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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作者: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深圳市历次五年规划汇编 责任编辑:manman 2023-01-18 人已围观
第七章 加快特区一体化发展
以经济特区范围扩大为契机,瞄准国际一流标准,全面推进特区一体化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快六大新型功能区建设,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五大提升工程,增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功能。
第一节 统筹推进一体化建设
一、全面推进六个一体化
制订实施特区一体化建设中长期规划,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以财政体制改革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法规政策、规划布局、基础设施、管理体制、环境保护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标准和水平。到2015年,特区一体化建设实现根本改观。在原特区外地区完成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用设施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共交通网络和初具规模的轨道交通网络。完成重点旧工业区、旧生活区的改造,城市面貌和市容环境明显改善。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环卫设施比较完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得到加强。产业结构、人口结不断优化,社会治安明显改善。
二、大力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
加快坂田华为片区、二线拓展民治片区等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建设,着力提升规划和设计水平,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政配套和公用设施。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促进社区股份经济转型升级,在吸引民间投资、土地集约利用和低碳生态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辐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特区一体化建设的全面开展。
第二节 加快新型功能区开发
一、统筹安排城市开发建设时序
依照“主攻西部、拓展东部、中心极化、前海突破”的策略,加快西部填海工程,推进大空港区建设,初步完成宝安、光明重点城区的改造工程。加快坪山—大亚湾地区、深莞惠边界地区开发建设,提升东部地区城市化水平,形成辐射周边地区的次中心功能。以深圳北站至深港边界为中央功能轴,依托轨道交通、高快速路网,构建城市中心功能拓展区。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形成新的增长极。
二、加快培育区域发展极
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开发新型功能区,培育经济发展的区域增长极,形成科学发展的示范新区。加快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城、大运新城、大鹏半岛滨海旅游度假区六大新型功能区开发建设,立足优势、突出特色、差异发展、统筹推进,促进区域整体性开发、组团式发展。
三、加快推进特色功能片区建设
按照集群化、集聚化发展思路,建设特色功能片区。加快深圳高新区深圳湾园区、保税区的转型升级,突出产业特色。推进福田环CBD区域、罗湖笋岗—清水河现代服务业基地等片区更新提升。编制和实施航空城现代服务业基地、沙井西部沿江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宝龙工业区等片区规划建设,积极吸引新的产业项目和要素资源,打造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载体。
第三节 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一、加快推进城市更新
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配套政策法规,加大城市更新推进力度,以城市更新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结合城市规划建设、更新改造,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重点推进盐田港后方陆域片区、宝安松岗片区、龙岗深惠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城市更新。到2015年,完成城市更新用地规模达到35平方千米,初步完成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处理,基本完成福田、罗湖、南山、盐田的城中村改造或转型整治,基本完成宝安、龙岗、光明、坪山主要地区的城中村整治。
二、加强土地资源整备
创新土地整备体制机制,加快建立责权清晰、利益共享、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市区土地整备机制。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实现用地增长模式由增量扩张为主向存量改造优化为主的根本性转变。以前海、光明、坪山等区域为试点,加大重点开发区域和重大项目用地的土地整备力度。到2015年,力争通过土地整备释放150平方千米建设用地。
三、创新土地管理体制机制
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资源、资产、资本综合管理模式,深化土地市场化配置,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逐步完善适应城市发展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土地供应政策,实行差别化的地价标准。改革原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理顺产权关系,探索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盘活土地存量。
第四节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一、构建高标准、一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
以建设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目标,规划布局并建设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畅通区域性战略通道,促进综合交通协调发展,形成内外畅达、衔接高效、绿色低碳的高标准、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坚持国际化战略,以高效管理和优质服务提升港口辐射力和竞争力,坚持区域化战略,以协同发展和错位竞争积极拓展机场发展空间,强化港口和机场的枢纽地位,到2015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2800万标准箱,机场旅客吞吐量达3500万人次。加快珠三角城际轨道和国家铁路建设,完善我市高快速路网体系,推进跨珠江通道规划建设,到2015年基本形成深港半小时和珠三角1小时交通圈。
二、建设国际水准公交都市
