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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作者: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责任编辑:huzhitian 2023-08-28 人已围观

  (五)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工程。

  16.加快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应用积极申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加快5.9GHz车联网专用频率技术试验并探索商用,推动车联网与数字能源、城市交通协同发展,鼓励车路协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行政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探索开展商业化运营。支持坪山区全域、南山区妈湾智慧港区等开展国家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方向)示范工作,积极申报试点,支持开展公交、出租车自动驾驶示范运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前海管理局)

  17.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支持坪山区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国家级“双智”先行示范区以及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推动坪山区完成深圳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建设,构建全场景、多维度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能力,开展坪山区全域网联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及道路设施智能化改造,部署智能信号灯、多功能智能杆、C-V2X路侧单元等设备。提升车端网联设备渗透率,搭建大数据云控平台,提高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和效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坪山区政府)

  18.建立健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支撑管理体系建立智能网联汽车地方性准入、登记、质量监督、道路运输经营、网络及数据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管理制度,建设统一的智能网联汽车政府监管平台,研究推出适合智能网联汽车的保险条款及相关管理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深圳银保监局)

  (六)绿色低碳创新示范工程。

  19.促进汽车生产绿消费。积极利用风电、水电、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等清洁能源,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支持汽车产业园区、汽车生产企业提高绿色电力使用比例,与大型新能源发电企业合作,建设绿电保障工程。支持企业通过电力交易市场、中国绿色电力证书认购交易平台购买绿电、绿证,开展汽车产品碳足迹标识、低碳产品等认证和推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深圳供电局)

  20.加强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应用。支持整车企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和电网企业联合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家庭(V2H)、公共建筑(V2B)能量互动示范,探索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深度融合的商业模式。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规模化响应能力,加快构建以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为亮点特色的虚拟电厂和电力充储放一张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供电局)

  21.促进汽车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对报废汽车在机动车登记、使用、回收拆解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推动整车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及资源再生企业之间的协同合作。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加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支持力度,开展成套化先进技术设备推广应用,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展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动力电池回收拆解、梯次利用与再生利用骨干企业,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领工程。

  22.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指标申请条件,释放新能源汽车购买潜力。争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巩固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全面电动化成果,试行车辆统一设计运营服务标准,打造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新名片。推动公务用车(除特殊用途外)、城市物流配送车、邮政用车、机场用车、重型货车及环卫用车等新增及置换车辆实现清洁化。扩大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场景,探索车电分离等公共领域车辆运营模式,引领打造新型城市绿色出行服务体系。落实“新能源汽车下乡”有关工作部署,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基础设施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交警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民航深圳监管局)

  23.开展燃料电池、替代燃料等汽车示范应用。依托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等领域先行示范应用。在仓储、物流、港口、环卫和工地等场景开展氢燃料电池重型卡车、牵引车、叉车及其它工程车应用示范,规划开设跨区域城际公共交通氢能巴士客运线路。推动LNG车型在垃圾勾臂车、工程车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

  (八)汽车产业国际化发展工程。

  24.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搭建企业海外发展服务平台,加强国际市场及政策研究,为企业“出海”提供有效支撑。探索与国际主要汽车工业城市以及新兴市场区域组建“国际城市汽车产业联盟”。积极承办世界级汽车论坛,国际自动驾驶汽车挑战赛、国际汽车设计大赛等大型赛事,在产业培育、技术创新、推广应用、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向全球提供“深圳方案”。(责任单位:市政府外办,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25.打造规模化出口基地。加快完善汽车“产供销、内外贸、上下游”一体化发展体系。打造新车、二手车协同发展的汽车出口产品体系,与国内外龙头车企拓展合作。拓宽汽车出口运输渠道,支持小漠国际物流港增加国际汽车滚装航线,推动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开通汽车集装箱运输专线,探索利用中欧班列运输汽车产品。完善检测认证、物流仓储、金融贸易配套,培育一批国际化汽车经销贸易、货运代理、金融服务企业,为通过深圳开展整车及零部件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贸促委,深圳海关,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九)质量标准服务领跑工程。

