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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设国际创新中心的战略任务和政策建议

作者:乐正 来源:深圳的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之路 责任编辑:manman 2023-03-01 人已围观

一、战略任务

(一)建设国际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

加快建设国家级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抢占更多科技发展战略制高点,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源头供给。

1. 前瞻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一是主动谋划国家实验室。围绕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整合区域创新资源,主动谋划建设国家实验室。建立目标导向、绩效管理、开放共享的国家实验室新型运行机制,探索符合大科学时代科研规律的人员管理机制,经费渠道多元化、协同合作国际化的组织形式,着力开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跨学科、大协同科学研究,突破一批核心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成为我国在信息技术与生命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研究基地。在信息和生物等优势领域,争取若干国家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深圳。

二是强化科技基础设施。衔接国家相关科学计划,围绕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环境科学、物质科学等领域,规划布局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探索发现自然规律、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提供科学研究。探索灵活的项目建设和实施机制,支持央地共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未来网络试验设施、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深圳要结合产业发展需要,自选领域和方向,主动规划筹建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深圳国家基因库、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深圳综合细胞库和区域细胞制备中心。

三是建设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机构。依托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在环境科学、信息安全、金融科技、量子通信、脑科学、新材料、数字生命、海洋科学、新能源等领域,建设一批应用导向的基础科学研究院,探索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相互促进结合的新路径。在数学、化学、生物、物理、光电、材料等领域,引进一批诺贝尔奖科学家,领衔建设一批国际化、专业化、开放性、公益性的研究机构。

四是建设科技创新支撑的应用研究机构。聚焦重点产业,组建一大批应用技术型研发机构,建立成果转化平台和创业投资基金,促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一体化发展。

五是加强与国家大院大所合作。发挥深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优势,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军事科学院等国家科研机构合作,在深圳设立实体研发机构、人才培训基地、成果转移南方中心等,共同设计创新议题,联合开展创新活动。

2. 打造顺应创新发展需要的国际化高水平大学
一是创新发展高等教育。推进高等教育由知识灌输向创新培育转变,增强学生对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需求的敏感度。与世界百强高校合作办学,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研究型大学。加快建设民生保障和产业发展急需的医学类、理工类学科,开展学科国际评估,培育新兴交叉学科。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院系国际化,探索国际化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大力引进一流国际师资。
 
二是大力发展特色学院。依托境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聚焦特定产业或领域,加快推动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深圳墨尔本生命健康工程学院等一批特色学院的建设。以产教融合、科教协同为原则推进学生培养改革,强化产学研用,培养支撑重点产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优秀人才。
 
3. 建设满足产业创新需求的科研机构群
一是组建新型技术研究机构。结合国家有关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位,聚焦重点产业,依托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支持组建一批新型应用技术研发机构,内设成果转化平台和创业投资基金,促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一体化发展。

二是构建有特色的新兴产业创新平台。支持建设适合深圳发展的科学研究基地和技术创新基地,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优化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设省部联合、军民融合及深港澳伙伴实验室。支持建设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吸引海内外顶尖实验室、研究所、高校、跨国公司来深设立全球领先的科学实验室和研发中心。

三是组织开展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以深圳已建、新建、积极争取承建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支撑研究方向为基础,结合深圳优势条件,衔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项目,发起设立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力争在更多战略性领域带动群体性重大技术变革。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结合深圳比较优势,重点围绕量子信息、超材料、太赫兹、人工智能、纳米科技、石墨烯、干细胞及转化、下一代网络、新一代基因组学等领域,实施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计划,以重大原创性突破推动重大技术变革。围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在新一代信息网络、生物与生命健康、绿色能源、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依托大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集聚创新资源,加强战略领域、关键环节的技术研发,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二)建设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最佳地

完善科技成果,打通科技创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吸引全球顶尖科技成果来深圳实施转移转化。

1. 增强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
企业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要强化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家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的关键作用,提高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和能力。
 
一是推动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完善技术成果向企业转移扩散的机制,以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技术革新和改造升级。
 
二是发展多样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战略,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的主导作用,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多领域多形式的产业技术联盟,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加强产业技术联盟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探索联合攻关、利益共享、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机制与模式。
 
