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管理体制改革中港口管理方面的一项重要措施。“一城”即深圳,“一港”即深圳港,“一引航”即深圳港引航站。1997年,深圳根据交通部颁发的《深圳港口引航管理办法》,制定了《深圳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原
深圳市港务管理局引航站、
蛇口南方船舶引航服务公司、
赤湾引航站合并为统一的深圳港引航站。同时,根据深圳港区分布情况,在深圳东、西部港区设立了
盐田、蛇口、赤湾、妈湾4个引航分站,实行统一管理、分头引航的新体制,结束了以往引航工作多家分散管理的局面。
▲对外籍入港货轮进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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