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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市场

作者:傅曾阳 来源:市档案局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2-01-05 人已围观

深圳证券市场,建立在20世纪80到90年代改革开放的背景之下,是经济体制改革创新的结果。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其重要标志是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起来,在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销声匿迹近30年的证券与证券市场,得到了恢复与发展的空间。深圳经济特区第一任市委书记、市长吴南生指出:深圳经济特区之所以能够办成,是由于引进了市场经济。它对全国的贡献,也在于引进了市场经济。

一、20世纪80年代初,从乡镇股份制企业萌芽到国企股份制改造试点,政府的倡导与推动加快了股份制经济的建立,深圳证券市场开始萌芽。

80年代初,在政府宽松政策的背景下,乡镇股份企业开始萌芽,从农村“以资带劳、带股就业”式合股经营的乡镇企业开始,股份制经济首先在农村经济中萌发。1982年,宝安恢复县级建制,新县城建设急需建设投资,而政府财力有限,股份制企业的想法就产生了,宝安县以发股票筹资的方式办起了宝安投资(联合)总公司。1983年7月,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以县财政为担保发行股票,首期集资1300万元,其中国家股200万元,法人股160万元,个人股940万元。发行股票时,在《深圳特区报》刊登《招股公告》,股东遍及全国20多个省及港澳地区。参照股份制企业的运作方式,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建立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制度,印制了股金证和股东手册,每年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对股东分红派息。尽管这种股票不是真正意义的股票,但它无疑是股份制企业的萌芽(1991年6月25日,“宝安”公司经营规范之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深交所第6家上市公司)。从1982年到1984年,深圳先后有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深圳银湖旅游中心以及宝安县一些集体企业,开始探索招股筹资、走企业股份化道路,这是深圳企业股份化的最早萌芽。

1984年8月23日,深圳市颁布《深圳经济特区管理体制改革试行方案》,这是深圳经济特区颁布的第一个全市性的改革方案。在市政府的宣传发动下,深圳国营企业开始有步骤、有组织地股份制改造试点。1986年前后,已形成公有制为主导、多元化的企业结构。同年3月3日,市政府转发市工商局《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化试点登记注册暂行办法》,是深圳市政府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试点和股票发行的正式启动;10月15日,市政府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化试点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正式开始企业股份制改革探索。《暂行规定》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的范围、内容、股东、股份和股票、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劳动人事制度、税收和分配、股份制改造程序等做了规定,标志着深圳经济特区的国企改革,将摆脱承包责任制的单一模式。为此,市政府选定10家国营企业作股份制试点,企业组建董事会、监事会,由投资管理公司委派董事长,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责权利挂钩。在国有经济占主导的经济体制下,建立市场经济特点的股份制经济,无疑是重大的制度创新。

深圳的探索和试验得到了中央和广东省政府的肯定和支持。1987年,国务院决定从次年起,在上海、深圳两地进行股份制和股票市场配套改革试点;1988年初,国务院在“关于广东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请示的批复”中,肯定“企业可以在省内向社会、个人发行股票,可以批准在各经济中心城市相应设立一批企业资信评估机构和专门从事股票、债券的代理发行、承购包销和买卖的证券公司”,在国营大中型企业中推行股份制。在这种背景推动下,深圳一大批企业经过了股份经济改造。同年3月1日,市政府决定市属赛格集团、城市建设开发集团、物资总公司、石化总公司等6家大型国营企业实行股份化改造,其资产分国家股、企业股、社会股、职工私人股等。股份化后,企业按国际惯例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改制后的深圳经济特区的股份制企业主要有几种:⑴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⑵内联股份有限公司;⑶特区几家企业合股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⑷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股份有限公司;⑸私营股份公司(包括民间科技企业);⑹新组建的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0年3月,深圳市进一步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完善和推进股份制改革,将一批有条件的企业改造成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可向外商售股权。同时,深圳企业股份制改造从政府宣传发动转向企业的积极推动。到1991年底,全市3800多家工业企业中有200家有限责任公司,136家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企业股份制改组的有45家,新建公司91家;按公司类型分,公众公司17家,内部股份公司119家。时任深圳市委书记兼市长的李灏指出:“一批股份制企业的建立,呼唤着证券市场的诞生。”

