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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作者: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深圳市历次五年规划汇编 责任编辑:manman 2023-01-19 人已围观


第七章  建设协调均衡的现代化城市

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牢牢守住安全、环境、人口、土地底线,统筹优化空间、规模、产业布局,科学推进规划、建设、管理,形成东西协同、多元组团、开放联动的城市空间格局,建立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紧凑集约、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全面实现特区一体化,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功能完善、精明增长的可持续发展典范城市。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一、强化东、中、西三轴辐射带动
实施城市东进战略,以轨道交通为先导,以高快速骨干路网为支撑,加快东部基础设施建设,打通连接东部、辐射粤东的战略通道,推动东部发展轴由罗湖、盐田向龙岗、坪山、大鹏延伸,建设与西部中心功能协同、交相呼应的东部中心。实施中轴提升战略,推动中部发展轴由福田通过广深港客运专线南联香港,由龙华、光明向北延伸,加快龙华新区和光明新区的开发建设。提升西部发展层级,推动西部发展轴由南山蛇口半岛北经前海、空港新城、沙井、松岗,联系东莞西部并通往广州,重点将前海和南山、宝安中心区域发展成为新的市级中心。

二、促进南北两带优化提升
北部发展带依托大外环高速和轨道交通,串联坪山、龙岗大中心城、平湖观澜、光明和空港新城等重要区域,以坪山站、平湖站、深圳机场等交通枢纽为节点,构筑高端产业集聚、现代物流发达、城市功能强大的重要发展带。南部发展带以原特区带状组团结构为基础,串联前海、南山、福田、罗湖、盐田、大鹏等重要区域,以盐田港和西部港区为东西出海口,构筑以科技、金融、贸易、休闲旅游为特色的重要发展带。

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区域协同,统筹推进各区发挥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明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在强化福田—罗湖中心和前海—南山—宝安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基础上,加快培育龙岗—坪山东部发展中心,构筑创新、教育、智能制造、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加快盐田、光明、龙华、大鹏中心城区的发展,提升区域综合服务功能。

专栏9:各区(新区)发展定位
 福田:努力打造金融高地、专业服务高地、创新创业高地、智慧人文高地,建成一流国际化中心城区和首善之区。
 罗湖:推进城市更新改革试点,创建国家消费型经济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区,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区。
 南山:加快形成与城市中心区相匹配的经济、科技创新、文化教育和国际交往等综合功能,建成宜居宜业的国际化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
 盐田:加快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成民生幸福优城、生态旅游美城和现代化国际化滨海港城。
 宝安:大力促进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滨海城区、创新型产业名城、宜业宜居活力之区。
 龙岗:增强综合功能,提升发展能级,加快建设东部中心和高端商务集聚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绿色低碳发展引领区。
 光明:大力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区和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区,打造高技术产业基地、绿色生态新城。
 坪山:建设国家级新能源汽车及生物产业基地、现代产业集聚的东部智造中心,加快形成深圳东北门户和辐射粤东的区域增长极。
 龙华:加快高端要素聚集,发展高铁经济,打造高端服务和智能制造聚集高地,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中轴新城。
 大鹏:高水平建设国际生物谷,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努力建成国际一流的生态岛、生物岛、生命岛和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

四、释放更多土地资源
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市域面积的50%以内。加大土地整备力度,强力推进建设用地清退工作,重点清退一级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内的用地。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坚持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和拆除重建等多种模式并举,实现用地供应约12.5平方千米。加强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探索地上地下联动更新实施机制。积极开展片区统筹试点,以提升城市功能为导向,实现区域城市更新联动。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备释放50平方千米用地。

五、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坚持陆海统筹、科学用海,有序推进围填海,以前海、大鹏东西两翼为重点,以深圳湾、大鹏湾、大亚湾、珠江口湾区为核心,打造滨海城市空间形态。加快低空空间开发利用,积极参与国家低空空域改革试点,形成有利于通航发展的低空空域保障环境。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推进地下空间利用规范化管理,构建功能完备、安全方便、环境宜人的地下空间体系。
 
