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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作者:深圳百科全书编委会 来源:《深圳百科全书》 责任编辑:yuan2428 2022-03-14 人已围观

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重要措施之一。深圳市1982年开始在国有企业中推行劳动合同制度。1983年8月,发布《深圳市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这是中国第一个以政府规章形式规定的劳动合同用工制度。1984年,在《深圳经济特区内部管理体制全面改革试行方案》中规定,新增工人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1993年,全市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对全市企业干部职工实行合同化管理,进一步确立劳动者择业自主权和企业用人自主权。2002年,在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普遍实行了员工身份转换,即对原有企业职工终止或解除原劳动合同,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然后由新的产权主体与员工进行双向选择,对继续留用的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纯粹契约型的新型劳动关系。员工身份置换,使在国有企业就业的员工与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员工,在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上完全一致,从而逐步建立起新型的现代企业用工制度。(参见“劳动合同”,2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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