 

二、深圳发展银行——国内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建立及首先公开发行股票,深圳“老五家”股票的先后发行上市,证券市场从萌芽到初步形成;深圳股市初期的由冷转热。

深圳发展银行,是深圳经济特区特殊历史的产物。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窗口的深圳经济特区,随着多层次、多元化经济成分的不断扩大,股份制经济方兴未艾,客观上要求建立新型商业银行,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为适应客观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建立多种形式金融机构的精神,1987年3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对原农村信用社改制的基础上组建一家股份制信用银行——“深圳信用银行”,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深圳信用银行”由特区内6家信用社组成,后定名为“深圳发展银行”。按照国际惯例组建为股份制银行,其章程规定:凡投资100股(每股面值20元,经折股,每股面值1元,原100股变成为2000股)以上者便可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推选董事,董事会推举董事长,任命总经理。1987年12月28日,深圳发展银行召开第一届股东大会,宣告正式成立。

1987年5月10日,深圳发展银行首次以自由认购方式向社会公开筹集790万元股金,拉开了深圳股票发行市场的序幕。当时,人们对股票缺乏认识,以为是“集资”,认购并不踊跃。尽管有市领导等党政干部带头购股,并动员几家国营公司包购,但多数投资者仍属于尝试性的买卖,整个交投并不活跃,每股价格20元,也仅完成计划发行79.5万股的49.9%,实际发行39.65万股,实收股本资本金793万元。1988年4月7日,深圳发展银行股票在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上柜交易,公开转让,依然有行无市,年成交量仅400多万,其股票价格一直与发行价格保持一致。当年底,深圳万科公司股票推出时,同样未能按时完成发行计划。直到1989年初,由于几家上市公司效益显著,股票分红派息收益可观,人们才意识到股票的投资价值。

1988年深圳发展银行的利润为其创建时的3倍,高额的分红派息送红股远远高于银行利息,公众的投资意识开始增强。发展银行股票带动了相当一部分公众投资万科、金田股票,投资主体开始多元化。1988年11月,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内外公开发行股票2800万股,每股人民币1元;1989年2月,金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面值为100元的股票2.74万股,翌年又向社会公开发售522万股;1989年12月,深圳蛇口安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面值为1元的1250万股股票,其中500万股向社会公众发行;1990年3月,中外合资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9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元。包括深圳发展银行在内的这几家企业,经过改制先后发行股票、上市交易,在深圳上市公司中被称为“老五家”。

1991年1月3日,“深发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这是国内最早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作为国内首家公开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的产生与发展,既是对旧体制的改造与挑战,又是对新体制的追求和探索。它一出现就以三项首创性改革引起社会关注:它是中国第一家允许个人入股的银行,是首家公开挂牌上市的金融机构,是第一家发行外币优先股的金融机构。深圳发展银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其成立以及“老五家”股票的发行上市,是深圳证券市场从萌芽到初步形成的一个里程碑。

人们对股票的投资意识受到发展银行等股票分红派息拆股的刺激,投资意识突然增强,股市跃上了新台阶。1989年全年成交量为3253万元;1990年仅1、2月分别上升到495万元和920万元。股份制企业突出的经营业绩以及高分股价一路上升,市盈利不断升高,成交量也由过去每日5万、10万上升至每日成交几十万,上百万元,市盈利达1-2倍。1990年3月10日,深圳发展银行开始派发1989年股息,每股派付现金5角,另按2送1派红股。按10配1向老股东配售171.358万股,新股以每股价格3.56元溢价发售;老股拆细,每股面值20元的普通股,拆为每股面值1元,即变为20股。先前被视为“疯子”“傻子”的人们,转眼成了十几万、几十万的富翁。深圳的股票能赚钱,消息像电波向全国各地扩散。3月,原野公司股票一推出便被抢购一空。从4月开始,新股上市由于种种原因搁置,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诱发了持续半年多的深圳“股市热”。其中5、6两个月股票成交额骤增到3.77亿元,相比之下,1988-1990年4月的总成交量也仅及其一个零头。5月起,各路股民云集深圳,带来了数以亿计的人民币,渴望让它繁衍增值。各个证券部门前排出长龙,“老五家”上柜交易的股票被抢购一空,股市由此开始暴涨。

