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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施我国首部器官捐献移植法规
作者:姚晓明、李丹盈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3-06-16 人已围观
2003年8月22日《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经深圳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0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的出台,开启了我国用法律规范性文件规范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活动的历史先河。
人民网2003年8月22日有题为《深圳:国内首部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获通过》的报道。新华网、南方网、人民之声也都有相关报道。
器官捐献与移植既涉及捐献者与受赠者的权利和义务,又涉及社会公德、人文伦理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再加上传统观念的束缚,经常出现一方面众多有意捐赠人体器官的人欲捐无门,另一方面更多急需移植器官的病人因没有器官可以移植而不得不忍受病痛的折磨。
1999年6月13日,深圳的一位大学老师向春梅率先在身后捐献角膜,我亲自取了角膜,并将她的角膜移植给了两位患者。这件事情在当时引起很大的震动,媒体的报道也让角膜捐献开始为人们所认识并逐渐接受。在这样的条件下,时任深圳市人大常委的吴江影常委邀请我写了角膜移植捐献议案,由她在特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结果得到立即通过,议案开始进入立法规划。
后来,我与吴江影作了长谈,介绍国外往往先从角膜捐献立法开始,先有角膜捐献立法,再进入大器官捐献立法。这主要是因为角膜捐献的理念容易被人们接受,对捐献者的遗容也没有太大影响,不妨碍追思仪式。而且角膜是全身唯一一个在移植后能被直观感受的组织,容易引起人们的震撼:捐献一片小小的角膜,可以让其他人从黑暗中走出来,从而改变其整个的人生。另外,和其他组织或器官移植相比,角膜移植的成功率高达70%,圆锥角膜患者的移植成功率几乎达到100%,而且受体不用长时间大剂量接受免疫抑制剂,这让更多人领略到器官、角膜移植延续生命和光明的感人魅力。
▲《内地首部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在深诞生》——《深圳特区报》2003年8月23日报道
2000年年初我参与了深圳特区人大的立法调研,我们和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四城市的人大代表进行沟通,大家都对深圳的角膜捐献立法寄予厚望。深圳人大对该议案再讨论的时候,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对每个器官或组织的捐献都分别立法,不利于提高效率,因此深圳特区人大最终于2003年8月22日通过了国内第一部人体器官移植捐献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这对全国人大2007年3月21日通过《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起到了重要的借鉴作用。
《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探索性地解决了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几大争议问题,规定了五大基本原则:自愿原则、无偿捐献原则、优先考虑其他医疗方法的原则、无伤害原则及鼓励身后捐献器官的原则,对人体器官的摘取与植入、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它的出台使广大市民对器官捐赠的意义、程序都有了清晰的了解,也大大激发了市民自愿捐献器官的热情。
《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填补了我国器官捐献立法的空白,让器官捐献从此步入法制化轨道,也强有力地推动了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条例对人体器官捐赠的登记、管理、移植机构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从而将人体器官捐献到移植的过程都规范化,充分保护供患双方合法权益。此外,它的实施促使我市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跃居国内领先地位,极大地促进了我市人体器官捐献移植事业的健康发展,使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工作呈现出一派令人振奋的新景象。
条例实施后,深圳市还接受了上海、湖北、湖南、山西、贵州和吉林等地的异地角膜捐献,有力地改变了民众的落后观念,推动了全国器官捐献立法进程。
口述者:姚晓明,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执行主任
整理者:李丹盈
人民网2003年8月22日有题为《深圳:国内首部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获通过》的报道。新华网、南方网、人民之声也都有相关报道。
器官捐献与移植既涉及捐献者与受赠者的权利和义务,又涉及社会公德、人文伦理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再加上传统观念的束缚,经常出现一方面众多有意捐赠人体器官的人欲捐无门,另一方面更多急需移植器官的病人因没有器官可以移植而不得不忍受病痛的折磨。
1999年6月13日,深圳的一位大学老师向春梅率先在身后捐献角膜,我亲自取了角膜,并将她的角膜移植给了两位患者。这件事情在当时引起很大的震动,媒体的报道也让角膜捐献开始为人们所认识并逐渐接受。在这样的条件下,时任深圳市人大常委的吴江影常委邀请我写了角膜移植捐献议案,由她在特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结果得到立即通过,议案开始进入立法规划。
后来,我与吴江影作了长谈,介绍国外往往先从角膜捐献立法开始,先有角膜捐献立法,再进入大器官捐献立法。这主要是因为角膜捐献的理念容易被人们接受,对捐献者的遗容也没有太大影响,不妨碍追思仪式。而且角膜是全身唯一一个在移植后能被直观感受的组织,容易引起人们的震撼:捐献一片小小的角膜,可以让其他人从黑暗中走出来,从而改变其整个的人生。另外,和其他组织或器官移植相比,角膜移植的成功率高达70%,圆锥角膜患者的移植成功率几乎达到100%,而且受体不用长时间大剂量接受免疫抑制剂,这让更多人领略到器官、角膜移植延续生命和光明的感人魅力。
▲《内地首部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在深诞生》——《深圳特区报》2003年8月23日报道
2000年年初我参与了深圳特区人大的立法调研,我们和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四城市的人大代表进行沟通,大家都对深圳的角膜捐献立法寄予厚望。深圳人大对该议案再讨论的时候,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对每个器官或组织的捐献都分别立法,不利于提高效率,因此深圳特区人大最终于2003年8月22日通过了国内第一部人体器官移植捐献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这对全国人大2007年3月21日通过《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起到了重要的借鉴作用。
《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探索性地解决了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几大争议问题,规定了五大基本原则:自愿原则、无偿捐献原则、优先考虑其他医疗方法的原则、无伤害原则及鼓励身后捐献器官的原则,对人体器官的摘取与植入、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它的出台使广大市民对器官捐赠的意义、程序都有了清晰的了解,也大大激发了市民自愿捐献器官的热情。
《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填补了我国器官捐献立法的空白,让器官捐献从此步入法制化轨道,也强有力地推动了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条例对人体器官捐赠的登记、管理、移植机构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从而将人体器官捐献到移植的过程都规范化,充分保护供患双方合法权益。此外,它的实施促使我市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跃居国内领先地位,极大地促进了我市人体器官捐献移植事业的健康发展,使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工作呈现出一派令人振奋的新景象。
条例实施后,深圳市还接受了上海、湖北、湖南、山西、贵州和吉林等地的异地角膜捐献,有力地改变了民众的落后观念,推动了全国器官捐献立法进程。
口述者:姚晓明,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执行主任
整理者:李丹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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