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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与文献典藏业务规范
作者:张岩、王林 来源:“图书馆之城”标准规范与技术应用要则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4-10-21 人已围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体系的文献标识编码与加工、文献典藏管理和架位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体系中的文献标识管理、文献典藏管理、文献架位管理及相关业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ZDB/Z 168—2016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技术平台应用规范
SZDB/Z 169—2016公共图书馆RFID技术应用业务规范
DB4403/T 78—2020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业务统计数据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包括:统一服务、统一服务技术平台、中心图书馆、成员馆、服务点、文献所属馆、馆藏地点,详见本书附录一。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RFID——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LAS——图书馆自动化系统(Library Automation System)
5.基本原则
5.1统一文献标识
在统一服务体系中,各馆必须采用统一的文献识别标识,数据上统一编码,外观上(如条形码、RFID标签、馆藏识别色标等)统一设计并规范加工,对于可自定义的文献标识(如馆藏地点、服务点等)应规范设置、规范管理。
5.2统一典藏管理平台
各成员馆应采用中心图书馆提供的统一的典藏管理系统处理相关业务,科学组织馆藏文献,保障文献统一揭示和文献服务效果。
5.3协同构建架位管理系统
各成员馆应与中心图书馆协同构建文献架位管理系统,科学组织架位管理相关业务,保障文献统一揭示和查找便利。
6.文献标识编码与加工
6.1文献所属馆
文献所属馆是统一服务体系馆藏文献管理中的重要标识。文献所属馆编码应采用6位字符,独立设置数据字段,如深圳图书馆为044005。
6.2馆藏条码号
馆藏条码号是统一服务体系馆藏文献管理与服务中的文献唯一标识。馆藏条码号统一采用14位字符,其中前6位为文献所属馆编码,后8位为流水号。
各成员馆宜采用EAN-128馆藏条形码,统一粘贴在图书的书名页和最后面的内页上。
6.3馆藏RFID标签
馆藏RFID标签是统一服务体系馆藏文献管理与服务中可自动识别的文献唯一标识。馆藏RFID标签内容和编码遵循《公共图书馆RFID技术应用业务规范》。各成员馆的馆藏文献应统一加贴RFID标签。RFID标签上应标记文献所属馆的Logo,标签统一贴在图书封三。
6.4馆藏地点
馆藏地点是在文献所属馆范围内区分文献存放位置的重要标识,是重要的统计分析属性,也是统一服务体系中设置文献借还服务模式的主要依据,即不同馆藏地点的文献可设置是否必须还回原服务点,是否异地归还后可直接借出。
馆藏地点代码宜采用由字母和数字组合的6位编码,可按顺序规定为馆代码(2位字母)、类别代码(1位字母)、序号(3位数字)。馆代码可采取2位的拼音首字母,如深圳图书馆为ST。类别代码主要用于区分不同的图书馆,如F代表分馆,Q/Z代表市、区图书馆/分部。馆藏地点名称由文献所属馆按照统一规范并结合实际需要命名。
馆藏地点代码设置启用后则不可变更,只可改变名称。若馆藏地点确需调整,应增加新馆藏地点代码,原地点代码做停用处理。
6.5文献资产类别
文献资产类别是馆藏管理、馆藏统计及相关服务统计的重要标识,一般设置后不再变更。文献资产类别由字母组成。
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体系的文献标识编码与加工、文献典藏管理和架位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体系中的文献标识管理、文献典藏管理、文献架位管理及相关业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ZDB/Z 168—2016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技术平台应用规范
SZDB/Z 169—2016公共图书馆RFID技术应用业务规范
DB4403/T 78—2020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业务统计数据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包括:统一服务、统一服务技术平台、中心图书馆、成员馆、服务点、文献所属馆、馆藏地点,详见本书附录一。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RFID——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LAS——图书馆自动化系统(Library Automation System)
5.基本原则
5.1统一文献标识
在统一服务体系中,各馆必须采用统一的文献识别标识,数据上统一编码,外观上(如条形码、RFID标签、馆藏识别色标等)统一设计并规范加工,对于可自定义的文献标识(如馆藏地点、服务点等)应规范设置、规范管理。
5.2统一典藏管理平台
各成员馆应采用中心图书馆提供的统一的典藏管理系统处理相关业务,科学组织馆藏文献,保障文献统一揭示和文献服务效果。
5.3协同构建架位管理系统
各成员馆应与中心图书馆协同构建文献架位管理系统,科学组织架位管理相关业务,保障文献统一揭示和查找便利。
6.文献标识编码与加工
6.1文献所属馆
文献所属馆是统一服务体系馆藏文献管理中的重要标识。文献所属馆编码应采用6位字符,独立设置数据字段,如深圳图书馆为044005。
6.2馆藏条码号
馆藏条码号是统一服务体系馆藏文献管理与服务中的文献唯一标识。馆藏条码号统一采用14位字符,其中前6位为文献所属馆编码,后8位为流水号。
各成员馆宜采用EAN-128馆藏条形码,统一粘贴在图书的书名页和最后面的内页上。
6.3馆藏RFID标签
馆藏RFID标签是统一服务体系馆藏文献管理与服务中可自动识别的文献唯一标识。馆藏RFID标签内容和编码遵循《公共图书馆RFID技术应用业务规范》。各成员馆的馆藏文献应统一加贴RFID标签。RFID标签上应标记文献所属馆的Logo,标签统一贴在图书封三。
6.4馆藏地点
馆藏地点是在文献所属馆范围内区分文献存放位置的重要标识,是重要的统计分析属性,也是统一服务体系中设置文献借还服务模式的主要依据,即不同馆藏地点的文献可设置是否必须还回原服务点,是否异地归还后可直接借出。
馆藏地点代码宜采用由字母和数字组合的6位编码,可按顺序规定为馆代码(2位字母)、类别代码(1位字母)、序号(3位数字)。馆代码可采取2位的拼音首字母,如深圳图书馆为ST。类别代码主要用于区分不同的图书馆,如F代表分馆,Q/Z代表市、区图书馆/分部。馆藏地点名称由文献所属馆按照统一规范并结合实际需要命名。
馆藏地点代码设置启用后则不可变更,只可改变名称。若馆藏地点确需调整,应增加新馆藏地点代码,原地点代码做停用处理。
6.5文献资产类别
文献资产类别是馆藏管理、馆藏统计及相关服务统计的重要标识,一般设置后不再变更。文献资产类别由字母组成。
▼表1 文献资产类别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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