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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
作者:王小广主编 杨柳著 来源:源头与活水 :新型科研机构 责任编辑:深小安 2023-03-23 人已围观
(2)对台湾产业发展的贡献
台湾工研院是世界闻名的应用研究机构,拥有数千名高素质的科研人员,以科技研发带动产业发展,创造经济价值,促成了台湾产业技术的提 升和产业结构的转型,而且促成了决定产业发展的两大力量——科技与市 场的有效结合,成为台湾产业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托。
首先,它极大地提升了台湾产业的技术实力。台湾工研院以企业需求 为指引不断进行技术研发,并以各种方式转移给产业界,推动台湾高科技 企业的建立和发展。最受外界夸赞的是,台湾工研院开创了台湾半导体产 业的先河。20 世纪 70 年代,台湾工研院从美国无线电公司(RCA)成功 引进集成电路(IC)制程与设计技术,建立了试验工厂,制造出亚洲最早 的集成电路,奠定了半导体产业发展的基础。台湾半导体产业发展初期, 依靠当地行政部门提供的 5 亿元新台币研究经费,制订先导性的半导体产 业发展计划。当时,台湾工研院与 RCA 签署了 5 年的技术转移合同,并 派出工程师赴美培训。1977 年,台湾工研院建立起台湾第一座 4 英寸晶圆半导体示范工厂;1979 年,台湾工研院成功研制出第一颗供商用电子 表使用的半导体晶片,生产良品率高达 70%,比 RCA 生产晶片 50% 的良 品率还要高,标志着台湾工研院成功地将从 RCA 转移过来的技术进行吸 收再创新。120 世纪八九十年代,台湾工研院从美国引进 IC 相关技术后, 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进行研发,在 4 英寸、6 英寸、8 英寸晶圆制造设备、 运营管理等技术研发成熟后,又将 IC 技术与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转移扩散, 由此衍生出包括联华电子公司、台积电、台湾光罩等一批与 IC 技术相关 的公司,促成了后来台湾集成电路制造业的集群发展,台湾产业的技术实力由此得到全面提升。
其次,台湾工研院为台湾培养和输送了大批科技人才。该工研院不仅 自身培育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还积极延揽海外优秀科技人才来台湾。 台湾工研院成立了投资公司和孵化中心,先后孵化出数百家高科技企业。 转移和孵化过程中,科技人员随着技术一起溢出的现象很常见,台湾工研院年均人员流动率达 15%,已先后为产业界输送 1.6 万名高级人才,这些溢出人才成为企业技术或管理骨干,大大提升了企业的实力。同时,优秀人才和孵化企业又会以股权或捐赠等方式反哺台湾工研院,形成良性循环。
再次,台湾工研院有力地推动台湾实现产业的再造。除了与个别厂商 进行技术合作外,台湾工研院的技术开发更多是面向整个产业技术的提 升,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科技研究发展专案计划》:先确定具有高附加值、 市场潜力大的前瞻性共性技术,由台湾工研院组织和推动研发,通过关键 共性技术的突破带动产业结构的提升。比如,半导体、动力机械、电脑系 统、通信电子、光电系统、生物医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都带动了台湾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以集成电路产业为例,台湾工研院以芯片这一关键技 术切入,产生了带动整个产业发展的作用。其中,台积电得到 1990 年至 2000 年的技术授权和后续技术支持。关键技术的制造环节发展成熟之后, 又带动了上下游相关企业的发展,芯片设计、封装、测试等企业得以汇聚,形成了集群效应。
第四,台湾工研院有效地促进了台湾产业技术的制度创新。台湾工研 院被界定为财团法人,避免成为低效率的行政机构;衍生公司的设立可避 免陷入国有企业的窠臼,并且在适当时机让股权上市,使高科技产业能从 资本市场源源不断地获得资金的支持。台湾工研院面向国际前沿科技,不 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因早先的研发成果长期受到限制,只要是由行政 部门出资资助的科技专案,研究成果一律属于公有财产,所以在将科研 成果向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受到很多限制,无法自由地与企业订立契约。 《科技基本法》出台后,行政部门出资或委托的科研成果,其知识产权将 全部或部分属于研究机构和企业所有或授权使用。这项内容是科技发展制 度的一大突破,台湾工研院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
(3)借鉴与启示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化经 济体系要求的技术创新体系,成为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任务之一,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 增长新动力的迫切需求。台湾工研院所形成的一整套科研和成果产业化建 设模式,充分体现了体制机制上的创新,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 我们建设新型科研机构、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供了宝贵 的借鉴。