2. 拓展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
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拓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激发科研人员知识创造和创新创业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一是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机制。探索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研究建立专业化校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明确统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知识产权管理的职责,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加强市场化运营能力。深化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理事会等管理和运行制度,增强研发主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提高科研院所的研发水平和整体创新效率。开展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改革试点,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与管理制度,实行技术经理人市场化聘用制,建设运营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
 
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梳理科技成果资源,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下放科技成果处置权,将财政资金支持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允许协议确定科技成果交易、作价入股的价格,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提高科技成果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重,落实技术人员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探索科研机构、高校领导干部正职任前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获得股权的代持制度。
 
3. 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以需求为导向,连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建设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各类创新要素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完善成果转化的市场体系,让科技成果更好地与经济对接。

一是建设国际化协同创新平台。围绕大数据、集成电路设计与应用、光电材料及应用、水处理与土壤修复、医药创制等领域,实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发展、应用示范,通过协同创新基金紧密结合,形成以原始创新与行业整体技术进步为导向的技术发展机制。搭建知识产权引进平台,建立全球知识产权转移网络,精准对接技术需求与供给,完善知识产权担保制度和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规范,培养专业人才,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提升知识产权引进转化实效。
 
二是加快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计划。加快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建设,提供技术转移全球交易、知识产权运营、国际并购等服务。对接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推动中央和地方各类科技计划、科技奖励成果存量与增量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培育与评价、工业设计公共服务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

4.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构建快捷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纽带作用,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全面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水平。
 
一是提升全链条科技服务能力。围绕创新链完善服务链,大力发展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科技咨询、技术标准、知识产权、投融资等服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依托各类科技创新载体,整合科技服务资源,推动技术集成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培育科技服务新业态。建立健全科技服务的标准体系,促进科技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形成一批科技服务产业集群。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引导科技服务机构为创新创业企业和团队提供高质量服务。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建立重点产业和重点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探索建立并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故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制度。引导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为纽带,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

三是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科技资源服务企业和产业发展、服务创新创业。完善全市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体系,建立以用为主、用户参与的评估监督体系,健全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服务的数量、质量与利益补偿、后续支持相结合的奖惩机制。

(三)建设全球领先的产业创新中心

以产业技术体系能级的提升推动新经济的持续创新发展,打造全球信息与生命健康两大产业高地,加快发展新经济,着力培育新动能,全面推进质量、标准、品牌、信誉“四位一体”发展,成为全球新经济发展风向标。
 
1. 打造创新型企业梯队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着力培育和再造世界级航母企业,推动行业领军企业加速发展,持续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引导领军企业联合中小微企业链条式布局,加快形成创新型领军企业“顶天立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生动发展新格局。

一是培育更多世界级航母企业。支持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大、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涉足高水平研发机构和产业基地,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创新资源,加速向科技“无人区”进军,创造并巩固领先发展优势,打造成参与国际科技、产业竞争的“主力军”。按照国家部署,率先在战略性领域,支持龙头企业主导、社会多方参与整合形成若干产业创新中心。
 
二是推动行业领军企业加速发展。从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品牌创建等方面为创新型骨干企业的高速成长创造优良的政策环境。支持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成长速度快、产业效益好的细分领军企业发展壮大,打造成为参与国际竞争、引领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先锋队”。

三是持续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把握世界范围内创新创业发展趋势,打造一批多样化、专业型、互动式孵化器群,通过完善的服务和优惠政策吸引科研人员、大学生、境外人才等在深或来深创业,孵化一大批小微企业。
 
2. 打造全球信息产业高地
加快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互联网+”战略,依托珠三角结构优化、体系完备的电子信息产业链优势,培育和孵化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产品,努力掌握信息产业创新发展全球话语权。
 
一是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国际一流信息港。实施“宽带深圳”行动计划,加快构建高速、泛在、融合、安全的下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打造“万物互联”的国际一流信息港。实施宽带接入、下一代互联网、光通信等重大专项,提升IPv6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推进下一代互联网的超前布局和商用。加快“三网”融合进程。开展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深度参与国家多轨道宽带卫星通信网络建设,发展卫星通信产业。发展微小卫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产业化。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治理能力,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二是加快实施5G全球创新引领行动。支持龙头企业积极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和超宽带关键技术研究,加快5G试验网建设并启动商用。构建技术场景和检测验证服务平台,突破5G核心关键技术,制定5G国际标准。部署5G创新示范网络,研制5G通信系统设备、移动通信仪器仪表、移动终端。

