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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世平:为深圳中医药事业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戴北方、林洁、王璞 来源:《深圳口述史 2002—2012》 责任编辑:Gangan 2022-12-12 人已围观


 
 
深圳的创新精神一直让我念念不忘,于是我怀揣“深圳梦想”来到深圳。
 
研究生毕业后来深发展
 
1985年初,我所在的单位在深圳成立了分院—深濮脉管炎治疗中心,那一年,刚满20岁的我被任命为治疗中心的负责人,负责筹建“血管病治疗中心”。经过半年的筹备,中心正式开业。
 
在深圳工作,身边发生的一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时国贸大厦“三天一层楼”创造了深圳速度,蛇口工业区“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激发了特区的建设热情。也是在这期间,我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后来,我考取研究生,继续深造。
 
1992年,研究生毕业时,身为河南中医药大学校长的导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是我最喜欢的学生,是难得的中医人才,希望你留在河南发展。”尽管导师多次诚恳挽留,但深圳的创新精神一直让我念念不忘,我婉拒了导师,怀揣“深圳梦想”来到深圳。
 
参与起草《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
 
20世纪90年代初,中医氛围在深圳比较薄弱,但我发现,广东人喜欢煲汤,这让我意识到市民对中医有一定的需求,中医一定能有广阔天地可以作为。怀抱着对中医发展的信心,我在龙岗的一家基层医院度过了扎实的8年。2000年,我考上了广州中医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毕业后被分到了罗湖区中医院,在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之外,也负责一些管理工作,从医务科长,到院长助理,后来成为医院的业务副院长。
 
2005年,为了保障和促进深圳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完善中医药医疗保健体系,规范中医药行业管理,经过深圳市有关部门广泛的调研论证,同年10月,当时的深圳市卫生局与市法制办共同成立了中医药立法领导小组及起草小组,正式启动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立法工作。我有幸成为《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小组的主要成员之一,参与了完整的立法过程。
 
2010年,《条例》正式实施,成为国内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中医药法规,也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里程碑。《条例》实施至今,已有9年时间,深圳中医药事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市民不出社区就能获得优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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