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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率先实施暂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管理办法
作者:胡新天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3-02-09 人已围观
在制定了这个《管理办法》以后,就涉及对老百姓宣传解读《管理办法》了。我们每年都要印大量的小册子、折页,宣传市、区教育部门的解释、各区操作细则、申请时间等,把这些资料拿到幼儿园大班、小学高年级重点发放,拉横幅、到街头巷尾摆摊,每天都有很多居民过来咨询,团团围住,年年都有很多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后来市民使用网络申请学位,但是有部分家长不会使用电脑填写,我们就专门开放电脑教室,安排老师坐在里面帮忙填写。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后面就越做越好了。每个区教育部门的门户网站都有一个学位申请窗口,市民可以足不出户申请;学校里面还设服务窗口,专门安排人接受咨询,很好地解决了管理办法的宣传问题。
在接下来的执行过程中,让我们感觉压力特别大的事情是怎么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这就需要各有关部门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这给相关部门增加了很大压力。比如说有人拿来户口本、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为了证明申请者属于哪个学校的招生地段),如果你不辨认,照单全收,深圳市保障不了那么多人的就读需求,也没办法确定怎么就近安排学位。必须把符合条件的人优先保障好,不能损害他们的利益,所以就必须验核。一个人会有多种材料,包括户口本、暂住证、购买或租房证明、就业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教育部门收齐了以后拿到其他部门验核,不仅自己压力大,也给相关部门增加了很大工作量。为了解决工作量大的问题,后来逐渐发展到电子验核,开发了一个就读与免费资格的电子验核系统,家长登录,在系统上填写信息,填写完后,系统给回执,表示接受了材料,相关部门就会比对数据,符合条件就会给通知,安排学位。对教育部门来说,办一个事情联合多个部门同时参与,使用电子比对验核,验核后不但显示他是否能够就近入学,还涉及后来是否能发放补贴,这个工作要求很高,效率也很高,就我所了解到的情况,在国内教育领域是非常突出的。感谢这么多部门一起来做好这件民生实事。
随着《管理办法》深入执行,对于我们之前没有考虑到的特殊情况,后来也做了一些调整。比如说,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都在深圳生活,有的只有一方在工作,那他们把孩子带来了,怎么办呢?要他回去吗?或者要另一方也一定要有工作吗?另一方是家庭妇女呢?后来这些情况都让他们通过了验核,因为父母亲有一方在这里有稳定的工作了,那另一方可以有选择不工作的权利,不一定说非得要就业。
经过大力宣传,执行这个《管理办法》以后,很多流入深圳的人就开始愿意让自己纳入到“1+5文件”——《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有关户籍、居住、就业、计生、教育管理5个配套文件[5个配套文件:《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当中去。比如说到深圳工作可能一开始不签合同的,现在意识到要签合同了;原来租了一个房子住,什么手续也没办,现在恐怕要办一个手续;在深圳固定下来了,可能要办一个居住证。很多人就有了规范管理的意识,《管理办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这个是影响非常大的事情。《管理办法》出台以后,相关的教育配套服务越来越好,管理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完善,越来越人性化,效率也越来越高。同时,我市对来深建设者子女义务教育权益的保障也越来越到位,做到了与深圳户籍学生同样的“四个统一”管理,就是统一学位申请、统一免费管理、统一学籍管理、统一教育管理。如果没有这么一个规范文件的管理,没有这么一个规范化的过程,像深圳这么一个移民城市,好几十万非深圳户籍孩子接受义务教育,那肯定会非常乱套,是无法保障的。
深圳市颁布实施《管理办法》,对于解决我市暂住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和规范相关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它更好地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仅2006—2007学年度,我市就接纳了50.9万名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的67.8%。之后就读人数逐年递增,据2013—2014学年度统计,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在校学生98.8万人,其中非深圳户籍学生71.7万人,全市73%以上的学位、公办学校55%以上的学位提供给了来深建设者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大部分已入读公办学校。我市基本解决了全国最大规模非本地户籍人口的义务教育问题,而且我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的颁布实施与探索完善步伐都领先于全国各大城市。较好地落实地方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促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人口管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我市的专项管理办法出台先人一步,执行规范到位,保障更为有力、更加超前,很好地体现了教育成就民生幸福的理念,而且依法规范管理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深圳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是一致的。它的出台对其他省市出台类似的管理办法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暂住人口子女可申请接受义务教育》——《深圳特区报》2005年8月5日报道