实施公交优先策略,着力促进居住地、公共交通、就业地的优化组合,从源头上实现交通减量。加快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共交通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实施需求管理,出台引导公交优先的配套政策,控制小汽车过快增长,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十二五”期间,新增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力争超过160千米,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6%,初步建成国际水准公交都市。
三、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建立合理高效的水资源配置和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多水源的供水保障。推进西江引水、新丰江引水、东部三期引水等工程的比较研究,加快市外引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利用雨洪资源,提高本地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及联网水库的调蓄能力。加快海水淡化技术的研发应用及相关工程建设。推进优质饮用水工程,增强供水安全性。大力提倡节约用水,实施更为严格的节水管理措施。
四、构建能源保障体系
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构建能源储备体系。加强电网建设,优化电网主网架结构,增强深港电网联络能力。积极发展本地支撑电源,推进核电、大型高效环保煤电、气电等清洁电源和调峰电厂建设,完成燃油电厂改燃天然气工程,促进煤电清洁开发利用。加快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石油码头、油气库及输送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成品油仓储库容,建立多气源联合调度机制,提高成品油和天然气储备保障能力。到2015年,本地区电源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全市总装机规模50%以上,供电量880亿千瓦时,供电负荷1750万千瓦,天然气供应量60亿立方米。
专栏9:城市基础设施五大提升工程
海空两港工程:加快推进盐田港区西作业区、东作业区一期和大铲湾港区二期集装箱码头工程、蛇口太子湾国际邮轮母港、铜鼓航道等项目建设。全面完成机场飞行区、航站区扩建,以及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
陆路交通工程:全面完成广深港客运专线、厦深铁路、穗莞深城际线以及深圳北站、福田站等铁路客运枢纽建设,加快推进广东西部沿海铁路深圳段建设,规划建设港深西部快速轨道线项目,开展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深圳段以及深惠、深莞城际线的前期规划研究工作。重点建设广深沿江深圳段、东部过境、外环、博深深圳段等高速公路,加快完成梅观高速、惠盐高速等扩建工程,推动深圳至中山跨珠江通道的建设。加快推进南坪二期、南坪三期、彩田路北延、坂银通道、坪盐通道、沙河西路快速化改造等工程规划建设。加快龙华新客站、松岗货运站等公路客货运枢纽规划建设。积极推进莲塘/香园围公路口岸规划建设,推进机场、前海铁路口岸前期研究。
公交都市工程:加快轨道三期工程(6、7、8、9、11号线)建设,推动城市轨道远期工程线路(12、14、16号线及3、4号线延长段等)前期工作。构筑与轨道交通紧密衔接、覆310 深圳市历次五年规划汇编盖全市范围的常规公交线网,加快公交优先通行信号和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建设,加快公交枢纽及站点布局建设。
水资源工程:重点推动长茜支线、坂雪岗支线等配水工程,加快和尚径水库、水祖坑水库等新扩建工程,以及完成茜坑水厂、坂雪岗水厂等新扩建工程。
能源工程:加快岭澳核电二期、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岭澳核电三期、深圳滨海电厂、月亮湾电厂改扩建等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完成燃油电厂“油改气”工程。分类试点建设冷热电联供系统。规划新建500千伏梅林北站、梧桐山站,扩建500千伏宝安站和鲲鹏站,加快深圳东部电源至梅林北站等500千伏通道建设,构建500千伏双回路环形网架,新建220千伏变电站29座、110千伏变电站70座。开展简化电压等级序列和智能电网建设试点。积极推进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港支干线及配套LNG应急调峰站、迭福LNG接收站、深圳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工程等项目的规划建设。推进成品油储备基地、液化石油气仓储区和天然气储备库等项目规划建设。
第八章 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
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深港合作、珠江三角洲一体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国—东盟合作为重要平台,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区域合作与国际竞争,提高外溢型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面向全国创造发展新空间,面向世界大力推进国际化,率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第一节 促进深港融合发展
一、以前海为载体推动深港现代服务业共同发展
在粤港澳合作的总体框架下,利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平台,进一步深化深港合作,努力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积极落实CEPA有关安排,不断拓展现代服务业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创新体制机制,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商事法律环境和更加开放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吸引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入驻。坚持深港合作、高端引领、服务广东、面向全球的战略取向,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及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全面完成前海填海和土地整备工作,高标准建设与产业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加快前海保税港区建设,规划建设港深西部快速轨道线项目,积极开展前海口岸建设的前期工作,初步形成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标志区。到2015年,初步具备亚太地区现代服务业重要基地和生产性服务业中心的功能,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0亿元左右。
二、深化深港创新科技合作
全面加强深港创新圈建设,促进深港创新科技合作向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发展,联手打造世界级的创新中心。加强深港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更紧密合作,积极引进香港各类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深港创新基地、服务平台和重大研究专项的建设实施,建立健全深港科研设和科技信息开放共享机制,强化创新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
三、促进深港交通更加便捷
完善深港跨境交通体系建设,推进两地交通全面对接。加快莲塘/香园围口岸、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广深港客运专线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深港口岸、港口、机场合作,推进口岸查验方式创新,推广出入境人员自助式通关,逐步实施货物“单一窗口”通关和车辆“一站式”电子验放,探索监管结果互认共享机制。
