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经营者产生方式的一种改革。1983年底率先在
深圳市友谊公司试行。做法是,先根据民意测验以及组织考核的结果,提出两个候选人,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经理,待上级批准后,由公司发聘书。经理人选确定后,由经理提名副经理候选人,再由群众选举产生。这一改革改变了以往行政任命企业领导人的方式,激励了职工积极性,提高了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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