第二节  加快实现特区一体化

一、加大原特区外地区政策支持力度
开展特区一体化五年攻坚行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把更多的资源、财力向原特区外倾斜,市本级财政投向原特区外及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占全市比重提高到80%以上。高水平推进深度城市化,开展光明新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加快龙岗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提升原特区外产业发展能级,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加快原特区外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强化原特区内外高效通勤和一体化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重点在原特区外的交通、医疗、教育、治安和环保等领域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新建高中、大学、大型医院和文体场馆原则上布局于原特区外。加快推进坪山枢纽、平湖枢纽等综合交通枢纽和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原二线关口交通设施改造,完善轨道交通网络。大力推进城中村市容环境提升,加快原二线“插花地”整治。到2020年,原特区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实现特区一体化发展。

三、着力培育区域增长极
加快空港新城、坂雪岗科技城等重点区域开发,打造特区一体化发展新平台。创新重点区域开发建设体制机制,立足优势、突出特色、一区一策,全方位统筹推进规划和配套建设。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关联性强、带动效应好的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加快培育多层次、各具特色的产业空间载体,形成多个承担城市和区域重要服务功能的经济增长极。
 
第三节  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地位

一、建设具有强大辐射力的对外通道体系
优化港口布局,适应集装箱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加快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和航道建设,布局覆盖全球的航运航线网,强化深圳世界级集装箱枢纽港优势。提升深圳机场国际枢纽功能,加快机场综合性集疏运体系建设,深化珠三角机场合作,开辟直通国际枢纽城市航线、航班,加快建设国际航空枢纽。加快对外铁路新通道建设,积极推动赣深客专、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沿海客专以及深惠、深莞、深珠城际轨道等规划建设,建成广深港客专深圳福田至香港段、穗莞深城际轨道,努力建设综合性铁路枢纽。加快深中通道等战略性通道建设,建设集约化、现代化国家公路主枢纽,提升对泛珠三角区域乃至全国的辐射能力。到2020年,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800万标准箱,机场客运吞吐量达到4800万人次,国际航线达到48条。

二、打造方便快捷的城市交通
全面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基本建成轨道三期及三期调整工程,加快建设轨道四期工程,推进现代有轨电车试验线建设。加快构建与轨道交通一体化的地面公交线网体系,推进前海枢纽、车公庙枢纽等综合交通枢纽以及公交综合车场和配套设施建设,推动中运量公交福坂示范线和路侧式公交专用道建设。完善高快速路网,大力推进干线道路规划建设,加快次干道与支路网建设,加强原二线关内外主次干路对接。优化停车管理政策,推动立体智能综合停车场规划建设。提升交通环境品质,持续开展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打通交通拥堵瓶颈,基本消除断头路,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和交通安全治理。

三、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
提升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建设高品质、立体化的步行单元,加快山海休闲廊道建设,建成市民中心—笔架山连廊、罗湖“大金三角”慢行圈、宝安中心片区及车公庙片区等一批示范区。改善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环境,推进福田中心区、莲花北、布心、后海等片区的慢行交通设施建设。完善轨道站周边设施配套,建设慢行交通廊道联系轨道、公交站点以及商业、居住和办公集中地,推动自行车租赁系统的互联互通,解决出行“最后一千米”问题。

专栏10:战略通道及城市交通重大工程
 海港:启动铜鼓航道二期工程、盐田港东港区、大铲湾二期和宝安综合港区建设,加快南山港区妈湾作业区海星码头改造工程、太子湾国际邮轮母港建设。
 空港:推进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第三跑道、T4航站区一期工程建设,实现双跑道独立运行,完成南头直升机场搬迁工作,打造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
 铁路:建成广深港客专深圳福田至香港段、穗莞深城际,建设赣深客专、深茂铁路(深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65圳至江门段),启动深惠、深莞、深珠城际轨道以及沿海客专等项目前期工作,研究布局对外国家铁路新通道。提升深圳北站、深圳东站、坪山站、平湖站、西丽站功能,规划新的高铁客运站,打造陆空一体化综合枢纽。
 轨道交通:基本建成轨道交通三期(6、7、8、9、11号线)工程、三期调整(10号线及2、3、4、5、6、9号线延长线)工程,加快建设轨道四期工程。
 干线道路:加快深中通道、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沿江高速二期、沿一线快速通道、玉龙通道、深惠、深汕、惠盐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等一批重要通道建设。建成南坪快速路三期、坂银通道、坪盐通道、鹏坝通道、龙海通道、春风隧道、龙盐快速路、丹平快速二期、石清大道二期等,完成107国道、梅观路、龙大高速、南光高速市政化改造以及皇岗路下沉改造、沙河西路快速化改造。

