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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锦星:我在罗湖竞得新中国土地使用权“第一拍”(四)
作者:骆锦星 来源:《难忘那些春天的故事 口述罗湖 1979—2019. 上》 责任编辑:yangxu1985 2024-08-27 人已围观
现在很多人见到我,总免不了要提起我在罗湖竞得新中国土地使用权“第一拍”。在这一拍之后,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有关条款做出了修改,将原来宪法中“禁止出租土地”的条款删去,并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的禁锢终于放开,影响深远。
实际上,土地使用权“第一拍”,初衷是要解决腐败问题。
当时,在政策层面,1986年至1987年,中央和深圳先后出台多项关于土地的政策法规,土地有偿使用有了政策依据。但房地产开发热起来以后,很多人都托关系来要地,因为有地就有钱,这样就滋生了一些腐败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市里提出像香港一样,按照市场经济搞招标,公开公平公正,要国土部门确定招标办法。
▲1987年12月1日,时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的骆锦星(左边举牌者)
以525万元的价格,竞得新中国土地使用权“第一拍”(刘廷芳 摄影)
1987年10月上旬,城市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理论研讨会在深圳召开。当年12月,全国市长会议在深圳召开。借着有中央领导和各兄弟城市参加的东风,市委市政府决定举行一次土地使用权拍卖。这样才有了新中国土地使用权“第一拍”。
拍卖的地块就是后来的罗湖东晓花园所在地。针对这块土地,我们进行了实地考察,定下底线是550万元。我们公司包括我在内的5个人参加拍卖会。截至拍卖前3天,共有44家企业领取了正式编号参加竞投,其中外资企业有9家。
拍卖日期定在12月1日。当天下午3点多我们赶到会场时,偌大的会场已经坐满,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李铁映,国务院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建南,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鸿儒以及参加全国市长会议的10多位各地市长也来到了拍卖现场。
▲1987年12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首次公开拍卖现场(图片源自网络)
土地底价是200万元,每次加价5万元。我在香港参加过招投标,知道这块地肯定不止200万元,所以前面都没有出价,直到400万元以后才开始举牌。随着一路加价,竞价很快升到了520万元,竞争对手看到我们志在必得,就没有再应价。“525万一次,525万两次,525万三次。”一槌落定,这块地的使用权就归我们了。
▲东晓花园,位于深圳罗湖区布心路,
是1987年中国土地“第一拍”取得地块后建成的住宅社区(图片源自网络)
有人说,正是这次土地使用权“第一拍”促成了宪法修改,实际上,这是水到渠成。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在实干中不断突破,不断取得成功,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当开路先锋,积累经验、打造样本,是我们那一代人的使命,也是今天罗湖人和深圳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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