 

三、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全国第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在艰难中诞生;深圳股票交易的最初形态——柜台交易,第一只上柜交易的股票——深圳发展银行股票;1990年深圳柜台交易呈狂热之势。

在证券经营机构产生之前,各种债券与股票的发行基本上是发行单位委托银行业务部门办理,以后逐渐与银行分离,成为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独立核算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银行办理证券业务的部门是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的发端。

为适应金融发展的需要,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决定创立证券公司,以此作为金融市场改革的突破口和股份制试点的配套措施。1985年9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试办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由于当时关于证券公司“姓资姓社”的争议很大,所产生的阻力与压力也很大,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未能马上组建。直到1987年9月1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简称:特区证券公司)才正式成立,这是一家由10家金融机构出资合办的股份制企业,其中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出资100万元,其余9家各出资50万元,资本金总计550万元。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是改革开放后成立的第一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券市场专业中介机构发展的开始。

1988年1月8日,特区证券公司挂牌营业,开业当天的全部业务是收购了400元国库券。创立之初,证券市场、交易场所、交易规则和结算制度等都是一片空白。参照国际惯例,特区证券公司建立手工交易规则,建立以公司为中介交易、登记体系,一身兼三职(接受委托、进行交易、办理登记过户),创建了证券市场初期的交易体系。特区证券公司承办了深圳发展银行的派息分红、登记过户事务,并将其股票挂牌转让买卖,全年成交金额100多万元。当年4月,特区证券公司开始经营股票柜台交易。4月11日,深圳发展银行股票首先上柜交易,这是中国大陆第一家证券公司操作的第一只股票,也是深圳证券市场第一只挂牌上市交易的股票,它点燃了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的星星之火。随后,“老五家”的其余四家均上柜交易。柜台交易,是深圳证券市场股票交易的最初形态,有了股票交易才有证券市场的形成。

在深圳证券市场的发育过程中,有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深圳发展银行”股票上市交易,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办理股票交易的依据,仅仅是依靠人民银行批准其业务范围有“股票转让及代理业务”。1989年,特区证券公司公开买卖的股票从1种增加到3种,全年全市股票成交量约3200万元(其中公司股票成交量约2800万元),有股票交易机构3家。1990年2月7日,特区证券公司改单独交易为柜台集中交易,签订委托买卖合同,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原则。

深圳股市从1990年初开始呈节节拔高之势,到5、6月间,更进入狂热阶段。仅在5月25日至6月17日短短的20天内,深市5种股票大幅上扬,其增幅分别为:深发展100%;深金田140%;深原野210%;深万科380%;深安达380%。同时,各股成交股数与成交金额也大幅增长,至6月24日,日成交金额突破1000万元大关。1990年全年,仅“深发展”成交额就达17.65亿元,其间证券商也从年初的3家4个营业点发展为12家15个营业点。随着“老五股”在“老三家”(特区证券公司、国投证券部、中行证券部)柜台交易规模上的不断扩大,深圳证券市场也在日趋壮大。1990年,全国股票成交总额18亿元,深圳为17.65亿元,占当年全国的98%,年末股票总市值71.2亿元。

1990年深圳柜台交易的狂热,同尚处于初创阶段的中国股市股票数量少而投资者众、供需严重失衡、营业网点较少、交割手段落后和交易效率低等因素不无关系,但非法场外交易的盛行,也是股市过热的一个重要原因。整顿治理股市,建立正规的证券交易市场势在必行。

