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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作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责任编辑:huzhitian 2023-08-22 人已围观

 
 (四)协同部署数据和算力设施。

  17.推进数据中心优化布局。全市按照“一核两带边缘点”的总体布局,形成数据中心核心集聚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支撑算力带,建立多层级数据中心集群体系,实现分类分级梯度布局,重点发展低时延绿色数据中心。推动深圳数据中心与省内、港澳和西部地区算力跨区域协同发展,打造区域一体化算力协同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18.布局边缘计算设施。面向低时延、高可靠应用场景需求,结合5G、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应用实际,构建城市内的边缘算力供给体系。大力推动工业互联边缘计算和分布式存储技术发展,支撑制造业实时业务、智能应用、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方面敏捷连接。融合建设存算一体的边缘数据中心,推动边缘数据中心间的组网互联,促进云计算、边缘计算和网络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深圳供电局)

  19.推动智能算力设施部署。加快建设高性能智能计算中心,围绕社会民生、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产业服务等关键领域,统筹全市算力资源部署,面向“双区”发展战略实施需要,打造服务全国的通用算力中心和全球智能计算高地。大力推进“云端”智能设施部署,推动面向训练及推理的计算芯片在云计算数据中心的应用,提升大规模数据“云端”处理能力。面向机器学习、模式识别、智能语义理解等共性技术以及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智能制造、自动驾驶等重点领域,鼓励建设满足复杂训练需求的开放计算服务平台以及提供知识图谱、产品优化等共性服务的开放性云平台。构建低成本的公共算力服务体系,提升算力服务调度能力和应用赋能支撑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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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前瞻布局新技术基础设施。

  20.加快建设区块链设施。鼓励领军企业建设自主区块链底层技术平台和开源平台,聚集区块链开发者和用户资源,打造一批行业级区块链服务平台,构建全球领先的区块链应用高地。推动区块链设施超级节点、骨干节点建设,支持企业建设行业子链节点,实现链下数据、链间、上层应用之间互联互通,构建安全可控的区块链支撑体系。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促进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的共同维护和利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国资委)

  21.布局卫星互联网设施。支持企业参与卫星互联网设施建设,推进北斗卫星地基增强系统、全球高通量宽带卫星通信系统和区域特色遥感星座建设,加快在卫星制造、卫星系统运营和卫星应用等环节布局。合理布局地面设施,探索卫星通信与地面5G、物联网的融合发展,构建无缝覆盖、安全可靠的空天地海一体化网络,形成卫星在智慧城市、安全应急、海洋通信、国际信息通信互联互通等领域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22.培育未来网络设施。支持下一代光网络、可见光通信、第六代移动通信(6G)、毫米波、太赫兹通信、量子通信等领域创新载体及相关基础设施试点建设。在深圳市5G试验网基础上有序开展6G潜在关键技术的前瞻性研究,适时推进6G组网及应用场景模拟试验。加快融入粤港澳量子通信网布局,鼓励量子卫星地面站、量子保密通信网、量子互联网、量子安全通信示范网部署,推进量子通信技术在网络信息安全、电子政务、金融、电力、灾备等领域的试点和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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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全面夯实关键支撑能力。