作者:胡新天,时任深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主任科员
在接下来的执行过程中,让我们感觉压力特别大的事情是怎么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这就需要各有关部门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这给相关部门增加了很大压力。比如说有人拿来户口本、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为了证明申请者属于哪个学校的招生地段),如果你不辨认,照单全收,深圳市保障不了那么多人的就读需求,也没办法确定怎么就近安排学位。必须把符合条件的人优先保障好,不能损害他们的利益,所以就必须验核。一个人会有多种材料,包括户口本、暂住证、购买或租房证明、就业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教育部门收齐了以后拿到其他部门验核,不仅自己压力大,也给相关部门增加了很大工作量。为了解决工作量大的问题,后来逐渐发展到电子验核,开发了一个就读与免费资格的电子验核系统,家长登录,在系统上填写信息,填写完后,系统给回执,表示接受了材料,相关部门就会比对数据,符合条件就会给通知,安排学位。对教育部门来说,办一个事情联合多个部门同时参与,使用电子比对验核,验核后不但显示他是否能够就近入学,还涉及后来是否能发放补贴,这个工作要求很高,效率也很高,就我所了解到的情况,在国内教育领域是非常突出的。感谢这么多部门一起来做好这件民生实事。
随着《管理办法》深入执行,对于我们之前没有考虑到的特殊情况,后来也做了一些调整。比如说,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都在深圳生活,有的只有一方在工作,那他们把孩子带来了,怎么办呢?要他回去吗?或者要另一方也一定要有工作吗?另一方是家庭妇女呢?后来这些情况都让他们通过了验核,因为父母亲有一方在这里有稳定的工作了,那另一方可以有选择不工作的权利,不一定说非得要就业。
经过大力宣传,执行这个《管理办法》以后,很多流入深圳的人就开始愿意让自己纳入到“1+5文件”——《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有关户籍、居住、就业、计生、教育管理5个配套文件[5个配套文件:《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当中去。比如说到深圳工作可能一开始不签合同的,现在意识到要签合同了;原来租了一个房子住,什么手续也没办,现在恐怕要办一个手续;在深圳固定下来了,可能要办一个居住证。很多人就有了规范管理的意识,《管理办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这个是影响非常大的事情。《管理办法》出台以后,相关的教育配套服务越来越好,管理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完善,越来越人性化,效率也越来越高。同时,我市对来深建设者子女义务教育权益的保障也越来越到位,做到了与深圳户籍学生同样的“四个统一”管理,就是统一学位申请、统一免费管理、统一学籍管理、统一教育管理。如果没有这么一个规范文件的管理,没有这么一个规范化的过程,像深圳这么一个移民城市,好几十万非深圳户籍孩子接受义务教育,那肯定会非常乱套,是无法保障的。
深圳市颁布实施《管理办法》,对于解决我市暂住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和规范相关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它更好地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仅2006—2007学年度,我市就接纳了50.9万名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的67.8%。之后就读人数逐年递增,据2013—2014学年度统计,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在校学生98.8万人,其中非深圳户籍学生71.7万人,全市73%以上的学位、公办学校55%以上的学位提供给了来深建设者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大部分已入读公办学校。我市基本解决了全国最大规模非本地户籍人口的义务教育问题,而且我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的颁布实施与探索完善步伐都领先于全国各大城市。较好地落实地方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促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人口管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我市的专项管理办法出台先人一步,执行规范到位,保障更为有力、更加超前,很好地体现了教育成就民生幸福的理念,而且依法规范管理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深圳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是一致的。它的出台对其他省市出台类似的管理办法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暂住人口子女可申请接受义务教育》——《深圳特区报》2005年8月5日报道
作者:胡新天,时任深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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