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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园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作者:深圳市人民政府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责任编辑:huzhitian 2023-08-22 人已围观

第四章  实施生态筑城行动,夯实绿色韧性基底

第一节  保护维育自然生境

  一、共筑区域生态格局

  (一)联动提升三大区域生态保育带。强化深港、深莞和深惠区域联动生态保护,加强深莞区域生态保育带(大岭山-罗田-阳台山-塘朗山-梧桐山-马峦山-七娘山)、惠莞深港区域生态保育带(银瓶山、白云嶂-清林径-梧桐山-八仙岭)、深惠区域生态保育带(田头山-莲花山)三大生态保育带的联通及生态修复提升。通过区域性生物廊道建设,修复生态断点;加强深莞合作,保护修复清林径-梧桐山生态保育带,保护东深供水走廊。抚育提升山林质量,强化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提升重要生态斑块的森林碳汇与水源涵养能力,进一步发挥区域生态源地作用。

  (二)陆海协同推进“三湾一口”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建立海陆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联动机制,强化深港、深惠及环珠江口城市的区域联动,系统修复保护区域蓝色海洋屏障,全面提升深圳湾、大鹏湾、大亚湾和珠江口生态环境质量;重点保护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全面开展主要入海河流的污染治理和海域环境综合治理,以深圳湾、珠江口为切入点,建立“河湾联治”水环境污染防治体系,推进陆海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改善西部海域海洋环境质量。

  (三)系统完善城区生态网络结构。基于“四带八片多廊”市域生态空间格局,重点强化城区内生态廊道修复与生态空间连接。修复樟坑径、观澜北等有区域联通作用的山林绿廊;结合水治理、碧道建设等,实施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等具有区域联通作用的河流廊道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系统提升城区生态网络联通度,促进形成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结构。

  二、严守生态空间底线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创新高度城市化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新模式。探索都市农业发展新范式,试点建设现代都市田园,传承农耕文化,让农业融入城市,让农田成为绿肺,充分发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科技、文化、生态综合价值。

  (二)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切实维护生态系统安全,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勘界定标,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保持478平方公里。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优化基本生态控制线空间范围。

  (三)探索生态空间规划管控新模式。探索创新生态空间规划传导及管理体系。完善基本生态控制线分级管理,推进生态单元划定与精细化管理,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三、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

  (一)探索高密度超大城市自然保护地保护发展范式。建立和完善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加强自然保护地维育管理与监测预警,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地、自然遗迹、自然景观资源得到系统性保护。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规划,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重点区域确权登记和勘界立标。

  (二)推进自然保护地规划建设与管理运营机制优化。优先推进生态核心区域、生态廊道及关键性生态节点的建设用地清退和生态修复,为珍稀野生动植物迁徙、栖息及保护提供有力保障。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生态产品体系,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社会多元参与和协同治理,提升整体保护利用水平。

  四、保护湿地和海洋生态系统

  (一)推进实施湿地分级保护,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开展湿地公园建设,划定湿地保护小区,提升湿地的生态及游憩功能。通过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海洋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等保护形式,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争创“国际湿地城市”。积极恢复修复湿地生态系统,重点加强红树林、滨海湿地及主干河流湿地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湿地的保护修复,推进湿地修复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相关领域科学研究。

  近期编制出台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新建或改造提升茅洲河口湿地公园、西湾红树林湿地公园、西涌河口湿地公园,推进铁岗-石岩湿地生境保护修复工程等;因地制宜划定湿地保护小区,申报省重要湿地1个以上。

  (二)强化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典型生态系统。划定并严格落实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重点保护重要的海洋生态功能区、敏感区、脆弱区。加强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广东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特色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积极推动将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海洋开发利用特殊要求的海域纳入海洋保护区。开展大澳湾、鹅公湾、杨梅坑珊瑚礁和海藻场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推进大鹏湾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

