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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出一条血路”

作者:《深圳的光荣与使命》编写组 来源:深圳的光荣与使命·大学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4-10-25 人已围观

一、话语的由来
 
20世纪70年代末的宝安县,经济十分落后,人民生活极为困苦,而对岸的香港兴旺发达,人们的收入也较为丰厚,“逃港”现象常有发生。
 
1978年7月,时任广东省委第二书记的习仲勋前往“逃港”问题严重的宝安县视察。在沙头角的中英街,习仲勋看到香港那边车水马龙,宝安这边冷落萧条,心中非常难受。为了尽快缩小两地差距,在派出工作组到宝安、珠海两地调研后,广东省委于当年10月向国务院呈报《关于宝安、珠海两县外贸基地和市政建设规划设想的报告》,提出要在三五年内,把两县建设成工农业结合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同时吸引港澳游客,打造新型边防城市。广东省委的新思路,与中央的开放政策不谋而合。
 
1979年4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中央工作会议,习仲勋郑重其事地向中央领导提出: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在四个现代化中先走一步。他代表省委正式向中央提出广东要求创办贸易合作区的建议。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十分赞同广东富有新意的设想。当他听说要划出一块地方,但老定不下个名来时,就说:“就叫特区嘛!原来陕甘宁就是特区。”邓小平对这些敢于提出创见的先行者,以一种革命家的语言鼓舞道,“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特区的名字确定了下来,包括深圳在内的经济特区也开始了特区的拼杀之路。
 
 
二、拼杀背后的艰辛
 
几易其稿确定身份。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建立深圳等四个经济特区,并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我们把这一天当作经济特区的生日,殊不知,这一天的生日却也来之不易。
 
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作为吸引外资、对外开放窗口的经济特区,必须有其基本的章程;经济特区的重要任务就是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法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然需要打好法制基础。然而,经济特区在全国是首例,无章可循、无例可法。为此,时任深圳市委书记的吴南生在研究世界各地出口加工区和自由贸易出口区资料的基础上,召开港澳经济界相关人士座谈会,邀请广东省内高校学者进行座谈研究,起草制定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草案。条例草案形成后,又几经易稿,先后形成了13个文本,经历一年多的时间最终获得通过。这时的经济特区总算是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了,大家的心都安定了,宝安人不偷渡了、外商也陆续进来了
 
从无到有狠拼基建。深圳经济特区是成立了,而依据当初建设经济特区以发展市场经济为主、吸引外商投资为主的两条原则,深圳几乎没有任何的吸引力,因为当时的深圳基本上是一穷二白、一无所有的状态。整个深圳经济特区仅有四条道路,宽不足10米,水电不通,连宾馆也没有。要想吸引投资,必须首先把基本的基础设施建好。可是,政府没有钱,中央政府又早已言明对特区的建设仅有政策上的支持,想借助外商把基础设施建设先搞起来,而外商又顾虑重重没有一个愿意做。为此,向中央政府进行贷款并得到支持,最终贷款到 3000万元开始了深圳的基础设施建设,深圳的第一条主干道深南大道也由此诞生并开始发挥其延伸特区四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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