 

四、深圳市政府治理整顿股票“黑市”交易;1990年11月深圳证券登记公司试营运,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试营业,股票交易由柜台交易向集中交易转变,深圳证券市场步入规范化、快速发展的轨道。

1990年上半年始,股市如脱缰的野马不断上扬,场外“黑市”非法交易和不公正“内幕”交易愈演愈烈。7月31日,在金田股无成交日之后,其他四种股票相继出现供不应求,股市进入有价无市,成交量从7月中旬日成交额700多万元,减少到下旬末的日成交额3.5万元。10月后,非法交易更加猖獗,交易价格为少数人所操纵,远远高于合法柜台交易的价格。

不正常的股市引起了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1990年3月,深圳市颁布对股票、证券的管理制度,决定筹建证券交易所。5月23日,市委书记李灏在对深圳市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批示中要求:“把此项工作搞得稳妥一点,不宜搞得过快、过急,面铺得太大会造成失控,重要的国营企业必须国家控股,对证券交易工作要健全法规。”7月2日,深圳市成立证券市场领导小组,领导和推动证券市场的筹建和发展。在这期间,市政府、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市场管理措施,发布“通告”取缔场外非法交易,对卖方征收6‰的印花税(香港为2‰);对分红派息超过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以上部分征收10%个人收入调节税;实施涨落停牌制度,一再缩小价格涨跌的规定幅度,甚至实行涨不超过1%、跌不超过5%的不对称制度。严格的涨跌停板制度与供求矛盾大相径庭,由于价格暴涨的根源没有消除,股民不正常的投资行为不可能一下得到矫正,导致从7月到11月中旬,市场出现了按1%幅度只涨不跌、有买无卖的“空涨”局面,股票平均市盈率从年初1倍左右上升到60倍以上。一方面是每天10%的上限顶格上涨,每日证券商门口门庭若市,股民通宵达旦排队,渴望按牌价买上几股;另一方面,股民的黑市交易以更加隐蔽的方式进行,而且愈演愈烈。黑市价格高出牌价10—65元不等,“老五家”股票市盈率均超过30倍,有的股票市盈利已跃升至近百倍,黑市经纪人应运而生。

“黑市”交易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扰乱了证券市场的秩序。1990年11月12日,市工商局发布《关于维护我市证券交易市场秩序的通告》,坚决取缔非法场外交易;11月21日,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治理措施,包括:⑴坚决查处非法发行的股票;⑵坚决取缔场外非法交易和一些人内外勾结,搞包过户黑市交易;⑶调整涨跌停板每日幅度,涨幅从1%调至0.5%,跌幅仍为5%。这些措施也只能暂缓“黑市”交易,要从根本上整顿治理股市,必须尽快建立正规的证券交易市场。

1990年5月28日,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市场管理,取缔场外非法交易》的通告,规定:证券交易必须在证券中介机构进行,登记过户必须采取持股者与本人身份证相符的做法;买卖要填写委托书;受托买卖原则为价格优先第一,时间优先第二;登记过户不得超过7天;并规定了涨跌幅均为10%。在此之前,投资者购买公司股票由发行公司自行登记。虽然1988年4月改由证券经营机构代理登记,但是这种代理的、分散的登记方式存在很大弊端。1990年7月,开始筹建深圳证券登记过户有限公司。8月15日,市政府批准成立深圳证券登记过户有限公司,资本金来源于经深圳人行同意的金融机构,这是深圳市记名证券集中登记过户的唯一合法机构。9月26日,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成立,其业务范围:①经批准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的有价证券登记;②上市及未上市记名证券的过户登记;③代理有价证券的保管;④代理有价证券的还本付息或分红派息;⑤与证券有关的咨询业务;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准的其他业务。1991年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成立。这是中国大陆第一家专业证券登记机构。

