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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宏:“三个半步走”让深圳社会组织迸发活力

作者:戴北方、林洁、王璞 来源:《深圳口述史 2002—2012》 责任编辑:Gangan 2022-12-14 人已围观



 
从社团登记管理处到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再到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现在又改成社会组织管理局,可见,市委、市政府越来越重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有前瞻和远见。
 
组建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对于行业协会的改革,深圳一马当先走在前头。2006年,《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施行,深圳顺势而为,于2006年底将行业协会服务署和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合并,组建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这是深圳“第二个半步走”。
 
过去,社会组织想要成立,必须得找个业务主管部门,得到同意批文后才能到民政部门登记,通俗来讲,就是要找“两个婆婆”。业务主管单位要在人、财、物方面承担管理责任,又没任何好处,这造成业务主管单位不愿意让草根的、民间的社会组织挂靠。大量民间发起的社会组织没法登记,这限制了民间社会组织的活力。
 
新成立的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则解决了这一问题。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既是登记机关,也有管理的功能,这一改以前行业协会双重管理体制—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双重管理。
 
有为才有位。做出改革之前,我们做了充分准备。其中,到我国香港和新加坡的调研学习让我们颇受启发。
 
香港之行,我了解了社会资本、社会企业等新的概念。我国香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拨款给素质良好的社会组织,让其承接某些公共服务,还有社会企业用商业方式解决社会问题,收效甚好。在新加坡,一般的社会组织甚至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登记,不用当面约谈。我当时有些疑问,但后来发现,他们的管理非常严格,一旦社会组织触犯法律规定将面临严厉处罚。
 
这些地区的社会组织管理方式为深圳的改革提供了借鉴,也让我们有了新的思考。对于改革来说,就是要把各个主体职责分清,如果一个社会组织出了问题,就像一个工商登记的企业一样,是它自己的问题,而不是责问登记机关为什么要给它登记,这是观念不断改变的过程,现在依然在改革中。
 
放开社会组织登记成效显著
 
“第二个半步走”顺利迈开的同时,下一个“半步走”已开始筹划,社会组织第一次成为市委、市政府的重大调研课题。2008年9月,调研成果—《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出台,将改革成果扩展到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这意味着这三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
 
“第二个半步走”和“第三个半步走”实施之后,社会组织大有发展,原来求靠无门、找不到愿意担责任的主管单位而无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可以直接登记了。这也刺激了行业协会的大发展,一大批有利于深圳经济发展的行业协会应运而生。
 
由此可见,放开社会组织登记的成效显著,少了业务主管单位这位“婆婆”,社会组织活力被充分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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