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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陶一桃:“务实尚法”是深圳社会走向成熟稳健的标志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来源:《新时代深圳精神》 责任编辑:chen 2023-01-18 人已围观


深圳特区报:2019年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与民营企业家评价调查报告》显示,深圳法治环境指数得分81.49,位居全国第一,良好的法治环境在深圳是如何形成的?
 
陶一桃:在深圳建设良好法治环境的过程中,有三大关键因素在起作用。
 
其一,作为中国最早最成功的经济特区,深圳获得了改革开放所赋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率先试验、发展的机会与权力。市场经济即法治经济,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相配套的机制建立与完善,就是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完善。同时,先行先试的使命,又使深圳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法律规则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而一同趋于完善。
 
其二,香港提供了可学习、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在相当长时期里,香港都是祖国内地了解世界、学习市场经济、融入国际社会的最直接便利的窗口。香港拥有较为成熟、完善的市场经济秩序,它也向我们展示了服务型政府的工作效率,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及完善、普惠的社会保障机制,这些都对我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启发。
 
其三,具有远见卓识和开放精神的政府,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根本保障。有什么样的政府就会有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政府的文明是制度文明的前提与保障。法治政府的内涵不仅仅是政府依法行政,更重要的是政府自身要能受到法律的约束。深圳市政府自身的开明与对法治社会的认知,以地方政府次级行动集团的力量,以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方式,推动了深圳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完善。
 
深圳特区报:1992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正式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请您谈谈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对深圳改革开放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陶一桃: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正式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是中国改革开放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它不仅是自上而下的重大改革举措,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大胆尝试,更是对深圳经济特区使命的赋予。这一举措使深圳拥有了率先改革开放的政治特权;拥有了冲出传统体制藩篱的合法权;拥有了突破传统意识形态束缚,从而大胆探索的冒险权;拥有了以开放促改革,让中国走向世界,让世界走进中国的话语权。在改革开放初期,这种权力的给予,就是机会的给予、责任的给予,成功与失败同时并存,风险与使命共同担当。
 
深圳特区报:从第一部针对公司方面的立法、第一部物业管理立法、第一部企业欠薪保障立法、第一部政府采购立法、第一部改革创新立法到第一部碳交易立法,深圳每一项改革创举都与立法相生相伴,请您谈谈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陶一桃:从根本上说,改革与法治是同一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改革开放是完成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走向全球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发展经济的过程,更是规制社会的过程,而法治既是制度营建的重要内容,又是保障中国改革开放有序地朝着制度文明与制度自信道路发展的前提。
 
一方面,没有改革开放的伟大行动,就无所谓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的现代法治社会体系的确立、营建与完善;另一方面,没有法治社会的建设与不断完善,就不可能有中国改革开放踏实、稳健的步伐与中国奇迹的创造。
 
深圳许多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可复制的改革举措,都是首先通过立法将其制度化的,并通过法制化减小改革的阻力,从而增加改革的理性与制度的张力。要注意的是,中国社会进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无论是推动改革开放还是促进法治社会建设,都离不开政府的自我革命与认知的自我成长与提升。
 
深圳特区报: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法治在深圳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过程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陶一桃:法治,是深圳率先改革开放的前提,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保障。但从深圳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上来说,深圳的改革是从“干了再说”开始的。
 
深圳的“先行先试”是在计划经济的大海中建立的一个市场经济的绿洲,面临着的是不破不立的选择与使命。最初的立法表现为特殊政策和特区的规则,立法在特区市场经济体系营建中,走过了从特殊政策到规则再到立法的社会规制的完善历程。这一过程是深圳这座城市成长、成熟的表现,也是中国社会发展成熟稳健的表现,尤其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给了以率先改革开放起家的深圳以更大的改革开放“政治特权”,使“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具有了制度保障。
 
对产权的保护是深圳经济特区得以率先发展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市场经济是以建立和保护排他性私人产权制度为基础的。无数成功的市场经济案例证明:当产权的制度安排使人们感觉值得从事生产活动时,社会经济就会出现持续增长。1992年深圳就形成了民营企业占主导地位的所有制结构。深圳拥有在中国独一无二的“6个90%”现象:深圳9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创新型企业是本土企业、90%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出自企业、90%以上的重大科技项目发明专利来源于龙头企业。今天的深圳已形成了以民营企业为土壤,以高新技术产业为翅膀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这一模式在带来深圳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为深圳在未来国家整体战略布局中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政策性增长极”与“区域引擎”奠定了物质与制度基础。
 
深圳特区报:如何理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关于“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允许深圳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表述?
 
陶一桃:这一表述是党中央给予深圳深化改革的更大自主权、创新发展的更大自由权。
 
依法是前提,党中央对深圳充满改革精神的灵活授权,不仅可以进一步激发地方政府的改革热情、改革动力和改革的自主性与创新性,同时意味着中国社会的制度变迁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以自上而下为主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走向以自下而上为重要动力的、充满发挥“次级行动集团”——地方政府创新力的诱致性制度的变迁。法律的力量将成为为市场竞争服务的制度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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