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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

作者:王小广主编 杨柳著 来源:催化与裂变 :科技联姻金融 责任编辑:深小安 2023-01-05 人已围观

在《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措施》中,第二条内容是发展创 业投资和股权投资。

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发挥市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支持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创业投 资机构投资初创期、成长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支持民间资本参 与发起设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天使投资基金。

扶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落实深圳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有关 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实施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创 业投资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等方式增强投资能力。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 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2 年以上,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 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 70%,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依法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营造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环境。利用深圳市股权投资基金政策,探索设 立股权投资服务中心,构建“一站式”综合型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孵化 器、科技园区通过天使投资俱乐部、创业投资俱乐部等形式,汇聚创业投 资资源。加强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支持在深圳举 办科技金融高端论坛。

2015 年 6 月 1 日,《深圳市财政产业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试 行)》生效。该办法规定,股权投资对象是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 中小微企业;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 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申报单位为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 亿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的特 点是财政资金出资形成的股权占被投企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0%,且不作为第一大股东;政府及其受托管理机构不参与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参股期限方面,受托管理机构参股期限一般为 3 年,不超过 5 年,但持股期内申请单位获准公开发行上市除外。股权估值方面,按每股净资产的 3 倍 为入股价,约定固定收益。股权退出方面,受托管理机构按照投资时的约定,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将股权转让给责任股东,由合法国有产权交易机 构鉴证。

被称为“拨改投”的股权有偿资助,则是一项全新的科技金融政策。 政府资金进入企业后,阶段性占有企业股份,不控股,不参与企业经营, 在企业经营走上良性循环后,政府占股资金再按照退出机制适时退出。这 等于把企业扶上马再送一程。

深圳市科创委负责人表示,股权投资项目的实施改变了以往政府无偿 资助和直接管理项目的支持、管理方式,通过财政资金阶段性地持有股 权、适时退出,为财政资金保值增值、良性循环开辟了新路径。

深圳市投贷联动工作稳步发展,据统计,截至 2019 年年末,投贷联 动存量客户为 144 户,贷款余额达 8.6 亿元,比 2019 年年初分别增加了 7 户、1.6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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