第四节  提高市政设施现代化水平

一、构建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完善500千伏电网主网架,加快城市配电网建设。积极引进滇西北、粤东等市外电源,推进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电站等市内支撑电源建设,增强电力安全保障能力。推进迭福LNG接收站等天然气接收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燃气输配管网,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推进石油储运设施布局调整,加快建设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仓储区。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分布式电源,鼓励区域集中供热(冷)和能源梯级利用,构建智慧能源系统。到2020年,建成110千伏以上变电站300座,居民管道燃气用户达到225万户。

专栏11:能源保障重大工程
 电网:建设滇西北至广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深圳段、祯州站至现代站等输电线路,规划新建500千伏现代站、东方站、坪山站等输变电工程。在光明新区试点简化电压等级序列,在前海、国际低碳城试点建设智能电网。
 电源:推进大唐宝昌电厂和京能钰湖电厂扩建,加快华电坪山等燃气热电冷联供及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建成深圳抽水蓄能电站。
 油气:推进迭福LNG接收站、下洞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西气东输二线LNG应急调峰站建设,加快市政燃气管道及调压站、国家成品油储备深圳油库、液化石油气仓储区建设。

二、建设安全优质的供水保障体系
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快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西江引水工程)及深圳境内配套工程规划建设,建成公明供水调蓄、清林径引水调蓄、铜锣径水库扩建等水源工程,推进小型水库的整合利用,建立双水源供水体系,确保应急供水储备满足3个月需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水源保护区雨污分流、入库河流综合治理、水库隔离围网和水源地生态修复等工程。完善水厂布局,加快水厂升级改造。优化供水网络,继续推进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开展新一轮社区管网改造。

专栏12:安全优质供水重大工程
 原水保障:开展立新、苗坑水厂等35座供水水库隔离围网建设。推进公明、清林径、铜锣径等饮用水源水库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
 水厂优化:扩建南山、红木山等7座水厂,新增供水规模100万吨/天。推进南山、盐田港等9座水厂进行深度处理工艺升级。
 供水管网:开展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和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完成25万户住宅供水管网改造,加快社区供水管网改造,新规划改造447个小区。

三、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创新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完善标准规范,加大政府投入,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有序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轨道交通建设、城市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在有条件的区域配套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加强公共管线维护管理,集成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燃气等地下市政设施信息,建成综合管网信息库、统一管线信息平台和全覆盖的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到2020年,建成干线综合管廊超过80千米。
 

第八章  建设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城市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就是竞争力的发展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建立城市碳排放约束机制,提升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形成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生产生活方式,建设全国生态环境最优的绿色低碳之城。
 
第一节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一、加快低碳经济发展
制定低碳发展促进条例,完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法治环境。围绕碳排放达峰目标制定低碳发展路线图,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定期编制快国际低碳清洁技术交流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低碳发展国际合作。加快国际低碳城建设,实施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探索建立土地出让与项目碳排放水平挂钩机制,扩大国际低碳城论坛影响力,创建国家低碳发展示范区。

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加快充电设施网络规划和建设,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现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化、公交车和物流车电动化,公交大巴电动化率达到100%。推进绿色清洁生产、绿色回收、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等,实现资源循环化、智能化回收处理。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探索个人碳账户积分试点,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加快建筑工业化,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绿色建筑总面积超过7000万平方米。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标准,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加快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示范和推广,全面推动交通、工业、商贸及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促进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实施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加强节能改造、节能服务体系和节能基础能力等工程建设,发展高效节能产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四、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强雨洪、再生水、海水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再生水管网建设,推广节水产品、器具及节水新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生活、建筑、工业和危险废弃物的利用和处置,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电子废弃物回收及再利用体系。坚持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按照国际先进标准新扩建垃圾焚烧等环保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光明、坪山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

专栏13:绿色低碳循环重大工程
 绿色发展示范:加快推进绿色港口、绿色机场、绿色公交、绿色货运、绿色建筑、绿色社区、城市低排放控制区等应用示范。开展超低能耗、零能耗和正能效建筑试点。开展碳捕捉与封存技术研究。
 循环发展试点: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加快东部环保电厂、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建设,开展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及回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试点。
 国际低碳城建设:加快国际低碳城启动区分布式能源站、碳汇森林公园、中美低碳建筑与社区创新实验中心、丁山河综合整治、智能化固废垃圾回收示范等项目建设。
 
