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的位置:首页 > 改革之路 > 政治法律 > 法制建设 法制建设

扫码关注

读者标识与读者事务管理业务规范

作者:张岩、王林 来源:“图书馆之城”标准规范与技术应用要则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4-10-21 人已围观

6.5社保卡二维码
已注册读者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微信端/支付宝端),经个人身份认证后,可将社保卡二维码作为读者证使用。
 
6.6“粤读通”二维码
“粤读通”依托广东省数字政府的“粤省事”平台和广东省身份统一认证平台,由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牵头,全省公共图书馆共同参与建设。
 
通过“粤读通”小程序注册时选择了“深圳图书馆”的读者,可将“粤读通”二维码作为统一服务体系的读者证使用。
 
7.读者注册与读者证事务
 
7.1个人读者注册与读者证事务
 
7.1.1注册
读者注册时,统一服务技术平台应对读者证标识、读者证类别、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读者注册遵循一人一证的原则,以读者身份证号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作为唯一身份标识。
 
市民可通过图书馆服务台、自助办证设备、自助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多种渠道便捷注册。
 
各成员馆服务台及相关服务门户办理的读者证均为统一读者证,首次注册馆为开户馆。读者可在任一成员馆及其授权的下属服务点办理退证或相关业务。
 
7.1.2服务授权
在注册的基础上,读者可通过自动开通和选择性开通实现图书馆的各类服务功能。统一服务技术平台通过读者认证接口和服务授权,实现全市文献资源服务、数字资源服务、无线网服务等。
(1)自动授权
根据读者选择的证类别,系统自动授予对应的服务权限。读者变更证类别后,权限对应发生改变。数字资源服务属于不限定证类别的自动服务授权。
(2)人工授权
根据读者需要,由工作人员开通相关服务权限。
(3)读者自助授权
根据读者需要,读者在移动平台自助选择开通服务权限。无线上网服务通常为不限定证类别的人工授权或读者自助授权。
(4)取消服务权限
根据读者需要,读者自助取消服务权限或由工作人员取消服务权限。
 
7.1.3押金/预付款
(1)押金
当读者选择开通需押金的外借服务项目时应收取相应的外借服务押金,当读者终止该外借服务时应退回押金。通常情况下,退回押金需前往加入统一服务的图书馆服务台办理。
(2)预付款
预付款是为方便读者使用图书馆而设置的小额费用。预付款可用于缴纳逾期滞还费、工本费、污损和遗失赔偿费以及支付打印、复印服务的成本费用等。
 
7.1.4挂失
读者遗失实体读者证,可通过网站、移动服务平台、语音服务电话、短信等方式挂失,也可前往加入统一服务的图书馆服务台办理。挂失状态的读者证依然可登录网站、移动平台等,但不支持外借等服务。
 
7.1.5补办
读者补办实体读者证需前往加入统一服务的图书馆服务台,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并缴纳工本费。
 
7.1.6注销
读者注销需前往加入统一服务的图书馆服务台,经确认无外借文献、无逾期滞还费等情况后方可办理。已注销的读者证不能登录网站、移动平台、自助设备等。
 
7.1.7恢复
已注销或挂失的读者证,读者如需再次启用,需前往加入统一服务的图书馆服务台,经核对本人有效证件后可恢复为有效。

很赞哦! ( )

评论

0

搜一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