  26.打造国家级新能源汽车检测认证服务平台支持引进国家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检测机构。支持本地检测机构申请国家级检测中心资质。加快国家电动汽车电池及充电系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支持依托测试中心搭建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汽车产品研发试验、准入检验、质量安全、第三方认证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27.搭建汽车标准创新平台。吸引国家级标准化组织在我市成立标准研究院,探索国家级标准化委员会在我市设立专业委员会,积极争取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组建市级标准创新平台,及时制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广所需技术标准。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智能网联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车规级芯片、车用操作系统、车内环境评估及管控技术等关键领域国家及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深圳制造向深圳创造转变、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转变、深圳产品向深圳品牌转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

  (十)汽车文化创意体验提升工程。

  28.打造深圳特色的汽车文化积极引入国际高端新能源汽车品牌,支持我市汽车企业品牌国际化、高端化发展,推动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传播能力。支持建设汽车主题公园、汽车博物馆、汽车展览展示中心、汽车文化俱乐部、汽车影院、汽车露营公园等,促进经典车文化旅游发展,鼓励设立全市汽车文化节,建设汽车文化体验带,培育国家级新能源汽车未来文化体验区。鼓励企业推出具有科技感、个性、时尚、专属的定制化车型,培育汽车个性化IP,探索开展汽车改装示范,打造独具特色的深圳汽车品牌文化。培育汽车展览产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国际展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29.营造创意体验新模式。提高汽车创意设计能力,培育1-2家国家级汽车工业设计中心,推动时尚设计理念在汽车生产、制造、改装等环节广泛应用。支持汽车元宇宙,汽车定制化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汽车与运动、旅游、智能家居、城市应急管理、城市公共服务等融合发展,鼓励整车企业、出行企业、科技企业等共同构建出行即服务、运输即服务新生态,提供定制车辆开发、资产运营、车辆调度等一体化的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商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30.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新车流通模式创新,支持企业开展使用权交易、融资租赁等新型汽车销售服务模式发展,鼓励在国内外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数字化营销活动,构建现代化汽车流通体系,持续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加快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提供多元化、体系化的服务,支持企业大力发展二手车经销模式,鼓励整车企业开展官方认证二手车业务,推动二手车行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支持整车企业、经销企业、维修企业创新售后服务模式,提高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水平,完善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质量。优化面向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保险及金融服务,鼓励企业打造汽车采购中心、交付中心、金融中心于一体的总部基地,推动建设汽车后市场生态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坚定战略决心,建立联动统一的工作机制。

  以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为核心导向,建立跨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的汽车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组建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产业高质量转型升级提供决策支撑。建立汽车产业服务平台,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支撑全市汽车产业发展。

  (二)做好要素保障,提供全方位项目落地支持。

  加强土地、用水、能耗指标等要素保障,全力满足招商引资项目要素需求。对科技创新企业和团队,提供“管家”式服务,为企业降本、增效、提质方面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保障。

  (三)强化资金支持,扩大企业和项目融资渠道。

  积极争取汽车相关产业引导基金以及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我市项目投入力度,设立市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新材料产业基金等,充分发挥龙头企业核心作用,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和技术攻关。市区加强统筹协调,实现财税金融政策联动,提升效能。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产业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四)加强人才建设,壮大优秀杰出人才队伍。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跨学科技术创新建设,支持通过“校企合作”机制建立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应用专业,培养智能网联汽车装调、测试、运维、研发助理等岗位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对培育和引进的新能源汽车领域优秀杰出人才,完善落实社保、住房、医疗、生活、子女教育等方面配套措施,创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支持国家、地方产业研究机构在深布局,建设汽车产业发展前沿专家指导和智库支撑体系。

  (五)建立监测体系,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建立汽车产供销全产业链统计监测体系,制定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的统计分类标准及产业测算办法,摸查梳理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产能监测预警和行业形势分析,为建设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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