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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灏:进不求名,退不避罪

作者:张雄文 来源:《潮卷南海——深圳风雨一百年》 责任编辑:pengfei 2023-01-06 人已围观


深圳市规划委员会刚成立,便立下一大功。开会时,担任顾问的英国专家了解到深圳的旧城改造的情况后,严肃地提出异议,说旧城改造把什么都拆掉,就像一个人失掉了记忆。李灏十分赞同,当即接受了他的建议,要求停止不必要的拆迁,而且决定,不仅在特区内要搞规划,宝安县也不例外。

李灏这几把熊熊大火烧下来,深圳像一匹疾奔的野马,被套上了辔头,全新的局面出现了:矛盾风险得到了化解,管好了队伍和国有资产,铺平了深圳继续前行的道路。

接下来,李灏开始着手完成中央的重托:调整经济结构。

境内外对深圳的一些非议,源于这些年的高速发展中,因对经济结构、外汇收支等缺乏经验而暂时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基建规模过大,投资结构不合理,外汇和财政收支不平衡,市政府为了各种基建项目向银行贷款的款项,便已透支到惊人的近 8亿元。

1986年初,中央召开了全国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为深圳的奔跑指明了方向,指出深圳是全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主要作用并不是自己创造多少产值,而是要先走一步,创造出新鲜经验来。会议要求,深圳的工作重点要转到建立以工业为主的外向型经济上来,抓生产、上水平、求效益。

李灏成为落实这一任务的主将。

从 1986年开始,市政府大刀阔斧,忍痛清理了 1500多个基建项目,基建规模被压缩一半以上,裁减了近 10万人的施工队伍,停建了 60多幢 20层以上的高楼。这是一场艰苦的硬仗,涉及面很广,一些人很不理解,李灏一时间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他遵循了几个原则:一是调整是积极的方针,不是倒退,也并非否认过去的成绩;二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不搞一刀切,有的多调,有的少调;三是将调整与改革结合起来。他还规定,今后不许搞赤字财政,政府机构不许给企业乱担保。

经过两年左右的调整,深圳的经济进入阳光普照、乌云尽去的坦途,增长既稳又快。三年后,深圳市政府连本带息,还清了所有的银行债务。

这天黄昏,已是市委书记的李灏一身轻松漫步在林荫道上。近处鸟语花香,远处海浪澎湃。他像一个还清了多年家庭债务的闾巷老人,脚步悠闲而轻快。晚霞从树叶间漏泄下来,他像顽童一般伸出手掌,接住了一缕霞光,欣慰地笑了……

李灏还在思考另一盘大棋: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解决国有企业活力不足、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他后来回顾说:“尽管我们率先成立了投资管理公司,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有限与无限的问题,但还不能解决国有企业自身的问题,还必须进行股份制改革,营造一个‘按国际惯例打篮球的地方’。”

他的思路得益于几年前世界银行对中国经济问题的一份调查报告。报告中说,为什么不能把国企独一无二的一个“东家”,分解为几个不同行业企业、不同地区的国企“东家”?毕竟不同的“东家”有不同的利益。也就是说,世界银行的专家们第一次提出了在不触动公有制前提下,中国应对国企实行股份制改革的思路。

对这一报告感兴趣的人不多,包括国家体改委,偶然读到的李灏却上心了,一字一句研究后,常常揣摩其可行性。到了深圳,有了试验平台,国企又遇到诸多问题,他决心第一个“吃螃蟹”了。

1986年 10月,在李灏的主持下,《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化试点暂行规定》出台,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的范围、内容、股东、股份和股票、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劳动人事制度、税收和分配、股份制改造程序等做了规定,选定赛格集团公司、建设集团公司、物资总公司等 10家国营企业作股份制的试点。这些企业开始了全新的股份制改革,组建董事会、监事会,由投资管理公司委派董事长,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责权利挂钩。

这是一条未曾走过的路,这些企业起初没有一家心甘情愿,而是在愁眉苦脸中被市政府强制要求。多年后,李灏回顾说:“那时,搞股份制、上市,是我们求企业啊!”

1987年 2月,李灏又开全国先河,允许成立私营企业。深圳市政府正式颁布了《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现金、实物、商标、专利和技术等可以投资入股分红。这一破天荒的规定,使商标、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得到了尊重和保护,调动了拥有人的积极性,也实现了企业形式的多样化。

国有企业成为新型的股份制企业,股权必然像水一般流动,证券市场也随之出现了。1987年 9月,在阵阵凉爽的秋风中,深圳宣布成立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深发展、深万科、深金田、深安达、深原野等 5家企业先后完成股票发行,进入柜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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