  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

  (一)系统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快推进野生动植物本底调查,编制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划,系统保护典型生态系统。划定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与原生地,禁止建设活动、限制人为活动,为各类野生动植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提升野生动植物就地保护能力。加强中华穿山甲、黑脸琵鹭和仙湖苏铁等珍稀动植物保护,开展生物廊道建设修复,强化生境连接修复,促进物种流动、迁徙与繁衍。尊重野生动物栖息规律及要求,降低建成区生物廊道噪声污染和光污染;实施灯光分级分区管控,划定暗夜保护区。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定期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国家重点物种受威胁状况,建立珍稀濒危等重点保护物种调查监测网络。制定受威胁物种保育计划并开展保育工作,适当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与野外放归。对深圳特有种、极小种群开展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推进深圳国家植物园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遗传资源数据库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立本地物种、特有种标本和基因库,开展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相关信息的调查、登记和数据库建设,加强物种遗传资源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共享。

第二节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一、精准提升山地森林质量

  (一)持续开展低效林改造和中幼龄林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建设要求:针对自然郊野公园内存在的大面积集中连片中幼龄林进行抚育间伐以促进林相改造。促进林木生长、伐除劣质林木,形成具有南亚热带森林景观特色、功能稳定、物种丰富的森林群落。提高森林质量和林木蓄积量,提升森林碳汇。

  近期项目:主要通过森林抚育、林相改造、植树造林,重点提升罗田-公明片区、光明-观澜片区、凤凰山片区、阳台山片区、塘朗山-银湖山片区、清林径-低碳城片区、梧桐山片区、三洲田片区、马峦山片区等13个片区的山林森林质量,开展低效林林相改造提升、中幼龄林抚育。

  (二)改造提升重要水源地水源涵养林质量,强化水土保持效果。

  建设要求:对水源保护区周边的速生人工纯林进行林相改造与中幼龄林抚育提升。通过科学制定林分优化与抚育提升方案,确定林分间伐量,伐除病木、死木、弱木,改善保留木的生长环境。选择合适的伴生树种及灌木、草本,形成混交复层异龄林结构,逐步形成具有较好保水保土能力、抗病虫害能力、抗逆性的优质高效生态公益林。

  近期项目:实施铁岗水库石岩水库清林径水库松子坑水库三洲田水库赤坳水库等重要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改造提升。

  二、强化沿海红树林建设

  建设要求:以“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生态保护治理国际交流合作。稳步推进红树林建设,坚守沿海生态防线。持续推进宜林荒滩改造,开展红树林树种改造,加强红树林湿地保护与保育修复。统筹协调岸线海洋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加强红树林修复及营造成效评估,打造红树林保护修复先行示范带。

  近期项目: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和红树林湿地博物馆。重点完成深圳河入海口、西湾、东涌、坝光等5处沿海红树林低效林修复、种植营造及成效监测,营造和修复红树林面积51公顷。

  三、节俭务实推进城区绿化

  (一)全面推进城区绿化,持续提升绿化品质。

  建设要求:全面分析城区绿化短板,科学划定林荫路建设及立体绿化建设重点区域,并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综合考虑维护成本和长期效益,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绿化养护鼓励运用集水、节水技术。

  近期项目:重点推进福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罗湖口岸片区、盐田沙头角片区、南山太子湾片区、宝安新安上川片区、龙岗国际低碳城、坂雪岗科技城片区、龙华鹭湖科技文化片区、坪山中心区、光明凤凰城东片区、大鹏新大-东山片区等11个重点片区绿化。

  (二)全面推进林荫路建设抚育,营造城区“自然之路”。

  建设要求:全面推进林荫覆盖率未达标道路的林荫建设抚育,提升城市建成区内林荫路覆盖率,促使林荫路串联成片,形成以主次干道为骨架、支路为毛细血管的林荫片区、林荫街巷。推动新建或改扩建道路的行道树穴扩容连通、严格控制行道树种植间距;对现有林荫建设效果不佳的路段,推动行道树缺株补种、松土施肥等行道树抚育工作。逐步完善城市林荫路系统,打造一批高品质林荫路和林荫街区。

