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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建设研究

作者:《粤港澳大湾区智库研究蓝皮书》编委会 来源:《粤港澳大湾区智库研究蓝皮书(2021)》 责任编辑:Gangan 2023-01-03 人已围观


三、深圳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发展建议
 
(一)出台打造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支持政策
 
1.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关于加快发展艺术品产业打造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的意见》及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设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的目标、定位、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2.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设立促进艺术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艺术品产业发展、艺术品交易中心建设和艺术品博览会举办。支持本地艺术博览会、画廊、艺术品拍卖行发展,鼓励搭建艺术品产业服务平台及创新项目建设。
 
3.积极推动制定关于促进艺术品交易特区立法,建立吸引国内外文物艺术品机构集聚、促进产业发展的制度性保障措施。
 
(二)引入艺术品行业的展览、交易、拍卖等国际规则
 
1.引入艺术品行业的展览、交易、拍卖等国际规则,为来自国内外的优秀艺术品和符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交易文物提供开放、专业、便捷、高效的国际化交易平台。
 
2.推动降低艺术品和可交易文物交易成本,形成国际交易成本比较优势。明确“三免六补”,即免通关保证金服务费、行政服务费、版权服务费,补贴外汇结算、仓储物流、参展场租、鉴定评估、法律服务、财务服务等费用,降低国内外艺术品机构交易成本。
 
3.全面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加强对艺术品行业税费减免政策的指导服务,推动艺术品行业切实减税降费。对符合国家出口退(免)税规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艺术品出口,按规定实行退(免)税政策,鼓励文化艺术品企业“走出去”。艺术品拍卖企业可就成交价格开具发票。在先行示范区框架内争取对艺术品交易相关税费的减免政策,降低艺术品产业主体的经营成本,促进海外文物和艺术品回流。
 
4.放宽深圳经济特区文物艺术品行业领域的准入。根据全国统一执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提出放宽市场准入的特别措施:在国内其他地区有条件准入的,在深圳经济特区可以无条件准入;在国内其他地区禁止准入的,在深圳经济特区可以有条件甚至无条件准入。
 
5.积极争取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海关总署等的支持,推进在外资拍卖机构设立、鉴定评估机构引进、保税仓内作品对外展出、艺术品进出口等方面适度突破现有政策框架,推动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适度向外资开放。
 
6.提供便利通关服务,通过并联审批、信息抄告、事前承诺等多种方式,着力优化艺术品市场文化内容核准与海关查验放行等准入流程。争取国家文物局授权,推动试点延长艺术品、文物临时进境通关单证有效期相关政策,实施文物临时进境“6月×N”管理制度,对深圳经济特区内临时进境滞留文物允许多次延期。

7.进一步优化深圳艺术品交易营商环境,努力为艺术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在深圳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内设立统一办事窗口,为艺术品经营机构提供工商登记、展览审批、通关报检、外汇结算、财税申报、配套扶持、配套服务。 

(三)建设国际艺术品保税服务中心
 
1.建设深圳国际艺术品保税服务中心,拓展保税展示功能,构建成熟、专业、便捷的艺术品进出境通道,建成集艺术品仓储物流、展览展示、拍卖洽购、评估鉴定、版权服务、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依托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政策优势,提供境外艺术品保税临时出区展示、境外艺术品海关保证金代垫、国内艺术品交易税费补贴等政策与服务叠加的便利化措施,为全球艺术品营造便捷高效的仓储、展示和交易平台。
 
2.探索保税仓库“境内关外”的政策创新,实现保税仓库文物艺术品跨境自由流通。
 
3.试点探索艺术品异地保税展示。
 
4.发挥深圳国际艺术品保税服务中心全流程服务优势,为境外艺术品展示交易提供国际物流、通关申报、保税仓储展示、留购申报、交易代理、结算支付等服务保障。
 
(四)鼓励国内外知名拍卖机构落户
 
1.支持国内外艺术博览会、拍卖公司、画廊以及艺术品保险、咨询、鉴定评估等各类艺术机构落地,鼓励知名艺术家设立工作室。鼓励国际知名公司和机构开展私人洽购、网络拍卖、艺术品展览和教育等活动。
 
2.对国内外知名拍卖机构、画廊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房租补贴。
 
3.对世界顶级艺术展会来深圳举办展示交易会的,给予场地租金支持和通关便利、保证金减免、跨境支付与结算等政策支持。
 
4.为国内外艺术品交易主体实施服务费减免政策,对保证金服务、外汇结算服务、注册、报批、报检、报税、政策申请等服务成本予以减免。对交易行为中发生的贷款利息费用、融资担保费用、代理记账费用、展览展示活动场地租金和布展成本等进行补贴。
 
5.实施产业主体落户综合性扶持,对注册落户的知名画廊、拍卖行等艺术机构以及艺术品交易专业服务机构等的办公用房成本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专业人才和管理骨干实行人才租房补贴。
 
6.引导本地拍卖行找准发展定位、调整经营业态、形成业务特色,做大做强。鼓励本地大型拍卖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利用境外税收等政策优势,境外征集境外拍卖,提升国际运营能力。
 
7.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艺术品物流、仓储、咨询、保险、支付、鉴定评估等机构落户深圳。支持本地艺术品经营机构提升业务能力,为国内外艺术机构、艺术博览会、专业艺术展提供艺术品物流、仓储、保险、结算等覆盖全产业链、规范专业的交易服务体系支持。
 
8.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鉴定评估机构落户深圳,支持本土鉴定评估机构做大做强,为国内外艺术机构和个人提供专业化的鉴定评估服务。加强与香港鉴定评估机构合作,吸引香港相关机构来深圳开展业务,提供有公信力的鉴定评估服务。支持有资质的艺术品经营机构搭建第三方艺术品鉴定评估平台,制定和推广科学的鉴定程序和规则,推动艺术品评估鉴定标准及体系建设。开展艺术品鉴定评估专业培训。探索建立文物鉴定程序、标准,创新管理模式和制度,规范民间收藏文物鉴定活动。成立深圳艺术品鉴定标准专家委员会。
 
(五)打造国际顶级艺术品博览会
 
1.按国际顶级水平和标准,策划、培育和打造深圳艺术博览会。依靠资本雄厚的中国艺术品市场,利用优厚的减免税机制、发达灵活的私人金融业务、艺术品保险及大型艺术品仓储等连锁优质服务,集成其他城市艺术展会无法比拟的软硬件设施,建立深圳艺术博览会强大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2.引进全球顶级艺术品博览会落户深圳办展,鼓励全球知名机构、艺术家等携海外艺术精品来深圳办展,吸引和促进全球知名艺术品经营机构与古董商、博物馆、美术馆、重量级收藏家与专业观众定期集聚深圳。
 
3.鼓励国内外知名艺术博览会机构在深圳注册并开展实际业务活动。
 
4.引入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艺术品博览交易会,吸引国内外艺术品经营机构展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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