第二节  强化环境治理和保护

一、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
以流域为单元系统推进治水提质,打造“渗、滞、蓄、净、用、排”有机结合的水系统,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深入推进原特区外排水管网专业化运营,建设污水管网4260千米。完善污水处理厂布局,加快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和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83万立方米/天。加快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不断提高城市雨水就地蓄积、渗透比例,低影响开发区达到建成区面积的20%以上。完善山洪截流分洪,实施雨洪调蓄和暴雨管理,加快排涝泵站、分洪通道和海堤建设,基本消除城市内涝风险区。实施九大流域水系整治,强化深圳湾、前海湾等重点海域环境综合治理,实现跨(边)界河流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以上。

专栏14:水生态系统重大工程
 海绵城市:建成光明凤凰城、大空港、坝光片区、国际低碳城、大运新城等20个低影响开发区。
 防洪排涝:新建前海外围、宝安中心区、沙井桥头等23个片区排涝工程;加快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布吉河分洪通道、金湖水库分洪工程建设;加快大空港、坝光海堤工程建设,推进东部海堤重建和大亚湾海堤加固。
 污水管网:原特区内改造完善污水管网208千米;原特区外新建污水管网4052千米。
 治污设施:续建福田污水处理厂,新扩建洪湖、沙井等19座污水处理厂,改造罗芳、蛇口等19座污水处理厂。
 流域治理:综合治理144条河流,长度约552千米,其中深圳河湾流域23千米,前海(大铲湾)水系30千米,珠江口流域36千米,茅洲河流域170千米,观澜河流域114千米,龙岗河流域81千米,坪山河流域48千米,大鹏湾水系16千米,大亚湾水系34千米。

二、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成国内领先的大气质量预报预警监测系统。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新车排放标准力争与欧盟同步,实施严格的柴油车总量控制措施。加快建设绿色港口,实现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或转用低硫燃油、轮胎式龙门起重机“油改电”,率先建立低硫排放控制区。提升电厂排放标准,完成污染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力度,全面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加强工程机械、场内机械、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集装箱运输车等移动源污染治理,鼓励采用电动、LNG等清洁能源机械,加强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禁止园林垃圾及生活垃圾露天焚烧,强化餐饮业污染源控制。

专栏15:大气质量提升重点领域
 大气质量预报预警监测系统:通过地面站、垂直高塔、超级站、无人机、卫星等空天一体化的大气观测设施,实现城市区域尺度的大气环境质量及污染来源监测、预报和预警。
 柴油车及工程机械污染控制:探索在用柴油车和柴油工程机械安装颗粒物捕集器,推广LNG燃料重型货运车、电动轻型货运车以及电动、LNG等清洁能源工程机械。
 涂装清洗生产线清洁化改造:在工业涂装生产线全面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推广使用水性、UV、高固份涂料。在电子、机械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推广使用水基清洗剂。
 岸电建设与推广:建设船舶岸电设施20套左右,实现50%的远洋集装箱船舶使用岸电。
 内河及港作船舶清洁燃料推广:在新建造的内河、江海直达及港作船舶中推广使用LNG燃料,鼓励在用船舶更换使用LNG燃料的发动机。
 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完成158台柴油锅炉、231台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改造。

三、强化土壤和噪声污染控制
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开展基本农田和受污染场地土壤污染的综合整治,优先保护耕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加强对重点行业、区域及设施周边的土壤风险识别与监控。深入开展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建设噪声屏障、安装降噪装置、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严格防控工业、社会生活和建筑施工噪声,加强建筑噪声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执法。
 
第三节  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推进生态环保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强化以企业为单元的总量控制,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推进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创建东部湾区(盐田区、大鹏新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二、积极打造“公园之城”
加快推进三洲田森林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构建“自然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实施公园绿地与生态绿廊贯通工程,以大型公园绿地为组团,以城市绿廊、道路廊道、绿道网、河流水系廊道为骨架,打造多层次、多功能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积极推进立体绿化,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到202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8平方米。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强化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严格控制一级水源保护区、主干河道两侧等生态敏感区域。加快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采石场、取土场、裸露山体与边坡的复绿工程,开展城市主要道路硬质边坡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工程。加大滨海湿地、河口、河道岸线和海湾等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推进海洋生物资源和重点海域生态环境恢复工程,推动深圳湾湿地加入《拉姆萨尔国际湿地公约》。健全外来动植物疫病疫情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构筑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安全防护网络。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维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