其一,台湾工研院企业化经营的运作模式。该工研院是非盈利性机构 和企业化经营的有机结合体,其研发始终以“未来”为导向。采取董事会 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在运营和管理,尤其是经费使用和技术转让方面, 拥有广泛的自主权。由于采取了企业化经营,没有过多的行政干预,创新 资源的配置上不用耗费过多精力去争取,创新元素的流动符合市场发展的 自然规律。值得一提的是,没有行政部门在前期和整个发展过程中的鼎 力扶持,共性应用技术研发机构难以建立和运转,但台湾工研院始终坚持 “不能够端铁饭碗”,不能“变成官方机构”这种高度的自觉和意识,引领 台湾工研院走上了一条健康发展之路。
其二,台湾工研院始终坚持公益性。工研院以“世界级的研发机构、 产业界的开路先锋”为愿景,经费来源于政府拨款和企业委托项目(初 期,政府资助超 60%,之后比例逐渐降低)。随着时代变迁,台湾工研院 的功能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但为台湾产业提供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的主 要原则始终不变,技术成果转化原则上只收取成本费,不以盈利为目的, 因此受到产业界的广泛称赞。
在台湾工研院的官网上,他们对产业服务的描述是:“应产业环境趋 势,工研院除持续深化技术前瞻性与跨领域技术整合外,更提供全方位的 研发合作与商业顾问服务,包括新技术与新产品委托开发、小型试量产、 制程改善、检校量测,以及技术移转、智权加值服务等,并设置开放实验 室及创业育成中心,积极推动及育成新创公司,加速产业技术开发及孕育 新兴高科技产业。”可见,台湾工研院积极关怀社会公益,从科技应用与 服务、科技教育推广、企业志工三个方向,搭起科技公益平台,凝聚科技 人才的力量,将科研能量转化为公益的暖流,与产业界牵手创新科技,引领未来。
其三,研发项目瞄准市场,产业导向明显。据台湾工研院资深项目经 理魏依玲介绍,台湾工研院设有三大板块:第一个是技术研发板块,包括电子与光电系统研究所、资讯与通讯研究所、机械与机电系统研究所、材 料与化工研究所、绿能与环境研究所、生医与医材研究所六大基础研究单 元,肩负促进台湾产业升级转型的关键技术,属于常设型任务组织;第二个板块是产品创新中心,是短中期的跨领域合作组织,研发的议题是台湾未来 3—5 年间具有发展潜力的产品项目,可将技术转移给厂商,待厂商 能够实现量产后,这些产品创新中心将功成身退;第三个是产业服务和价值衍生板块,是协助技术转移、产业分析促进研发成果与团队成立衍生公司。台湾工研院利用行业技术研发联盟,搜集分析全球最新技术和产业发 展趋势,关注企业技术需求,避免了研究机构“闭门造车”所带来的有效 技术需求不足问题。同时,设立技术领域规划委员会和产业经济与趋势研究中心,前瞻布局,培育新的增长点并引领其发展壮大。
台湾工研院是世界闻名的应用研究机构,拥有数千名高素质的科研人员,以科技研发带动产业发展,创造经济价值,促成了台湾产业技术的提 升和产业结构的转型,而且促成了决定产业发展的两大力量——科技与市 场的有效结合,成为台湾产业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托。
首先,它极大地提升了台湾产业的技术实力。台湾工研院以企业需求 为指引不断进行技术研发,并以各种方式转移给产业界,推动台湾高科技 企业的建立和发展。最受外界夸赞的是,台湾工研院开创了台湾半导体产 业的先河。20 世纪 70 年代,台湾工研院从美国无线电公司(RCA)成功 引进集成电路(IC)制程与设计技术,建立了试验工厂,制造出亚洲最早 的集成电路,奠定了半导体产业发展的基础。台湾半导体产业发展初期, 依靠当地行政部门提供的 5 亿元新台币研究经费,制订先导性的半导体产 业发展计划。当时,台湾工研院与 RCA 签署了 5 年的技术转移合同,并 派出工程师赴美培训。1977 年,台湾工研院建立起台湾第一座 4 英寸晶圆半导体示范工厂;1979 年,台湾工研院成功研制出第一颗供商用电子 表使用的半导体晶片,生产良品率高达 70%,比 RCA 生产晶片 50% 的良 品率还要高,标志着台湾工研院成功地将从 RCA 转移过来的技术进行吸 收再创新。120 世纪八九十年代,台湾工研院从美国引进 IC 相关技术后, 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进行研发,在 4 英寸、6 英寸、8 英寸晶圆制造设备、 运营管理等技术研发成熟后,又将 IC 技术与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转移扩散, 由此衍生出包括联华电子公司、台积电、台湾光罩等一批与 IC 技术相关 的公司,促成了后来台湾集成电路制造业的集群发展,台湾产业的技术实力由此得到全面提升。
其次,台湾工研院为台湾培养和输送了大批科技人才。该工研院不仅 自身培育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还积极延揽海外优秀科技人才来台湾。 台湾工研院成立了投资公司和孵化中心,先后孵化出数百家高科技企业。 转移和孵化过程中,科技人员随着技术一起溢出的现象很常见,台湾工研院年均人员流动率达 15%,已先后为产业界输送 1.6 万名高级人才,这些溢出人才成为企业技术或管理骨干,大大提升了企业的实力。同时,优秀人才和孵化企业又会以股权或捐赠等方式反哺台湾工研院,形成良性循环。