筹建证券交易所,深圳起步较早。还在1988年11月,市委、市政府就决定成立“深圳资本市场领导小组”,主持证券交易所的筹备工作。1989年9月8日,深圳资本市场领导小组向市政府提交《关于筹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请示》;11月15日,深圳市政府同意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明确交易所的宗旨是“发展和完善深圳金融市场,为深化企业体制改革创造市场条件,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优化经济结构,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深圳经济发展。”同时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筹备小组,有关交易的四项法规:《深圳特区证券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深圳特区债券发行暂行办法》、《深圳特区股票发行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证券交易委员会组织大纲》已经定稿待审议。与此同时,深圳市有关的配套改革也在进行,诸如统一规范的会计准则、证券市场税制、公司条例等。1990年1月,筹备小组正式挂牌,开始筹备工作。

1990年1月,市政府明确要求:证券交易所要按国际化、规范化原则筹建。1月22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出维护市场秩序的通知:凡经人行批准上市转让的股票,其买卖一律通过证券交易机构进行。4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入股协议书》全部签字完毕,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协商,深圳证券交易所由13家单位投资入股组成: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物业总公司、市建行、招商银行、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深圳财务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发展财务有限公司、市农行信托公司、市工行信托投资公司、市中行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总公司、广信深圳分公司。7月,在资本市场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深圳市证券市场领导小组。8月22日,市政府任命禹国刚、王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由王健主持工作。10月,确立了交易所成立的基本原则,培育出第一批出市代表,草拟了有关法规文件,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试营业。试业当日仅蛇口安达运输公司一只股票挂牌上市(其余四只柜台交易股票尚未完成标准股票的换发工作),全天成交5笔。安达股票成为全国第一只集中交易的股票。深交所的试营业,标志着深圳证券市场实现了由柜台交易向集中交易的重大转变。

1990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通知:全国股票公开发行,上市试点暂时只在深圳、上海进行。1991年4月3日,深交所开始发布深圳股价指数,将当日股价指数定为100点。4月16日,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成立。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举行开业典礼,继上海之后,我国第二家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明确其职责是:提供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和设施;管理上市证券的买卖;办理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割;提供证券市场的信息服务;中国人民银行许可或委托的其他业务。

自此深圳的股票开始按国际通行规范进行集中交易,并停止旧版股票的交易。1991年深圳有上市公司6家,上市股票5亿多元,总市值40多亿元;有证券商12家,营业网点16个。深交所根据“三公”交易原则,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委托优先的交易程序运作。11月10日,深圳市11家新股上市,数十万人彻夜排队领取认购申请表;13日,本日成交5878600股,110,415,805元,创1991年成交额最高记录;12月18日,深圳市人民币特种B股海外发行承销签字仪式举行,深股向国际化迈出第一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是深圳证券市场建立的标志,从此深圳证券市场步入规范化、快速发展轨道。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后,深圳证券市场在规范化的轨道上快速发展,从区域性证券市场发展为全国性证券市场,确立了全国证券交易中心的地位。深圳证券市场,为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

深交所成立之初,深圳市作为股份制和股票市场的试点城市,深交所以本地资源为对象,包括本地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建立了集中交易制度下的组织、技术和运作基础架构。深交所实现了股份的集中托管,实现了电脑自动撮合交易,具备了无形市场雏形,市场表现为区域化市场特征。1992年1月,邓小平同志视察深圳,对尚处发展初期的中国股市发表重要讲话,邓小平指出:“有人说股票是资本主义的,我们在上海、深圳先试验了一下,结果证明是成功的,看来资本主义有些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也可以拿过来用,即使错了也不要紧嘛!错了关闭就是,以后再开,哪有百分之百正确的事情。”田纪云、邹家华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先后来深圳考察,肯定了深圳证券市场的成绩。同年,深圳证券交易所获准吸收外地会员和外地公司上市,深圳证券交易市场由此步入新的发展时期,即突破地域界限,向全国性证券市场方向发展。8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批异地会员浙江证券公司、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海南省证券公司正式进场交易。9月,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视察深圳时进一步表示:“股票上市的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深圳和上海要办成全国的股票交易中心,为全国服务。”11月20日,首只异地股票“武汉商场”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揭开了深圳作为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的发展序幕。