三是深度推进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推广智能制造。争取建设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基地,推动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布局若干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广智能工厂,加快建设工业云平台,加强工业大数据的开发与利用,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促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发展。支持家电、钟表、珠宝等优势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化升级。

四是打造全球领先电子信息产业链。巩固和提升下一代网络设备产业全球领先优势,着力发展下一代网络设备、光传输设备、移动通信仪器仪表、移动终端等关键设备和产品。推动集成电路跨越发展,重点突破集成电路设备制造领域的核心关键环节。完善新型显示产业链,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发展高端软件、大数据硬件产品链等。

五是大力培育“互联网+”经济新形态。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争创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市,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形成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支持“互联网+”创新创业,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利用技术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平台入口、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等资源,提供研发工具、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支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平台,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金融、商贸、物流、文化等领域的融合创新,积极培育分享经济新模式。建设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和信息惠民示范城市,增强网络化精准治理能力,提高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
 
3. 加速迈入全球生命健康产业第一方阵
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发起组织生命健康“大科学计划”,构建生命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先进生物技术试验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打造全球知名的生命健康产业基地。

一是争取加快建设先进生物技术试验区。积极探索灵活审慎的监管制度,主动改变不适应生物与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的监管理念。建设医疗器械、药品进口注册审批绿色通道及细胞治疗先行区,放宽市场准入,建立适合细胞治疗、基因检测、组织工程等新兴技术和业态发展需要的新管理机制。探索试行国际通行的药品、医药器械的监管审批制度,缩短重大创新药品的评审和审批时间。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立专家决策与政府评议相结合的新药和新医疗器械审评制度。加快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政策。

二是创新发展精准医疗服务。打造国际领先的精准医疗示范区,支持建设国际一流的精准诊疗平台和临床转化体系。提升基因检测技术水平,突破基因测序仪核心部件及技术应用瓶颈。加快个体化治疗临床应用,率先建立个体化治疗技术及临床应用等国家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形成覆盖全国的个体化细胞治疗国家级网络平台。推动临床医疗由事后治疗向精准预防转变,加快组建精准医疗临床转化机构,探索产、学、研、医协同创新模式,完善精准医疗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产业链,参与或主导精准医疗国际标准,掌握国际精准医疗发展话语权。

三是抢先布局数字生命产业。依托大健康基础设施,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高效共享的大规模临床样本生命信息库和重大疾病临床样本数据协作网络,系统化、规模化收集临床样本元数据及相关基因组、蛋白组、代谢组等生命组学信息,构建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数据库,制定信息数据技术标准,促进共享利用。建设生命大数据标准研发和应用服务平台,开发关键技术和工具,提高生命信息挖掘能力、分析效率及知识发现能力。

四是高水平建设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承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转基因生物新品种等重大专项,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打造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升级版。建设国际性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大力研发新型医疗器械,推广智能诊疗,提升生物医学工程整体竞争力。争取设立国家医疗诊断和高端医用电子设备技术审评分支机构,缩短审评时限。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重点研发抗肿瘤药物、抗体药物、治疗性疫苗等新产品。

4. 培育更多产业新亮点
培育未来产业新亮点。掌握新一轮产业变革的战略主动,聚焦基础好、潜力大、链条长的重点领域,集聚发展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在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经济、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领域集聚发展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孵化和培育梯次接续的新兴产业集群,培育未来经济增长点。紧密跟踪全球产业技术发展趋势,高度关注可能引起现有投资、人才、技术、产业、规则“归零”的颠覆性技术,坚持优势优先,聚焦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智能汽车、金融科技、新型海洋装备、增材制造、材料基因组、纳米材料与器件、石墨烯材料、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脑科学和类脑人工智能、深空与深海等产业创新前沿制高点,孵化和培育梯次接续的新兴产业集群。实施“2020+”前沿领域计划,持续跟踪国际科技、产业变革新趋势,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有序布局未来领域,掌握新一轮产业变革的战略主动。
 
5. 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是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抢抓数字经济、信息经济,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生产生活各领域融合创新,重构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管理链。引领生产方式变革,促进技术与市场快速精准对接,发展研发、制造、流通新模式,大力发展柔性制造、个性化制造、服务型制造。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着力发展电子商务、远程医疗、智慧教育等新兴消费,推动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快速发展。培育数字生命、智慧医疗、精准医疗等生命经济,推广智慧环保、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车等绿色经济,发展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融合的创意经济,推动新业态新模式持续迸发。

