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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我国第一个地方性房改方案

作者:董日臣、李春云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3-08-07 人已围观

1987年年底,我们综合了多方面的意见,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其《九项配套细则》(草案)。11月27日至12月1日举办了房改方案评审会,邀请了建设部住宅研究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省建委、省体改办、上海市房屋管理科学研究所、烟台市房改办等单位的专家40余人,在深圳迎宾馆研讨“房改草案”。为期4天的论证会,我印象中只有建设部住宅研究所严正跟少数几个专家表示赞成,认为可以扭转我国住房越建越多,包袱却越背越重的局面,是带有方向性的。其余大部分专家不赞同,而倾向于提租补贴出租的方案。理由是:步子太快,职工可能跟随不了;老房子不按市场价出售,以低价卖房,是国有资产流失。
 
由于当时理论界对房改的具体做法有不同的意见,深圳市领导层也有意见分歧,对这项改革所持的态度既积极又谨慎。有一天,我接到深圳市房改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李传芳的电话,说深圳市委书记李灏要请我在红岭客舍吃饭,我当时既紧张又激动,李灏半开玩笑地招呼我:“我们的功臣,请里面坐!”有这句话,我心里放松了许多。李灏对我们的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指示我们按照这个思路,多征求各方面意见,但要坚持原则,设法把房改方案纳入到市政府的法规。李灏作为当时一把手,承受更大的压力。
 
为了取得中央高层的默许和支持,李灏与李传芳商议,专门指示政府副秘书长带领我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赴京,向中办领导汇报深圳房改的思想与做法,并叮嘱当时在北京的市委副书记秦文俊先行与中办领导联系。我们在北京向当时的中办副主任张岳奇汇报深圳房改情况,他表态可以做到不干预。因为当时我们不是国务院房改办指定的7个房改定点城市,国务院房改办领导接受了我们的材料,并表示将专程去深圳研究房改问题。
 
1988年3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的专家来深圳调查论证深圳的房改方案,召开房改答辩会。他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也提出一些好的建议。3月16日,国务院房改办的负责人专程来深圳,提出一些修改意见。正好这时,国家体改委经济管理研究所经严密调研论证后得出结论:深圳房改方案将具有全国性的重要意义。这更坚定我们深圳房改的决心。
 
我们综合了各方面的意见,改出第13稿交到市委常委会讨论,终于尘埃落定。1988年6月10日,深圳召开隆重的“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在深圳会堂正式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其《九项配套细则》。这次会议主持是市委副书记秦文俊,常务副市长周溪舞作动员报告,副市长李传芳宣读《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市委常委、监察局局长李海东宣读配套方案的《监察惩处细则》。
 
我国第一个地方性房改方案就这样出台了。房改方案公布后,房改办十分热闹,来访的人一批接一批,电话一个接一个,领文件的络绎不绝,有建议的,有提问的,也有抱怨的。10月1日房改方案正式施行后,第一家进行房改的是一家旅行社。人家跟我说,现场气氛很狂热,有人是抱着枕头去交钱的。
 
深圳房改方案的出台,实现观念与制度上的双重突破,成为全国房改的样板,指引各地的房改最终统一到“以卖房为主”的思路上,推动全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后来被多个城市复制成为一个全国性的方案加以推广,并最终被证明是真正“具有全国性重要意义”。“房屋是商品,住房是消费”的观念也从深圳走向全国。深圳由此获得包括联合国人居奖在内的诸多荣誉。
 
口述者:董日臣,时任深圳市房改办副主任、市住宅局副局长
整理者:李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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