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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成立全国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制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作者:吴玲锐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3-06-28 人已围观

2008年,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随即向深圳市财政局申请由普通合伙转为特殊普通合伙,12月取得营业执照。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第一个提出转制申请的,转制完成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也成为我国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体制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我作为当时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德律”)合伙人委员会助理,是转制工作的具体执行人,亲历了转制的全过程。
 
该转制的序曲是在2007年奏响的。
 
2007年3月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中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包括普通合伙和特殊的普通合伙,现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转制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这一规定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精神,也体现了立法部门在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上的取舍。这个突破,使得深圳成为全国首个推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体制的城市。2007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正式实施,明确提出特殊的普通合伙这一新的合伙企业组织形式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为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服务机构的转制、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在这一契机下,当时的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达成了合并意向,2007年12月签署合并协议,协议中约定合并后的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体制作为组织形式。当时,深圳的许多大中型事务所对转制持观望态度,第一批申请转制的14家事务所当中并没有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记得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份合并协议,就注意到对体制的这一约定,在与时任大华天诚首席合伙人的邬建辉所长谈到这点时,我说出了我的顾虑:现在全国只有深圳一个试点,我们是证券资格事务所,体制变化是必须向财政部、证监会报备的,财政部和证监会对此的态度是什么样的呢?最直接的一点,如果转制后各类资质证照的取得不及时,就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影响,特别是转制后我们到内地去开分所或执行业务,内地的工商、财政部门会不会承认这种体制?邬建辉打消了我的顾虑。他认为,深圳能够先于全国推行特殊普通合伙的转制,为我们扩大事务所经营、接轨国际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利的土壤环境,面对重大机遇我们不能缩头缩尾,困难来一个,我们就想法解决一个!如果没有证券事务所转制先例可供参考,那我们就成为这个先例去供其他事务所参考!
 
这之后,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与业务转至大华德律,大华德律向深圳市财政局申请由普通合伙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办理大华德律转制后的各类证照,这些工作在2008年将近一年的时间里陆续完成。其间有个小笑话,特殊的普通合伙体制太过于新潮,许多机构的基层办事人员都没有听说过,我们做各种登记、报备时总少不了听到这样的话——“又特殊又普通,不是自相矛盾么?你们这个单位这么奇怪。”最终,大华德律于2008年12月顺利取得了经营证照。
 
眼看转制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决定2009年1月11日举行仪式庆祝大华德律的成立。仅有不到10天的准备时间,而邬建辉又正在北京分别向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导汇报转制工作,每天他都通过电话安排仪式的准备工作。仪式前大概5天,邬建辉来电话兴奋地说:“小吴,仪式流程要改一改,会计司的刘司长对我们合并、转制很支持,他会出席我们的成立仪式……”听完这个消息我呆了几秒钟,财政部会计司的司长来出席我们的成立仪式!这一刻,我才真正感觉到我们是在做一件非同凡响的事情!
 
2009年1月11日上午10点,随着时任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深圳市财政局副局长黄亦平、财政部驻深专员办处长张邓、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熊展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饶永等众多领导在深圳五洲宾馆长江厅贵宾席就座,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成立仪式正式开始了。仪式上,刘玉廷对大华德律的成立表达了祝贺,更表达了期望,他说:“近年来,我们注册会计师行业强强联合,自愿地联合起来,这是真正的联合、是本质的联合,而且是可持续性的联合!我们对这些合并充满信心!这符合国家的利益,符合财政部多年强调做强做大的要求,适应了形势发展的要求!只有自身发展才能促进行业发展,我们对这些都是支持的,所以这是真的值得祝贺!我相信我们大华德律在未来的发展中影响力会越来越大!”随着刻有“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牌子上的红布揭下,中国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制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就此宣告成立。
 
此后,2009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号召做大做强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2010年7月,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全面推动大中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转制工作。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在2008年的顺利转制,为全国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这一步,无异于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向集团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的第一步,为2010年财政部全面推广会计师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体制转换积累了经验。
 
作者:吴玲锐,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委员会助理,转制工作的具体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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