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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锦星:我在罗湖竞得新中国土地使用权“第一拍”(一)

作者:骆锦星 来源:《难忘那些春天的故事 口述罗湖 1979—2019. 上》 责任编辑:yangxu1985 2024-08-27 人已围观

作者简介:

骆锦星,1935年出生,广东惠阳人。1979年调至深圳担任市房管局副局长。1980年1月组建深圳经济特区首家房地产公司。曾带领公司在深圳乃至中国房地产开发史上屡创第一:第一个实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第一个引入境外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第一个采用楼宇预售手段筹集资金,第一个在全国首次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会上夺标。

意外闯进房地产行业,一干就是小20年

1979年3月,深圳由县改市,毗邻香港的罗湖正式启动建设,也由此拉开了深圳经济特区大规模建设的序幕。

当时我在惠阳地区任职工交计委办公室副主任。惠阳地区为呼应罗湖建设热潮、支援深圳建设,召开大会动员干部报名到深圳工作。我当过通信兵,上过抗美援朝前线,保留着一股军人听到冲锋号就要往前冲的冲劲。加上个性也比较喜欢接受挑战,就报了名,很快得到了批准。

我本来以为,我当过惠阳地区邮电局副局长,在省邮电系统还算有点名气,会调到邮电局当局长,没想到是让我当深圳房管局副局长,专抓基建。我当即找到市里领导请求调整。领导说不行,现在一切为基建开路,你就到房管局不变了,好好干,10个月之后再说。我在同批调来的党员干部里级别最高,要起服从命令听指挥的表率作用,也就没再坚持。没想到,在房地产行业这一干就是小20年。

现在想想,组织上用人可真是大胆,但可能也是有深意。就是要用我这个“外行”去闯去试,去打破条条框框,闯出一条新路,试出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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