  近期项目:推进南油-后海-大新片区、宝安西片区、公明中心片区、龙岗中心城片区、坂田片区、横岗片区、平湖中心片区、坪山中心区、坑梓-沙田片区、江岭-沙壆片区、龙华新城核心片区、观澜老中心片区、光明中心区、大鹏葵涌片区共15个重点片区的林荫路提升建设。

  (三)全面发展立体绿化,提升城区绿视率和观景效果。

  建设要求:强化规划指引和建设统筹,结合城市中心区、国际化街区、重点开发片区、重大建设项目及其立体绿化发展基础与条件,建成一批立体绿化综合示范区。重点推进新建及拆除重建建筑全面实施一体化设计、建设与施工的立体绿化。结合学校、医院、文化体育馆等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务办公楼等商业建筑,水质净化厂上盖、地铁车辆段上盖、大型交通枢纽等市政交通设施,建成一批功能复合、规模化的立体绿化精品示范项目。打造福田中心区、笋岗-清水河片区、留仙洞-西丽枢纽片区等21个综合示范区。

  近期项目:新增立体绿化100万平方米,建成20个以上立体绿化精品示范项目,推进建设5个以上兼具多元效益的立体绿化综合示范区。

  (四)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推广使用乡土树种。参照《广东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制定深圳市乡土树种草种名录及规划应用指引,提倡选用多树种营造混交林。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针对山林地带、城区绿化、河流水库、交通线路等不同的立地条件和生态需求,优先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草种,营造生态功能优良、景观优美、乡土特色优越的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空间。

  四、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开展古树名木和大树、城区行道树专项调查,建立树木信息化平台及“一树一档”档案数据库,明确古树名木和大树空间分布及管控范围、管护要求,实施精准管理。加快出台全市古树名木和大树保护管理办法。强化全市1500余棵古树名木精细化保护管理,推进古树名木智能化监管系统建设。

第三节  治理修复生态环境

  一、大力推进生态系统修复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推进山体、水体、海洋、森林等各类自然要素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推进区域绿地与废弃矿山整治修复、河湖水系及退化湿地生态修复、近海海洋及海岸带生态修复,稳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人居环境品质,为市民提供可亲可游的绿水青山。

  (一)推进海岸带生态修复。

  修复要求:通过湿地及红树林保护修复、岸滩环境提升、海堤生态化改造、水环境治理、岸线修复和鸟类栖息地保护等方式推进海湾保护修复,进一步提升近岸海域和岸滩环境品质。重点推进深圳湾、前海湾、海洋新城、大小梅沙、坝光等岸段综合整治修复。

  近期项目:开展深圳湾、坝光等地红树林保育修复,推进西湾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沙鱼涌-官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新大海堤生态化改造及桔钓沙-龙岐湾生态修复工程等。

  (二)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品质提升。

  修复要求:通过污染防控治理、湿地修复、暗渠复明等方式,改善水质,恢复自然水生态系统,提升生态功能。结合碧道建设,系统推进珠江口、深圳湾、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等水系生态保护修复,建设生态型河流断面,恢复水系的雨洪调蓄、生物栖息、污水净化等功能。保护及修复多层次原生河岸植物群落,加强河岸水土保持功能、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环境。营造多样化水体景观,丰富亲水游憩空间。

  近期项目:推进深圳河干流(福田段)水生态修复,笔架山河、清水河暗渠复明,楼村水、福永河、新圳河水生态修复等6处河流生态修复工程。

  (三)推进废弃矿山整治修复与活化利用。

  修复要求: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对陡坡、危岩、地裂缝等进行预先治理,并进行植被和生态恢复,使其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通过连片治理,恢复原有自然生态系统,结合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修复,消除区域重大生态风险,改善城市生态品质。对废弃矿山进行差异化保护利用,打造成特色公共游憩空间。

  近期项目:推进安托山废弃石场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红花岭废弃石场群整治修复与综合利用、石岩笔架山石场整治修复、石坑石场生态修复等4处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二、全面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一)分类施策防控治理大气污染。加快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等结构调整,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统筹臭氧和PM2.5污染协同控制。深化移动源减排,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绿色机场、绿色港口建设。加强城市重点区域植被建设,利用自然植被吸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对污染源集聚区、污染程度较重的区域,设置绿色防护隔离空间,减少污染物扩散。

