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改革之路 > 政治法律 > 法制建设 法制建设
城市建设管理质量的法律制度框架
作者:夏林华 来源:《法学视野下的“深圳质量”:打造深圳质量的法制保障体系研究》 责任编辑:pengfei 2023-01-12 人已围观
一、法治对深圳建设管理质量的保障作用
(一)良好的市民法律素质是实现深圳建设目标的重要基础
城市建设要和市民所具备的文明素质相匹配,因为市民是城市的主体。而以崇尚法治、信仰法治为理念,以自觉守法和依法办事为行为习惯的法律素质正是市民综合素质的核心内容,是深圳城市"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宜居、文明、和谐的城市,必然是一个公民法律素质高、法治相对健全的城市。这一点,已成为国内外人士的普遍共识。所以建设法治城市是深圳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法治精神是深圳城市建设的重要内涵
从现代文明的观点看,决定一个城市地位最重要的指标是它能否为聚居于此地的群体提供实现公民权利义务的平台,良好的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以及支撑上述平台、服务、设施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因此,在深圳全体市民中牢固树立法治精神,是深圳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发挥法治在深圳建设管理中的规范引导作用,用法制权威减少不和谐因素,调整各方利益冲突,通过树立深圳法治文明形象增强"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是深圳城市建设管理质量的应有之义。
(三)完善的法制体系建设是实现深圳建设目标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深圳城市建设,一定要做到社会主义法制高度健全。在推进深圳的建设中,无论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还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都需要法制做保障;安全、宜居、和谐的社会环境,需要法制来引导。可以说,完善的法制体系建设,是深圳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推力。
二、高品质高质量推进深圳城市建设管理
(一)大力推动城市管理制度改革创新
深圳坚持高标准建设、高起点规划、高质量管理,推动城市环境质量、城市服务、管理水平实现了新的提升。一是着力提升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质量,按照国际化、市场化和法治化的要求,进一步在城市管理的精细化上下功夫;二是着眼长远增强深圳城市发展后劲,抓好战略发展片区的前瞻性规划;三是大力推动城市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四是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规划建设。
(二)高质量推进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
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抓紧推动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建设,要把握好五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城市发展的活力;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深度城市化中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坚持国际视野;四是坚持绿色低碳,加快建设低碳生态示范市;五是坚持质量第一,更高质量推进深度城市化。
三、法治城市框架对深圳建设管理质量的要求
(一)完备的法律体系和成熟的法律服务市场
有法可依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法治深圳应当具备完备的法律体系,法律设定城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保证深圳城市的运行在法律的框架下有序发展。
法律服务市场包括通常所说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也包括税务、审计等中介性、涉法性的服务机构,它是法治城市的必备要素,为深圳市民的生活、工作提供广泛的法律服务,使市民合理的法律需求及诉求的实现成为可能,从而促进了深圳的稳定与和谐。
(二)法治深圳才能保障城市建设管理质量的提升
法治城市首先要求政府必须是法治政府,只有政府首先在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实行法治,才有可能实现城市建设的法治化。司法公正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使公民权益得以实现的最后屏障,也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显著标志。司法机关可通过改善司法环境、提高司法人员专业素质等途径来实现司法公正。没有司法公正就不可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更谈不上深圳城市建设管理的法治化。
(三)法治城市精神是深圳城市建设管理质量的理想状态
所谓城市精神,就是这座城市长期以来通过文化积淀而形成的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主要包括人权思想、权力制约、权利观念、法律至上、公民意识、正当程序、科学精神、无差别适用等现代法治精神和依法办事的原则等方面。法治城市是以丰富的法律文化为基础,通过良好的法律制度覆盖整个社会文化、政治、经济以及其他领域并保持理性运行且富有城市地方特色的社会文明状态。
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解读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任务及目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于2016年2月6日发布,明确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并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意见》明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一)良好的市民法律素质是实现深圳建设目标的重要基础
城市建设要和市民所具备的文明素质相匹配,因为市民是城市的主体。而以崇尚法治、信仰法治为理念,以自觉守法和依法办事为行为习惯的法律素质正是市民综合素质的核心内容,是深圳城市"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宜居、文明、和谐的城市,必然是一个公民法律素质高、法治相对健全的城市。这一点,已成为国内外人士的普遍共识。所以建设法治城市是深圳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法治精神是深圳城市建设的重要内涵
从现代文明的观点看,决定一个城市地位最重要的指标是它能否为聚居于此地的群体提供实现公民权利义务的平台,良好的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以及支撑上述平台、服务、设施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因此,在深圳全体市民中牢固树立法治精神,是深圳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发挥法治在深圳建设管理中的规范引导作用,用法制权威减少不和谐因素,调整各方利益冲突,通过树立深圳法治文明形象增强"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是深圳城市建设管理质量的应有之义。
(三)完善的法制体系建设是实现深圳建设目标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深圳城市建设,一定要做到社会主义法制高度健全。在推进深圳的建设中,无论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还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都需要法制做保障;安全、宜居、和谐的社会环境,需要法制来引导。可以说,完善的法制体系建设,是深圳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推力。
二、高品质高质量推进深圳城市建设管理
(一)大力推动城市管理制度改革创新
深圳坚持高标准建设、高起点规划、高质量管理,推动城市环境质量、城市服务、管理水平实现了新的提升。一是着力提升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质量,按照国际化、市场化和法治化的要求,进一步在城市管理的精细化上下功夫;二是着眼长远增强深圳城市发展后劲,抓好战略发展片区的前瞻性规划;三是大力推动城市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四是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规划建设。
(二)高质量推进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
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抓紧推动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建设,要把握好五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城市发展的活力;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深度城市化中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坚持国际视野;四是坚持绿色低碳,加快建设低碳生态示范市;五是坚持质量第一,更高质量推进深度城市化。
三、法治城市框架对深圳建设管理质量的要求
(一)完备的法律体系和成熟的法律服务市场
有法可依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法治深圳应当具备完备的法律体系,法律设定城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保证深圳城市的运行在法律的框架下有序发展。
法律服务市场包括通常所说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也包括税务、审计等中介性、涉法性的服务机构,它是法治城市的必备要素,为深圳市民的生活、工作提供广泛的法律服务,使市民合理的法律需求及诉求的实现成为可能,从而促进了深圳的稳定与和谐。
(二)法治深圳才能保障城市建设管理质量的提升
法治城市首先要求政府必须是法治政府,只有政府首先在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实行法治,才有可能实现城市建设的法治化。司法公正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使公民权益得以实现的最后屏障,也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显著标志。司法机关可通过改善司法环境、提高司法人员专业素质等途径来实现司法公正。没有司法公正就不可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更谈不上深圳城市建设管理的法治化。
(三)法治城市精神是深圳城市建设管理质量的理想状态
所谓城市精神,就是这座城市长期以来通过文化积淀而形成的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主要包括人权思想、权力制约、权利观念、法律至上、公民意识、正当程序、科学精神、无差别适用等现代法治精神和依法办事的原则等方面。法治城市是以丰富的法律文化为基础,通过良好的法律制度覆盖整个社会文化、政治、经济以及其他领域并保持理性运行且富有城市地方特色的社会文明状态。
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解读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任务及目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于2016年2月6日发布,明确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并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意见》明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很赞哦! (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