  23.推进多功能智能杆建设。全市新建、改扩建道路统一规划建设多功能智能杆,实现主要市政道路以及重点园区、社区等多功能智能杆全覆盖。统一前端数据采集,建设城市级多功能智能杆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多功能智能杆和挂载设备的集中管理和数据集成应用。加快出台多功能智能杆产业扶持政策,大力推动多功能智能杆创新场景应用示范,拓展移动网络、物联网、充电桩等部署,构建多功能智能杆产业生态。以路灯杆、交通信号杆、视频监控杆等为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合杆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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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统筹关键资源的集约利用。统筹开展通信管道、通信机房等资源普查,加大通信管道资源整合,积极探索通信管道和通信机房运营新模式,构建具有功能融合、共建共享、网络化、体系化等特征的城市级通信管道和机房资源供给体系。加大通信管道新建和扩建力度,利用城市更新改造契机统筹部署,重点推动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城中村、商务楼宇等建筑红线内管道或管井与市政道路通信管道的连通,解决好接入网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建设通信管道智能化管理平台,推进通信管道资源智能化管理。积极推进传统通信井盖的智能化升级,加大智能井盖、感知终端建设力度,实现通信管道的数字化管理。修订《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需求为导向,优化和完善通信机房总体布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25.深化电信设施共建共享。坚持集约利用、开放共享,统筹规划电信设施建设用地,出台电信设施共建共享指南及激励措施。统筹铁塔设施建设需求,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开展5G网络共建共享。鼓励通过同沟分缆分管、同杆路分缆、同缆分芯等方式实施光纤网络共建,通过纤芯置换、租用纤芯等方式实施共享。着力提升跨行业共建共享水平,积极探索通信和电力机房共建共享试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供电局)

  26.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监管。强化信息基础设施资源管理和综合能力监测,动态跟踪和掌握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行状态,提升信息基础设施发展决策水平,推动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改善。积极部署微型无线电监测站,开展监测设备升级改造,推进无线电频谱监测的网格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完善网站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制度,规范域名、IP地址等互联网资源注册使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

  27.强化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积极推动网络安全能力与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相关企业强化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等级保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信息通信网络单元定级备案制度。建立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资源调配机制,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应急事件的指挥调度能力。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开发利用和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建立数据安全治理能力评估、认证评测、行业自律等机制,确保数据在开放共享中的安全可控。(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8.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常态化网络安全攻防对抗演习,提高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协同配合能力,筑牢安全防护屏障。定期开展符合性测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运营主体和社会各方合力推动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全面提升。识别认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摸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底数,统筹推动政府和行业企业网络资产、基础资源、威胁情报等数据资源汇聚,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监测预警、态势感知、信息通报、应急处置的安全运行平台和指挥体系。加强网络、数据设施、算力设施等的冗余配置,提升资源弹性扩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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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设立市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小组,加强各区、各部门、各行业联动,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日常协调工作。依托研究机构组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研究中心和专家智库,负责我市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政策规划、建设运营、试验验证、监管监测及技术支撑等工作。

  (二)强化多元投入。

  出台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配套扶持政策,加强对战略性、公益性、支撑性和保障性项目建设及配套服务的支持力度。统筹政府各类资金,灵活运用专项债、贷款贴息、基金、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财政和金融工具,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充分调动国有资本力量,推动信息通信领域国有资源整合,引导国有企业承担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充分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契机,推动相关行业准入政策开放,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调动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服务的积极性,形成可持续健康发展模式。

  (三)夯实产业基础。

  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围绕深圳市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个产业集群)和八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打造产业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互促进、协同并进的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地。大力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跨领域、跨区域合作,构建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创新生态,加快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材料技术攻关。支持未来网络研究机构、创新中心等构建产业生态平台,引入信息通信领域国际标准组织、行业协会,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制定,加强未来网络领域技术交流合作,宣传和提升深圳在全球科技创新的影响力。

  (四)营造良好环境。

  强化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交通、电力等规划衔接,保障空间及配套供给。借助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契机,同步部署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园区数字化、智慧化水平。在能耗管理、用电成本等方面,出台支持5G、数据中心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措施,推动建立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用能指标体系。继续推动公共场所资源开放,为5G、千兆光网、机房、管道、多功能智能杆及配套设施等建设提供便利。

  (五)加强监督管理。

  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立法,夯实信息基础设施领域的法律基础。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创造健康有序、良性发展的产业生态。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聚焦“黑宽带”清理、“黑广播”打击、“伪基站”查处、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等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六)建立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指标统计制度,研究制定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水平评估体系,实施动态监控和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建立市、区联动动态评估、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定期进行摸底排查及通报。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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