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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政法工作报告——2017年2月15日

作者:《深圳政法年鉴》编辑委员会 来源:深圳政法年鉴(2017) 责任编辑:chen 2023-08-24 人已围观

 2016年,全市政法战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年来,我们坚持科技创新与信息支撑相融合,精准治理基础不断夯实。开展新警综系统建设试点。“警务云终端”“e采宝”在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创新大赛总决赛中连夺两金。全市共建成各类视频监控探头130万余个,实现重点行业和区域监控系统全覆盖。“鹰眼查控网”不断升级扩容,首家破产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在全国推广。全面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申请查询,诉讼监督平台的建设取得新进展。一年来,我们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司法公安体制机制改革再上新台阶。强力推动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推动建立司法人员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扎实组织司法改革成效评估工作,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向纵深突破。改革红利和活力进一步释放,执法办案质效不断提升。一年来,我们坚持法律服务和促进发展相统一,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成立全国首家自贸区公证机构,率先成立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在华为等重点企业设立公证服务中心。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正式成立,成为全国首个自贸区检察院。我市破解执行难经验在全国推广。我市在全国100个地级以上市法治政府考评中位居第二,获全省依法行政考评优秀。一年来,我们坚持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两手抓,过硬政法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年”通过群英榜、最美政法干警点赞等主题活动,共推出32名政法群英人物,点赞活动浏览关注人次超千万,累计投票达150万张,最高个人得票超15万张,在全国范围内展示了特区政法队伍好形象,传递了政法干警好声音,弘扬了法治正能量。
 
成绩的取得,是中央、省委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政法战线同志们勇往直前、努力拼搏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齐心协力、支持配合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市委政法委,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政法干警、武警官兵和综治维稳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政法战线承担着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使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围绕“城市质量提升年”“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目标,坚持以理念创新为引领,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锲而不舍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严重暴力恐怖和个人极端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提升防范风险和应对挑战的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提高对各种矛盾问题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胡春华书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安全的重要论述,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切实履行好维护政治安全的第一责任。
 
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全市政法维稳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以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做好十九大的维稳安保工作。按照省里的要求,市区均要成立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专责小组及工作机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适时启动特别防护期机制,确保我市社会大局稳定,以深圳的稳定为全省、全国社会稳定做贡献。
 
1.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要发挥好稳评机制的源头预防作用。把评估过程作为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宣传政策法律的过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通过评估,确保决策内容合法、补偿标准合理、实施方案可行、风险形势可控,既解决好发展的问题,又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抓好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福田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调解的司法确认力度。要善于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要引入专业第三方力量协助开展化解工作。比如有些区引入律师事务所化解矛盾,效果很好,要总结推广。要在诉讼、调解、复议、仲裁等法律手段基础上,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推行网上信访,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走访,在网上了解法律、熟悉政策、解决问题、维护权益。抓紧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进一步提升综治工作法治化水平。
 
2.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
 
集中打击整治以“盗抢骗”“黑拐枪”“村霸及宗族恶势力”为重点的传统犯罪,和以电信网络诈骗、P2P、“食药环”(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为重点的新型犯罪。继续推进跨区域、地域性、职业性犯罪分子聚集地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对累犯、惯犯、团伙犯、系列犯等打击力度。公安、教育等部门要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坚持教育预防、依法惩戒、综合整治并举,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要深化平安细胞创建,将平安、法治和无邪教街道、社区(小区)创建与命案防范、禁毒等专项工作相结合,对治安突出问题、重点地区实行重点治理和挂牌整治。要加大对我市媒体市场违法乱纪现象打击整治力度,推动媒体市场有序发展。
 
3.加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公共安全是个细致活和实在活,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当前我市已成为全国治安要素总量最庞大、构成最复杂的城市之一。必须大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织密织牢公共安全网。要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安全工作做细做实。我市地铁里程达285公里,去年日均输送客流达354.4万人次,地铁已成为恐怖袭击、个人极端、群死群伤等公共安全事件的高发部位。2月10日香港地铁发生纵火事件,造成18人受伤,给我市地铁安全敲响了警钟。对地铁、高铁、民航、公交等交通工具,要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推动视频监控系统、全程快速安检等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加强寄递物流行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X光机安检、开箱验视、实名寄递“三个100%”措施。对危险化学品,要严格落实危爆物品购买许可、实名登记、流向备案等管理制度。要把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对机场、车站、学校、医院等人流密集、安全风险高的部位和重点场所,要分门别类制定监测预警、基础管控、巡逻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规范,严防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要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既有建筑消防纳管全覆盖,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发生火灾事故的违法建筑,坚决采取临时查封、停产停业等措施。强化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
 