专栏16:生态环境提升重大工程
 公园建设:推进三洲田森林公园、光明森林公园、罗田森林公园、银湖山郊野公园等公园建设,新建和改造社区公园300个,到2020年公园总数超过1000个。
 湿地保护:打造以“五河(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两岸(东部海岸、西部海岸)多库(各水库)”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红树林、珊瑚礁等生态系统的保护。
 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开展西丽水库等饮用水源水库生态修复及底泥清理,对梅林、茜坑等41座水库开展周边生态修复。
 

第九章  建设更具竞争力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

全面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充分利用特区、湾区、自贸区叠加优势,积极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加快自贸区建设和前海开发开放,强化区域合作,在建设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中发挥引领作用,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一流湾区名城和开放之城。
 
第一节  主动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一、加快构建经贸合作中心
实施拓展新兴市场、开拓“一带一路”市场专项计划,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深度挖掘东南亚国家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市场潜力,加强与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家及南、北美洲经贸合作,开拓巴基斯坦等新兴市场,积极参与粤新欧国际大通道建设。依托丝绸之路多方合作机制,打造高标准综合经贸促进平台,着力推进中国(深圳)—印尼电子产业园、中国(深圳)—越南(海防)经贸合作区、招商局中白商贸物流园区等重点中外合作园区建设。支持优势企业开拓沿线国家市场,走出去建设营销网络、生产基地和区域总部。到2020年,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边贸易总额达到1650亿美元。

二、拓展产业合作新空间
加快与沿线国家产业融合和互补发展,构筑以品牌、技术、资本和管理为主导的新型区域产业合作体系。鼓励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与东盟等国家开展产能合作,加强海工装备产业合作,拓展远洋渔业发展空间,积极参与国家南海资源开发。全面布局面向沿线国家的物流支点,参与重点港口建设,共建临港产业园区。争取沿线国家金融机构和主权基金、投资基金落户,大力发展贸易金融业务。鼓励企业与沿线国家在能源及上游领域开展合作,参与油气和矿产资源开发,扩大能源技术装备出口。加大沿线国家资源和农产品进口。

三、强化人文交流纽带
依托文博会“一带一路”专馆、高交会丝绸之路专区、前海合作论坛等重要平台,全面深化与沿线国家人文交流与合作,提升城市国际知名度。积极参加国家与沿线国家互办的国际文化活动,推进国际友城文化周等人文交流项目,鼓励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等文化产品出口。加快推动与沿线国家知名医学院和科研机构合作办医,积极引进沿线国家优质医疗资源。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旅游合作,发展海上丝绸之路旅游专线。完善友城布局,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地方及城市友城关系。加强与沿线国家华人华侨的广泛联谊、密切联系和常态往来。
 
第二节  携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一、建设国际化湾区名城
大力发展高价值服务、高技术研发等高端业态,提升湾区经济核心要素资源配置能力,加快打造产业发达、功能强大、开放互动、集聚外溢的湾区经济。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加强资本、管理、服务和技术输出,促进更多企业形成全球布局。加快国际语言环境、国际化优质商圈和生活社区建设,营造开放多元的国际化氛围,打造集聚国际要素资源的战略高地。优化湾区开发强度梯次,构建世界级滨海天际线,打造国际一流水准的湾区都市景观,彰显湾区名城国际魅力。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全面对接和发展要素高效流动,促进发展创新、增长联动、利益融合,形成最具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的世界级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73经济区域。

二、加强深港澳深度合作
全面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入实施CEPA有关协议,积极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等为载体,全面加强与香港在金融和专业服务、科技文化、医疗教育、环境保护、法制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快深港边界地区开发建设,深化深港口岸、港口、机场合作,开展港深西部快速轨道前期研究,共同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开发。加快整合口岸资源,完成皇岗口岸、沙头角口岸的整体改造,改善深圳湾口岸配套设施,推动梅沙口岸恢复使用,建成莲塘/香园围口岸等基础设施。深化深澳合作,共同拓展葡语国家市场。推进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建设,完善深圳与中山、珠海、香港、澳门的快速直达航线,实现与粤港澳湾区城市1小时通达。

