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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在全国率先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清算机制

作者:吕建锋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3-06-01 人已围观

2009年7月7日,“深圳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启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率先创造性地设计并实践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机制,成功将境内支付系统应用推广到境外,一举突破了资金跨境清算主要依赖SWIFT(编程语言)等系统的局面,推动了我国支付体系国际化。
 
2008年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对外贸易的不利影响,应境内外进出口企业的本币结算需要,国务院提出,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在获得相关信息的第一时间,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特点,立即主动投入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准备工作。2009年7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可以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7月7日下午,“深圳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仪式在深圳五洲宾馆举行,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出席启动仪式并指出,利用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渠道,通过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为跨境贸易提供清算和结算安排,资金可及时清算,业务信息安全可靠,并能够对试点业务进行全面、逐笔监管。
 
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一名职员,更作为这项创新工作的亲历者,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我行首要的事情就是加班加点迅速制定深圳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方案。为此,首先要解决跨境人民币资金清算渠道问题,这也是深圳制订试点方案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跨境资金清算往往通过国内商业银行代理清算模式,当时上海制订的试点方案就是以该模式为基础。而对于深圳来讲,有一个特殊情况,即从2004年2月香港银行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开始,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香港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也是全球首家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为其开立清算账户并提供清算服务,帮助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首家境外金融机构成功通过深圳接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从而打通了香港与内地的人民币资金清算渠道。
 
经过充分研究讨论,我行认为,通过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可以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提供安全、高效的跨境资金清算渠道,并且相比较商业银行代理清算模式更具突出优势。因此,在不排斥商业银行代理清算模式的前提下,我行制订了以通过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资金清算为基础模式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方案。其运行脉络可简单描述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清算行,利用成熟的深港跨境人民币清算渠道,为港澳、东盟等国家和地区与内地之间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提供清算及结算服务。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订清算合作协议,具体提供跨境清算安排。特别清算行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账户安排方面,充分利用现有账户资源开展资金清算。境内银行、企业、香港人民币清算行、境外银行均可使用已开立的人民币账户,无须开立新的账户。二是资金清算方面,贸易结算、融资等业务资金清算依托中国人民银行自主建设运行的大额支付系统,实时汇划,即时入账,银行间资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整个过程安全、高效。三是业务管理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利用大额支付系统软件,从技术上对结算业务实现全面、高效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密切合作,形成安全、畅通的沟通协调渠道,建立对清算行机制的科学管理合作机制,共同确保和推进清算行机制的顺利实施。四是信息监测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组织开发大额支付系统外挂软件,专门用于跨境支付业务监测,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软件完全掌握监测跨境清算信息的主动权和时效性,可以对业务逐笔、实时监测,进行详尽的统计分析,对人民币异常资金往来进行分门别类地监控。
 
深圳试点方案及试点准备工作得到了作为国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准备工作的牵头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的高度重视。2009年1月14日,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来深圳调研,我行汇报了深圳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准备工作进展及深港金融合作开展情况。1月18日,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来深圳调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准备工作,我行汇报了深圳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方案和香港人民币回流机制有关情况。1月24日,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我行就利用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渠道清算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资金等有关问题作了专题汇报。
 
由于通过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跨境贸易资金清算这种模式在国际结算领域属于重大创新,放眼全球无前例可循,因此受到了不少质疑。为此,我行一方面积极向总行做好汇报解释,重点阐述了两大问题:一是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模式的优点,包括符合国家关于支持香港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求,有利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可以直接利用现有成熟渠道,使用现成账户资源和人民币与港币兑换渠道,无须对香港和境内外银行的业务系统进行大的改造;资金清算主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自主建设运行的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完成,境内外企业间的资金汇划可以实现“点对点”处理、资金实时到账,确保资金及时清算;资金清算信息安全性高、保密性强,业务信息安全可靠;有监测功能,可对试点业务全面、高效监管,充分掌握信息管理主动权;可从技术上进行严格管理,做到风险易控,及时发现和解决业务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可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利用与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货币互换安排取得人民币资金为境外银行提供人民币流动性支持,保障整体流动性,防范流动性不足。二是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模式设计虽然基于内地与香港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但是对于内地与香港以外地区的贸易活动也完全适用。另一方面,我行积极配合总行做好将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的准备,并于2009年1月5日向总行上报了关于支付系统支持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业务需求及实现方案。2月25日,我行组织辖内银行在大额支付系统实环境进行业务测试,通过实践确认验证了通过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跨境贸易资金清算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经过努力和积极争取,我行提出的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渠道最终得到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部委的充分肯定,作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跨境资金清算模式之一,正式写入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由此也实现了重要的历史突破:一是成功实现由中央银行直接为境外商业银行提供本币清算安排。在缺乏历史借鉴的情况下,打破了中央银行很难直接为境外非本币区域商业银行提供本币跨境清算和结算的局面,改变了国际结算只能依靠商业银行代理清算格局,推动了跨境清算体系发展。二是成功将大额支付系统应用推广到境外。一举突破了资金跨境清算主要依赖SWIFT等系统的局面,推动了我国支付体系走向国际化,为支付体系发展积累了新的经验。三是扩大了香港人民币业务平台功能。成功实现了利用香港人民币业务平台,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提供资金清算和服务,促进了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市场发展,推动境外人民币清算体系建设和人民币业务发展。四是创新了国际结算业务处理模式。实现了境内商业银行对跨境支付业务与境内支付业务的统一处理,国际结算和境内结算均可通过大额支付系统,简化业务流程,减少业务处理环节,有效降低企业和银行的业务成本。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后,通过该渠道处理的业务量是其他渠道的好几倍。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渠道的成功运行,有效提高了跨境资金清算的效率,促进深港金融合作和融合,发挥了深港作为跨境资金清算枢纽的重要作用,推动了国际结算模式的改革和发展。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清算机制,为支付体系发展积累了新经验。近年来,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模式逐步得到推广应用,除港澳外,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与菲律宾、韩国、新加坡、德国、英国、卢森堡、法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金融当局建立清算合作安排,并在上述绝大多数地区设立了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作者:吕建锋,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跨境办助理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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