二是提升质量发展服务能力。把深圳质量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全面提升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政府行政服务质量。高标准国际化构建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制度,系统建设质量服务支撑平台。推动基础通用标准、检测方法与国际接轨,推进检验检测论证结果和技术能力国际互认,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

三是创建国际一流标准体系。率先在健康、安全、环保等领域,制定实施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深圳标准。建设重点产品标准符合性认定平台,推动重点产品技术、安全标准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在若干重点领域成为国际标准引领者。
 
四是提升深圳品牌国际影响力。实施品牌战略,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培育一批世界领先的品牌,提升产品品牌价值,使深圳制造成为品牌象征。打造诚信深圳,完善信用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行业和企业自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使深圳品牌、深圳信誉成为中国品牌和信誉的典范。支持深圳品牌价值评价国际化进程,加大深圳品牌宣传推广力度,代表国家树立中国品牌良好形象。

(四)广泛利用和集聚全球顶尖人才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人才政策体系,面向全球汇聚创新人才,筑牢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根基。

1. 推进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
结合国际创新中心建设需求,面向全球加速汇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企业家群、国际顶尖水平的科学大师、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大力培育规模宏大的创客队伍,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队伍。

一是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群。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建立有利于企业家参与创新决策、凝聚创新人才、整合创新资源的新机制。培育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建立企业培育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培养一批勇于创新、敢于冒险的创新型企业家,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合理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选择若干家市属中小企业开展经营班子整体市场化选聘试点。

二是引进和培育杰出人才。实行更具竞争力的高精尖人才培养引进政策,努力造就一批世界级科技大师、领军人才、尖子人才。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未来五年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人才。重点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两院院士等杰出人才。

三是大力培育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瞄准世界科技产业创新发展前沿,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深化和拓展“孔雀计划”,每年安排10亿元支持培育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支持中国科协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强化博士后“人才战略储备库”功能,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造就一批专业拔尖、掌握核心技术的科技产业领军人才。

四是发展壮大重点产业人才队伍。依托特色学院、技工院校和职业学校,加强科教融合与校企联合,建立集人才培养和研发于一体的实训基地,培养一批企业紧缺的专业人才。实施“技能菁英工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券发放政策试点,培养高级技师、技术工人等高技能人才。组织开展“鹏城工匠”评选活动,大力培育工匠精神。

2. 完善人才创新创业政策
加快构建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完善人才和科研项目评价机制,强化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才机制。完善创新科技评价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构建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优化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

一是加快推进人才立法。加快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双自”政策叠加与联动优势,率先在前海开展人才政策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推进国际人才吸引、服务、奖励、创业、宜居、评价等方面改革,构建与国际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激发人才创造活力的体制机制。

二是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奖励制度。完善鹏城杰出人才认定办法,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完善市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奖、专利奖、标准奖等奖励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在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给予奖励。

三是建立多维度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多元评价主体和多维度评价标准,组建由各行业杰出人才和领军企业高管担任成员的举荐委员会,可推荐35岁以下优秀年轻人直接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市场认定机制,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积分制认定办法。

3.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一是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文化氛围。弘扬科学精神和“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完善保护创新的法治环境,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思维和创新热情。加强科普教育,鼓励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建立各具特色的科普基地,持续推进“科普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建设具有国际影响的“双创”中心。完善创客生态,突破制约创业创新的制度瓶颈。支持各类机构建设低成本、开放式的创客空间,鼓励发展面向大众、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平台。壮大创客导师队伍,推广创客教育。办好全国双创周暨深圳国际创客周全国主会场,举办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打造制汇节、国际微观装配实验室年会、创客高峰论坛等创客活动品牌,广聚国内外创客。努力建成交流广泛、资源丰富、创业活跃的国际创客中心。

(五)打造全球创新网络核心枢纽

搭建国际创新合作平台,建设海外创新节点,加速布局全球创新网络,努力在更大范围配置创新资源、整合创新链条、提升创新能级,建成深度辐射、广度覆盖、便捷高效的全球创新网络核心枢纽。

