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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

作者:深圳百科全书编委会 来源:《深圳百科全书》 责任编辑:yuan2428 2022-03-14 人已围观

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措施之一。20世纪80年代初,深圳借鉴“三资企业”的做法,在国有企业中开始用公开招聘的方式,打破地域、单位和所有制界限,从全国各地选拔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1993又取消了企业的行政级别,实行企业分类定级制度。接着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办法也进行了相应调整。1996年11月,制定了《深圳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调整了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权限。规定企业领导人员人选既可以由组织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经营公司或董事会推荐,也可以由市高级经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推荐产生。1997年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人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对市、区人民政府所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法人代表人的任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2003年,为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决策行为,防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经营决策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出台了“十条禁令”,对国有企业投资、担保、招投标、产权转让、员工补偿安置等作了明确规定,并强调了领导人联签制度。对违反十条禁止行为之一的企业最后审批人和主要责任人一律给予免职处理,免职之后由执纪执法机关对其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查处。改革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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