  (二)持续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全要素治理、全周期管理、全流域统筹的治水体系。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持续推进管网建设、修复与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加快水质净化厂建设,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强化涉水面源污染源排查清理整治,强化排水许可管理与日常巡查检查,建立源头污染削减与长效治理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河流水质稳定达标,近期着力推进观澜河、龙岗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三)全面管控土壤环境风险。统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治理修复等综合防治模式。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实施分类别、分用途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分阶段开展治理修复。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监测,强化工业企业土壤污染源管控和污染治理。探索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全流程监管制度,实现受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

  (四)坚持陆海统筹改善近海水环境。构建“流域-河口-海岸带-近岸海域”的管理体系,建立入海排污口分类管理制度。统筹实施近海水环境质量整体管控与综合整治,以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核心、重点河湾的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研究制定海陆联合动态监管和溯源追责制度。通过控制陆域污染排放总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海上污染综合治理等方式,从源头控制海洋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近海水环境整体改善。

第四节  提升安全韧性水平

  一、健全城市防灾减灾体系

  (一)构建全天候的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城市对自然灾害的适应和恢复能力。开展台风、暴雨、洪涝、风暴潮等灾害链分析和巨灾情景模拟,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分析评估,合理划定灾害风险区和重点防御区,制定风险区分级管控和防灾措施。提高安全设施设计标准,全方位防范应对超强台风、暴雨、地震等极端自然灾害风险挑战。

  (二)复合设置防灾避灾场所,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新建公园同步规划建设防灾避灾场所,现有公园逐步完善防灾避灾功能。开展海洋灾害避灾点规划和建设工作,新建避灾点以满足风暴潮避灾需要。建设东部海域大鹏应急救援基地等海上搜救应急基地、应急救助点及其配套设施,提高搜寻、救助等综合效率,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二、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公园绿地、步道、河湖水系和滨海湿地等生态空间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调蓄和控制雨水径流,实现雨水资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推动水系廊道与周边绿地及其他开敞空间的融合,提升各海绵斑块间的连通性,形成有机整体。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分级管控,提升城市对气象、洪涝、海洋等灾害的适应性,打造系统性较强的海绵城市示范片区。

  近期项目:重点推进海洋新城启动区、石岩片区、光明科学城、西湾公园片区、宝安中心区、前海中心区、蛇口自贸区、留仙洞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市高新区北区、后海地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福田河新洲河片区、福田保税区、笋岗-清水河片区、盐田港后方陆域片区、大梅沙区域、坝光生物谷核心启动区等27个片区的海绵城市建设。

  三、加强生态海堤与海岸防护建设

  建设要求:构建以自然为本、兼顾安全和游憩功能的生态化海岸防护体系。开展海堤生态化改造,探索多级堤、软性海堤、生态堤、“隐形堤岸”等海堤形式。推进西部生态海堤建设和海岸休闲带贯通,完善海堤防御工程和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实现海堤防护安全达标和海岸景观综合提升。开展东部海堤生态化改造,加强海岸基干林带、红树林保护和滨海公园绿地防护林建设,降低台风、风暴潮等灾害影响。

  近期项目:推进西部海堤达标建设和海堤缺口封闭工程、东部海堤三期重建工程。

  四、提升生态碳汇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一)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开展疏林地、未成林地、宜林地绿化造林和非林地整治与造林,实施城市公园郁闭度提升工程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增加森林蓄积量。有效发挥海洋、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提高生态系统碳汇量。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中的红树林、珊瑚礁等典型碳汇生态系统,全面提升湿地生态功能,促进湿地自然植被恢复,有效提高湿地碳储量。

  (二)提高城市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坚持绿色低碳理念,探索“零碳公园”建设,开展重点片区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程建设,提高区域气候韧性。探索在滨海及内涝风险高发区域等气候敏感脆弱区域开展气候适应型社区建设,提高基层社区气候变化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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