二、提高执法司法质量,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014年以来,我市司法体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得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充分肯定。今年是我市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之年,我们将开展“执法司法质量提升年”活动,这是政法机关落实市委“城市质量提升年”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乘势而上、攻坚克难,在完善配套措施上下功夫,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让司法改革的红利、队伍建设的活力充分释放,切切实实地体现在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上。
 
1.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这项改革涉及政法各单位、刑事诉讼各环节,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性改革。按照“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证据收集指引,健全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提升关键证人、鉴定人和侦查人员出庭数量。要完善庭前会议工作规则,探索庭前会议与庭审程序衔接机制,保障庭审集中高效运行。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抓紧建立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判领域的各项工作机制,统筹协调侦查、起诉、审判机关一体推进、紧密协同,率先在全国形成新成果、新经验。
 
2.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及配套改革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我市法院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制度、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亟须通过深化改革予以破解。要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去年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在全国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并出台了工作指引;检察系统制定落实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度,完善了办案组织和模式,进一步突出了检察官办案的主体地位。今年要推动问责制落实,严格推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加强考评考核,抓紧出台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激励办法。要深化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建立员额退出机制,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切实增强入额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尊崇感。要进一步推动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抓好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的落地实施,拓宽辅助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要进一步强化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的作用,统一类案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强化案例指导机制,健全信息化检索平台,减少“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要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现“简案快办”和“繁案精审”。要深化前海和新设行政区法院检察院综合改革,打造司法机关管理新模式。推进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机制改革。继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促进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治理,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3.进一步统筹推进公安、司法行政改革
 
我市公安专业化改革开展得早,警务管理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公安改革“1+3”文件。要加快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破冰,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压缩管理层级,推动警力下沉;深化公安专业化改革,推动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难题;完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加快推动管理立法,重点解决警务人员执法权限问题;全面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好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增强民警执法自信心,提高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突出侦查员在执法办案中的地位和作用,落实办案责任制及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深化司法行政领域重点改革,制定律师非诉讼权利保障措施,开展律师分级出庭试点;打造法律援助“深圳标准”;探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试点工作;构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体系;推行矫治师制度试点,全方位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今年,地方国家安全机关实行领导体制改革,我们要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大力支持,全力保障。
 
4.创新执法司法监督方式
 
人大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通过听取专项汇报、开展专题询问、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组织代表视察等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政协要用好视察、提案、民主评议等形式,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统领作用,切实履行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监督政法机关依法履职职能,探索建立与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执法司法检查机制。通过加强党的监督,支持政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完善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制度机制,近年来,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平台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得到了各方的认可。在此基础上,要以升级诉讼监督平台为支撑,进一步强化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的监督。要加大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力度,提升侦查监督的实效。要创新审判监督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司法建议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要完善公安行政执法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两法”衔接平台建设,推动信息平台向工作平台转化,提升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效率。
 
5.加强产权法律保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深圳30多年改革发展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得益于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深圳推进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过程中,政法工作要坚持把服务“第一要务”作为重要使命。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严厉制裁侵犯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严禁用刑事手段处理经济纠纷,慎用强制措施,把保护产权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财产得到法律保护的安全感,让各类经济主体迸发出在深圳创业创新的激情和活力。按照市委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战略要求,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司法保护力度。加快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建设,着力解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的查处力度,为创业者提供更便利的创新渠道;要办好每一宗有关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让权利人既能赢官司,又能赢市场,让深圳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地,让特区成为国际一流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方乐土。
 
针对看守所、法庭、戒毒所等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今年,我们将下大力气推进解决。政法委、发改委、财政委、规土委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做好立项论证、用地规划、资金保障,推动有关建设项目尽快落地,补齐政法基础设施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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