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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双创”成功经验总结之市场决定风险:以民营企业为创新主体
作者:王京生,陶一桃 来源:“双创”何以深圳强? 责任编辑:chen 2022-12-30 人已围观
| 分配机制多元灵活,激发创新动力
利益共享是激发多元主体目标一致性的强大因素。深圳民营企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高达97.66%,比北京和上海分别高出24.46%和20.56%(见图3-14)。深圳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创新出的多元灵活分配方式,增强了要素投入的积极性,提高了合作协同的可能性,有利于创新活动开展。民营企业的创新效率优势,同时体现为国有企业的创新效率劣势。国有企业在分配机制上的弊端,使其难以在创新效率提升上有所作为。

▲ 图 3-14 3 市民营企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
在现代混合所有权企业中,通常的监督机制难以解决经营者的创新激励问题。但企业可以通过多元灵活的分配机制让经营者同时是企业所有者,使经营者能够分享创新所带来的长期收益,从而使经营者创新收益权与创新控制权相对应。股权激励是这种灵活分配机制的代表,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了经营者创新动力。
而国有企业为全体国民所有,难以像私有企业那样通过所有权让渡使国企经营者同时成为企业所有者。目前,国有企业仍旧普遍缺乏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国企经营者无法合法地拥有企业所有权,导致其在职期间创新收益权和创新控制权的严重不对应,由此而产生严重的创新效率损失①。
此外,中国国有企业经营者通常由上级政府任命,任期较短,这也加剧了国企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任期短期制与创新收益的长期性相悖:创新的长期性意味着国企经营者在职期间难以分享创新收益。同时,创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可能使企业经营业绩受损,进而影响到其在职期间的物质利益和在政治上的晋升,增加了国企经营者在职期间从事创新的成本②。
综上所述,通常的监督和激励机制设计均不能有效地解决企业经营者的创新激励问题。因此,实现经营者创新激励的有效方法是让经营者同时成为企业所有者。国有企业的公有产权属性决定了国企经营者无法成为企业所有者,因而,国有企业自身无法解决经营者的创新激励问题。所以,以民营企业为创新主体,就成为一个最为合理的选择。深圳的“双创”发展经验,也表明民营企业多元灵活的分配机制能够更好地激发创新活力,在创新方面具有更加突出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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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事实上,国企经营者行为具有明显的短期化特征,他们所追求的目标往往是任职期间个人收益的最大化。这样,国企经营者对那些投资收益周期较短、风险较小、在其任职期间能带来回报和显示政绩的生产项目具备提高效率的动力,对那些投资收益周期较长、风险较大、在其任职期间得不到回报的创新项目就会缺乏提高效率的动力。
② 能够对国企经营者产生短期激励作用的、在政治上的晋升也不能提高对经营者的创新激励,因为在政治上的晋升意味着经营者在企业的任职是临时的,经营者在任期间的收益与企业长期收益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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