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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娇:深圳交警是怎样“炼”成的

作者:戴北方、林洁、王璞 来源:《深圳口述史 2002—2012》 责任编辑:Gangan 2022-12-09 人已围观




回顾深圳的道路交通管理史,深圳交警秉承特区人敢闯敢干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大胆改革,敢“吃螃蟹”,开创了不少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技术和措施的先河。

交通立法“吃了螃蟹”

回顾深圳的道路交通管理史,深圳交警秉承特区人敢闯敢干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大胆改革,敢“吃螃蟹”,开创了不少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技术和措施的先河。

1986 年,深圳市率先开始使用的多相位箭头控制交通信号灯,得到公安部的肯定,并被纳入 1988 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0 年,我市率先试行在道路上漆画黄线和黄方格控制车辆行驶和停靠的措施,也纳入国家颁布的道路交通标线的范畴。1996 年,我市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地方立法的交通法规。

1993 年和 1997 年深圳两次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中开辟公交车专用道和使用“电子警察”查处违章,也是走在全国的前列。还有实行交通违例处理的票款分离制度、“违例停车拖走”的告示、自行车道与人行道的改造、路口交通渠化实行右转弯优先等各种道路交通管理改革措施,都是走在全国同行的前列,受到上级的肯定和国内同行的关注并借鉴推广使用。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颁布。以前,按交通法规,闯红灯罚款只有 5 元,深圳率先改成白天罚款 200 元,晚上 400 元,后来一律改成罚款 500 元。当时“吃”这种“螃蟹”也是需要勇气的,各种看法从各地纷至沓来。我们深圳的同志做了大量具体细致的工作,对各方进行了多次耐心的疏导、说服和教育,顶着压力立了法,这在当时成了全国一个创举。我们也顶着压力执行了法规,我们的执法工作被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认为,在当时已立的 100 多个法规中是执行最到位的。

有文明的队伍,又有严格执法的依据,深圳的交通管理队伍就像是有了两条坚定有力的腿,从此就跑起来了。1999 年 11 月26 日,时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实地考察了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罗湖大队后高兴地说:“我在北京就听说深圳交通管理搞得好,现在看了果然名不虚传。看了你们的规范管理,我挑不出毛病来。如果全国有一半的城市能像深圳这样,我们的交通管理水平就会超过美国!”

2001 年,我被调任深圳市交通局局长、党组书记。交通事业是我到深圳工作 30 多年来的奋斗和追求,特别是那充满激情、难忘且有意义的 20 多年的交警岁月。

20 多年只是弹指一挥间,这 20 多年是深圳交警艰苦创业的20 多年,也是我人生精力最旺盛、劲头最足的黄金年代。我把这 20 多年奉献给了“深圳交警”这顶大盖帽,也见证了 20 多年间,深圳道路交通管理事业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不断发展。我和交警同志们一起让深圳交通管理走在全国前列,让深圳百姓享受到了现代化的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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