深交所成立后,深圳证券市场得到快速发展。证券市场的规模逐步扩大,上市证券品种不断增加,成交量不断放大。1991年底,挂牌证券仅11只,其中上市A股6只,股本仅3.57亿元人民币;至1993年底,挂牌证券已达105只,其中A股76只、B股19只、债券9只、权证1只,上市股本130多亿元人民币,市价总值达1334亿元;到1996年8月31日,深交所上市公司增至181家,总股本增加到356亿元,市价总值扩大到2715亿元。成交量方面,1990年仅17.6亿元;交易所成立的第一年即1991年成交量就翻了一倍,达35.6亿元;1994年股票、基金成交额猛增到2733亿元;1995年为1204亿元;1996年1—8月为4686亿元。

深圳证券市场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日趋多元化。1991年11月1日,盐田港重点建设债券上市;1992年11月5日和1993年2月10日,宝安认股权证和宝安可转换债券先后在深交所挂牌上市。1994年3月18日,深交所开办国债现货业务,1994年3月21日,天骥、蓝天、君安和富岛四只基金在深交所上市交易;1994年9月8日和12日先后开办了国债回购业务及国债期货交易。截止1994年底,有包括国债期货、认股权证、可转换债等在内的30个衍生品种挂牌交易,形成了深圳证券交易市场的多层次化和多品种化。

深圳的证券商队伍、投资者队伍也迅速扩大。1991年底,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只有15家,且全是深圳本地会员;1992年底达到177家,其中异地会员157家;1993年底增加到422家,其中异地会员占90%以上,遍布全国各地。截至1996年8月31日,深交所共有会员547家,交易席位1000个,开通深市的营业网点共计1800多个。投资者队伍,1991年仅有10多万投资者开户;1993年底达到400多万户,1995年达到550万户。1996年8月31日止,投资者开户数增加到740多万户。当年,证券从业人员达到3000多人。

市场份额逐年扩大,全国性市场格局已经确立。1994年底,深圳市场股票、基金交易成交总额占全国份额为31.84%,1996年1-8月,成交额为1995年全年成交额的4倍,占全国的份额上升到53.33%。同时,市场辐射面也日益扩展。1993年底,深交所上市公司中的52%、投资者总数的65%、年成交额的80%在深圳和广东,基本上未能摆脱区域性市场的格局。到1996年,市场情况发生巨大变化,深圳证券市场的外地上市公司、投资者、外地资金都大大超过深圳本地。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中异地公司占了78%,日成交金额异地占了约60%,A股异地开户的比例达到82%;1997年,异地开户数量已经达到86.74%,异地成交金额的比重为67.29%。深圳证券市场确立了全国性证券市场的地位,也确立了其全国证券交易中心的地位。

深圳证券市场在经济社会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主要有几方面:

(1)融资筹资功能。截止2000年底,深圳证券市场已为深圳本地公司筹集资金433.94亿元人民币,为全国各地公司筹集资金2139.83亿元人民币,港币150.25亿元,在深圳和全国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促进企业转换机制,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截止2000年底,深圳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已超过500家,其中大多数是国有企业。一大批国有企业通过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采用现代公司制度,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了经营管理体制和内在机制。

(3)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仅1997年深交所上市公司中就有32%的企业进行了各种形式的资产重组,包括合资、收购、置换等,一些上市公司如深康佳、深中集等调整了业务结构和产业布局,扩大了生产经营规模,提高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到2000年底,深圳证券市场获得了长足发展。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达514家,挂牌的证券达76家,市值25000多亿,占全国GDP总量的1/4,全年成交总额近30000亿元,代征证券交易印花税200多亿元,10年中为上市公司筹集资金2000多亿元。

深圳证券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一直注重市场的“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建设,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健全,199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颁布实施。深圳证券市场继续在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快速地发展。(傅曾阳/文)

来源:深圳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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