四、拓宽深港交流合作领域
规划建设深港跨界生态保护区,建立环境监测、污染防治和灾害预防合作机制。积极探索和扩大深港教育、医疗、文化、职业培训等领域交流合作的新形式、新途径,建立健全深港知识产权沟通联络和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领域的交流合作。稳步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开发建设,积极推动深港边界地区在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口岸管理、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合作。
第二节 构建多层次区域合作体系
一、推动珠江口东岸经济圈建设
落实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发挥深圳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统筹协调区域发展规划,整合集聚区域优势资源,加快推进深莞惠一体化发展。推进博深高速、深莞和深惠城际轨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快实施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四条界河及跨界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完善深莞惠跨区域社会公共事务合作体系。推动深莞惠边界地区开发与合作,建设深莞惠城际产业合作示范区,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
二、促进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
落实广东省关于珠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基础设施一体化为先导,推动深莞惠与广佛肇、珠中江经济圈融合发展。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构建特色突出、错位发展、互补互促、布局优化的区域产业格局。加强环境监测调控体系建设,建立跨界水污染和区域大气复合污染联防联治机制。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协作管理,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互利共赢。
三、深化与粤东西北及周边省份合作
落实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加快建设深圳(潮州)等产业转移园,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集中发展,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按照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着力推进深圳汕尾特别合作区建设,努力建成全省区域合作创新示范区。依托广深港客运专线和厦深铁路建设,加强与周边省份合作,主动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形成更大范围的经济合作体。
四、加强与澳门台湾合作
全面落实深澳合作协议,在金融、经贸、教育、旅游、文化创意、中医药产业等方面开展更紧密交流合作。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对台经贸合作,提升合作水平。完善台商服务体系,支持在深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努力营造更好的营商和生活环境。
五、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高质量完成对口支援新疆的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动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培养人才为重点,稳步推进经济、干部、人才、教育、医疗等全方位援疆,切实增强受援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继续做好西藏等其他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做好湛江、河源等省内对口帮扶工作。深化与对口支援地区经贸交流合作,促进互利共赢发展。
第三节 提高对外开放发展水平
一、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把握国际新技术、新产业、新商业模式的发展趋势,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实施招商选资、招才引技策略,加大对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的引资力度,吸引海外创新团队来深创业发展。开展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技术研发等领域的重大项目。推进引资方式多元化,积极利用网络招商、驻外机构招商等方式,加快构建高层次、国际化招商平台和海外招商网络。“十二五”期间,全市实际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达到210亿美元。
二、创新对外贸易发展方式
加快推进对外贸易向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转变,向产品输出与技术、标准、品牌输出并重转变。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推动加工贸易产业链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延伸。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下,推动与东盟国家的更紧密经贸合作,扩大对东盟的进出口贸易。加强战略性资源、先进技术、高端装备等进口,努力成为区域性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发挥中介组织作用,鼓励商会、协会等民间机构与国外同类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建立健全国际经济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到2015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5000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达到2800亿美元。
三、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新建、并购、联盟等多种投资方式,获取境外资源、能源、技术、人才等要素,增强在全球配置资源的能力。积极扩大国际交往,提高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积极推动深圳—海防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在新兴市场建立境外生产基地。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改,推动优势产品标准、行业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支持深圳企业参与国外基础设施建设,承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完善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健全对外投资服务体系,着力培育一批本土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努力打造中国企业国际总部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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