三、推进珠江口东岸协同发展
落实深莞惠区域协调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一体化进程,构建“两横两纵多中心”空间布局,建设珠江口东岸科技创新走廊。推进深莞惠和河源、汕尾“3+2”经济圈建设,建成若干跨区域共建的低碳发展合作试验区和产业园区,加快推进区域市政、信息、能源等设施对接,基本建成以城际铁路和高快速路为骨架、衔接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中心城区1小时互达。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健全合作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城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加快建成起步区30平方千米城市框架,支持合作区产城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到2020年,合作区生产总值超过225亿元。
 
第三节  加快自贸片区建设和前海开发开放

一、创新自贸片区和前海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优化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率先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新模式。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深化口岸通关监管模式创新。加快推进前海检察院建设,创新国际仲裁和商事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国际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创新行政服务模式,发布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行政权责清单。完善廉政监管体制机制,打造廉洁示范区。推进前海蛇口自贸城、前海国际金融城、香港现代产业城和蛇口国际枢纽港“三城一港”建设,打造深港澳合作新平台,努力成为我国自贸区建设的新标杆,形成一批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典案例。

二、建设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完善深港金融同业合作机制,促进金融要素资源优化配置,深化两地在金融市场、机构、人才等领域合作。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示范区功能,探索建立与自贸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深化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资产管理等业务创新,支持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建设。加快金融业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放,探索建设新型跨境金融服务基础设施,配合推动深港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和保险市场融合发展。完善金融招商政策体系,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加速集聚。探索创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金融论坛,加强金融品牌宣传和推广。支持金融监管机构开展监管创新试点,率先探索跨部门、跨市场协作的混业监管模式。

三、建设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和国际性枢纽港
依托深港两地国际贸易基础、海空港物流设施和国际网络资源,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争创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平行进口贸易、保税展示交易等新型业态,提升国际贸易综合功能。实施前海深港合作“万千百十”工程,强化专业服务业、法律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文化合作,推进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蛇口网谷、南海意库等发展。

四、增强自贸片区辐射带动功能
发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通过“规则对接”与“产业对接”相结合,加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制度推广和功能延展。加强片区空间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前海区块与蛇口区块的一体化联动和差异化发展,促进自贸片区与南山、宝安等周边城区的融合发展。发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高端要素集聚优势,增强服务珠三角制造业企业的能力,打通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通道。

专栏17:前海蛇口自贸片区重大工程
 重大基础设施:加快前海湾综合交通枢纽、妈湾跨海通道工程、大南山隧道、望海路下穿通道工程、月亮湾大道快速化改造等项目建设。
 前海水城:建成双界河、桂庙河、前湾河和月湾河水廊道,实现水廊道互相连通。
 重大产业项目:加快腾讯前海大厦、华润前海中心、民生电商前海总部大厦、弘毅全球PE中心、前海要素交易广场、嘉里前海总部、恒昌信息产业总部大楼、世茂金融中心、前海自贸大厦、金立总部大厦、香缤前海金融中心、深国际智慧港先期项目、招商局前海自由贸易中心一期等项目建设。

第四节  增创开放合作新优势

一、提升对外经济合作水平
探索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境外投资者的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重点在金融服务、商贸服务、科技文化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简化境外投资管理模式,完善财税、金融、信息、风险防控、中介服务等多层次的支持境外投资服务体系。完善国际贸易摩擦、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和应对机制,强化大通关协作,优化外贸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外贸发展转型升级,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促进加工贸易从委托加工制造向委托设计和自主品牌制造一体化转型,实现“大进大出”向“优进优出”转变,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市建设。实施积极的进口战略,鼓励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保税监管区域转型升级和功能提升,打造华南乃至全国进口商品集散地。

二、促进更广范围区域合作
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积极参与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打通战略通道,全面加强产业经贸与能源资源合作,促进产业梯度转移和协作配套,进一步提升与珠三角及周边区域的战略合作层级。深化深圳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其他战略区域的合作,支持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拓展更广阔发展空间。加强与海峡西岸经济带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台湾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开辟对台新航线。

三、加大对口帮扶力度
高质量完成对口支援新疆、西藏、贵州等地区和省内河源、汕尾对口帮扶“双到”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四川广安、陕西富平等深圳产业园的建设水平。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切实增强受援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科学安排帮扶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扩大帮扶开发综合效应。加强与喀什等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合作,加快推进喀什深圳城、喀什深圳产业园等建设,助力喀什建设成为中巴经济走廊桥头堡,打通新时期对外开放的战略“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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