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大鹏营守备张玉堂题词的纪念牌坊。位于
龙岗区大鹏街道东山寺前。建于清咸丰四年(1854)。为四柱(柱出头式)三间,用花岗岩雕砌而成。明间宽2.07米,次间宽0.97米,高4.9米。明间石柱为方形,前后均有抱鼓石,断面0.27×0.14米。次间柱外侧用夹石。整个牌坊稳定性极好。明间楼顶雕出14垅筒瓦和勾头、滴水,正脊雕宝珠。正面横额阳刻行书“鹫峰胜境”,落款为清“咸丰四年(1854)福建籍大鹏营守备张玉堂手书”。背面刻“鹏岛灵山”,两侧题记因风化剥落不清。左右两次间仅在横额上雕菊花图案。保存完好。1984年9月,被列为
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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