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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日”税案: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宗强制执行的涉外偷抗税案

作者:何锐军、李优虎、舒娜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3-02-03 人已围观

到了1996年年初,我们再次向宝日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书,要求提供有关会费收入、会员打球记录及收费标准等纳税资料,但宝日公司坚称“会员的招收属日方单方面的责任”,拒绝提供有关纳税资料。无奈之下,我们向宝日公司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通过实施现场稽查,发现其电脑上有大量会员资料,要求将电脑资料提供给我们,但宝日公司采取了一贯的拒不配合态度。调查组成员只好千方百计查找证据,积极找宝日公司有关人员做思想工作,翻找各种资料寻找蛛丝马迹。经过近半年的艰苦努力,终于调取到所有电脑资料,宝日会员名册清单一目了然,宝日日方发展境外会员共3343人,会员费收入按当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9.77亿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结合电脑记录和行业平均利润率,核定宝日公司应补税款人民币9530多万元,我们向宝日公司下达了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下达后,宝日公司依然无动于衷。1996年7月,我们向宝日公司发出第一份催缴税款通知书,宝日公司象征性缴交了纳税保证金100万元。市地税局在书面请示国家税务总局追缴宝日公司税款的有关事项后,考虑到宝日公司应补税及罚款金额较大,同意其在15天内先缴纳800万元的保证金,同时提供有关资料以备核实。但直到9月中旬,宝日公司还是不再缴款。我们又先后两次发
出通知书催交税款,宝日公司始终毫无缴纳税款的诚意。直到10月份,宝日公司才又交来200万元,既不提交任何申辩材料,余款也一直拖欠。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考虑采取强制措施,并着手各种准备。当时,税务机关对涉外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没有搞过,在国内还是第一宗,标的又这么大,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在执法程序、方法、手段等方面,如何确保严谨、准确,都没有经验可循,有很多因素需要仔细考虑。市地税局的402号房,这个被称为“前线指挥”的地方,成为“宝日”税案的指挥所,房间里常常灯火通明,我们在这里开会直到三更半夜,研究如何将宝日的税款追缴入库,直到研究出一个眉目。
 
对宝日公司下达处理决定后,宝日公司始终拒不配合调查组的进一步调查取证,甚至还采取拉拢、腐蚀等不法手段,企图逃避纳税责任。于是,在税务人员和宝日公司之间,展开了一场偷税与反偷税的拉锯战。一边是调查组坚持依法办税,设法联系日方代理人,希望通过说服工作,使宝日公司按规定补缴税款;另一边则是宝日公司任凭稽查人员跑断腿、磨破嘴,仍旧不但不肯配合,态度竟然由消极变为骄横,公然走上抗税的道路。
 
1997年1月,市地税局初步确定了强制执行方向,并向市委、市政府作了报告,同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确定了强制执行方案,成立了由我担任组长的行动小组,决定扣押宝日公司部分财产,促其清缴税款。
 
那天清晨,宝日高尔夫球场一片静谧,一支由地税、公安等多部门组成的执法队伍正式进场,对宝日公司采取税务强制执行措施,当场扣缴了1300万元的银行存款,查封了价值约30万元的10辆汽车,限令该公司在15日内清缴应补税款及罚款,否则对扣押财产依法拍卖抵税。这次强制执行,主要是对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相关资产进行冻结扣押,表明我们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促其缴纳税款。强制执行后,市局有关领导带队,就宝日公司偷税案的查处情况向国家税务总局汇报,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肯定和支持。
 
意想不到的是,宝日公司不但拒缴税款,反而采取种种手段混淆视听。日方多次召集记者说明会,散发“我不是贼,还我清白”等与事实真相完全相悖的材料,称宝日公司中方股东与深圳税务机关合谋吞并日方巨额财产,极力想使案件国际化、政治化,扬言要在中国香港、日本等地区举行记者招待会,要“为来华投资的日本人争得合法权益”,声称要将税务机关告到海牙国际法庭,将日本国旗和球会会旗下半旗“为宝日致哀”。同时,宝日公司日方又向市地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税务违章处理决定,要求变更纳税主体等等,借此拖延时间。
 
由于“宝日”税案产生了负面的国际影响,社会上有不少人对税务机关的执法正确性产生了怀疑,甚至个别不明真相的税务人员也产生了错觉,政府部门内部对拍卖宝日公司资产也有不同的声音。一种声音认为,要坚决维护依法纳税的国家利益,还有一种声音认为,要不惜代价营造外商投资环境。我们也因此面临极大的压力。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支持,时任分管副市长武捷思自始至终支持我们的工作。也是在那间402房,武捷思多次来到前线指挥部现场办公,批阅日文函件,主持会议研究问题,有时会议一直开到半夜两三点钟,关键时刻总是和我们站在一起。市局有关领导态度坚决,在有关协调会上顶住压力,面对个别人的质疑拍案而起,表达出依法查处到底的信心和决心。查处期间,稽查分局时任分管副局长邓雄坚岳母去世,但在这紧急关头,他以工作为重,始终坚守在第一现场。4月29日,市地税局再次就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向国家税务总局请示,由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程法光批复,并作出5条指示。第二天,深圳市地税局负责人宣布,宝日公司偷税案演变成抗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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