再次,台湾工研院有力地推动台湾实现产业的再造。除了与个别厂商 进行技术合作外,台湾工研院的技术开发更多是面向整个产业技术的提 升,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科技研究发展专案计划》:先确定具有高附加值、 市场潜力大的前瞻性共性技术,由台湾工研院组织和推动研发,通过关键 共性技术的突破带动产业结构的提升。比如,半导体、动力机械、电脑系 统、通信电子、光电系统、生物医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都带动了台湾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以集成电路产业为例,台湾工研院以芯片这一关键技 术切入,产生了带动整个产业发展的作用。其中,台积电得到 1990 年至 2000 年的技术授权和后续技术支持。关键技术的制造环节发展成熟之后, 又带动了上下游相关企业的发展,芯片设计、封装、测试等企业得以汇聚,形成了集群效应。
第四,台湾工研院有效地促进了台湾产业技术的制度创新。台湾工研 院被界定为财团法人,避免成为低效率的行政机构;衍生公司的设立可避 免陷入国有企业的窠臼,并且在适当时机让股权上市,使高科技产业能从 资本市场源源不断地获得资金的支持。台湾工研院面向国际前沿科技,不 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因早先的研发成果长期受到限制,只要是由行政 部门出资资助的科技专案,研究成果一律属于公有财产,所以在将科研 成果向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受到很多限制,无法自由地与企业订立契约。 《科技基本法》出台后,行政部门出资或委托的科研成果,其知识产权将 全部或部分属于研究机构和企业所有或授权使用。这项内容是科技发展制 度的一大突破,台湾工研院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
(3)借鉴与启示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化经 济体系要求的技术创新体系,成为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任务之一,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 增长新动力的迫切需求。台湾工研院所形成的一整套科研和成果产业化建 设模式,充分体现了体制机制上的创新,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 我们建设新型科研机构、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供了宝贵 的借鉴。
其一,台湾工研院企业化经营的运作模式。该工研院是非盈利性机构 和企业化经营的有机结合体,其研发始终以“未来”为导向。采取董事会 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在运营和管理,尤其是经费使用和技术转让方面, 拥有广泛的自主权。由于采取了企业化经营,没有过多的行政干预,创新 资源的配置上不用耗费过多精力去争取,创新元素的流动符合市场发展的 自然规律。值得一提的是,没有行政部门在前期和整个发展过程中的鼎 力扶持,共性应用技术研发机构难以建立和运转,但台湾工研院始终坚持 “不能够端铁饭碗”,不能“变成官方机构”这种高度的自觉和意识,引领 台湾工研院走上了一条健康发展之路。
其二,台湾工研院始终坚持公益性。工研院以“世界级的研发机构、 产业界的开路先锋”为愿景,经费来源于政府拨款和企业委托项目(初 期,政府资助超 60%,之后比例逐渐降低)。随着时代变迁,台湾工研院 的功能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但为台湾产业提供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的主 要原则始终不变,技术成果转化原则上只收取成本费,不以盈利为目的, 因此受到产业界的广泛称赞。
在台湾工研院的官网上,他们对产业服务的描述是:“应产业环境趋 势,工研院除持续深化技术前瞻性与跨领域技术整合外,更提供全方位的 研发合作与商业顾问服务,包括新技术与新产品委托开发、小型试量产、 制程改善、检校量测,以及技术移转、智权加值服务等,并设置开放实验 室及创业育成中心,积极推动及育成新创公司,加速产业技术开发及孕育 新兴高科技产业。”可见,台湾工研院积极关怀社会公益,从科技应用与 服务、科技教育推广、企业志工三个方向,搭起科技公益平台,凝聚科技 人才的力量,将科研能量转化为公益的暖流,与产业界牵手创新科技,引领未来。
其三,研发项目瞄准市场,产业导向明显。据台湾工研院资深项目经 理魏依玲介绍,台湾工研院设有三大板块:第一个是技术研发板块,包括电子与光电系统研究所、资讯与通讯研究所、机械与机电系统研究所、材 料与化工研究所、绿能与环境研究所、生医与医材研究所六大基础研究单 元,肩负促进台湾产业升级转型的关键技术,属于常设型任务组织;第二个板块是产品创新中心,是短中期的跨领域合作组织,研发的议题是台湾未来 3—5 年间具有发展潜力的产品项目,可将技术转移给厂商,待厂商 能够实现量产后,这些产品创新中心将功成身退;第三个是产业服务和价值衍生板块,是协助技术转移、产业分析促进研发成果与团队成立衍生公司。台湾工研院利用行业技术研发联盟,搜集分析全球最新技术和产业发 展趋势,关注企业技术需求,避免了研究机构“闭门造车”所带来的有效 技术需求不足问题。同时,设立技术领域规划委员会和产业经济与趋势研究中心,前瞻布局,培育新的增长点并引领其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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