标准,明确简案快办的程序,组建专门速裁和快执团队,以全市13%的法官,办结同期43.8%的案件,绝大部分案件在45天内办结。在第四届南都街坊口碑榜评选中,获评“深圳市民眼中的百件优秀民生实事”十大金奖。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引入专业社工、爱心调解员以及证券、保险专业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前联调、诉调对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保监会评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示范法院”。前海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与粤港澳调解联盟14家单位开展战略合作,聘任32名港澳台籍和外籍调解员,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调解工作。
(王杰)
 

▲ 2016 年 5 月 28 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诉调对 接中心揭牌仪式。 (冯致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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