1.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共同体
发挥深圳毗邻香港、辐射内地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借助香港科技实力和国际化氛围,联动广州、东莞等区域的科技基础资源,共同建设湾区协同创新共同体,促进粤港澳共同创新、共同繁荣、共同发展,辐射和带动珠三角及泛珠三角区域转型升级。

一是深化深港澳创新合作。发挥港澳地区的独特科技优势和开放平台作用,促进同港澳科技合作机制化与制度化。与香港科技园共建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伙伴基地,加快设立双币科技风险投资基金。设立面向香港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加快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规划和发展,服务深港创新合作,连接全球创新资源,打造跨境协同创新发展先导区。

二是引领珠三角建设世界级创新型城市群。发挥深圳在区域发展中的核心引擎作用,推动珠三角地区在全球产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加强深圳前海与广州南沙、珠海横琴三大创新发展平台的交流合作,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新优势。与广州、香港、东莞加强合作,促进创新资源广泛集聚与充分利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珠江东岸创新走廊。

2. 布局全球科技与产业创新网络
主动服务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倡议,统筹国际和国内创新资源,以更主动的姿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以更开阔的胸怀吸纳全球创新资源,搭建国际创新合作平台、布局建设海外创新节点,营造创新要素全球流动的“点、线、网”,打造全球创新网络核心枢纽。
 
一是搭建国际创新合作平台。搭建全球化、网络化的协同创新平台,利用全球众智资源,拓展全球科技创新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完善创新创业直通车运转机制,与法国、德国、日本等全球主要创新高地建立一批全球创新创业直通车。依托高交会、IT峰会、BT峰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创新成果展示、发布、交易一体化合作交流平台。吸引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在深圳永久性落地。

二是布局建设海外创新节点。依托企业、研究机构等各类主体,在国际创新资源高度密集的美国硅谷和波士顿、法国巴黎大区、以色列海法等地区部署建设若干国际研发中心、海外孵化器等,实现两地联动、资源互补、信息互通,集聚并孵化培育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端产业人才、技术和项目,打造“在国外创新孵化,在深圳加速转化”的新型模式。建设“一带一路”数据中心和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海上丝绸之路科技合作与转化中心。

3. 加强与国家战略区域创新合作
一是提升与国家战略区域合作层级。充分发挥深圳科技产业创新先发优势,打通战略通道、互联互通创新要素,推动珠三角区域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区域的科技产业创新合作,构建更广范围的功能互补、梯度发展、协调共进的区域创新产业生态体系。二是加强与国家战略区域创新合作。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对接北京科技创新中心、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合作交流,促进三地“高校、设施、产业”等优势互补协同发力,共同打造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支点。

二、政策建议

(一)争取国家创新改革试验的顶层设计主动权

新时期,中国经济要实现动力转换和生产方式转变,关键是创新制度供给,推进体制机制深刻变革。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快速迭代,新经济发展机遇稍纵即逝,迫切需要依托科技产业先发城市在区域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创新制度供给,提高创新体系效能,打造建设科技强国的战略支点,赢得大创新时代的战略主动,提升国家在全球创新发展格局中的位势。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敢闯敢试,勇当改革开放排头兵,为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累了宝贵经验。新常态下,无论是国家要求还是深圳自身发展需要,都需要深圳继续弘扬“敢为天下先”的精神,着力实现创新改革突破发展,为全国探索新路径、创造新经验。为此,建议国家从战略全局层面支持深圳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给予国家创新改革试验的顶层设计主动权,自主完善顶层设计,科学地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新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创新改革等。与此同时,深圳要根据实际情况争取国家更多创新资源、创新政策、创新改革活动在深圳率先落地实施。
 
(二)争取国家支持主动建设新经济发展试验区

变是发展的永恒主题,唯有求变、应变、快变,才能在快速变化的世界科技产业中抢得先机,赢得胜利。建议深圳依托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机制和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深圳搭建现实应用模拟场景,重点推动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试验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市场准入、行业监管、应用示范等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放宽产业市场准入,采取底线监管思路,切实完善以负面清单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准入管理制度,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的原则,取消不必要的行业门槛限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适应新经济技术更迭和产业变革要求的标准动态调整和快速响应机制,对处于研发阶段、缺乏成熟标准或完全不适应既有监管体系的产业,探索事前备案并同步研究科学有效的监管方法。

(三)增强金融服务科技与产业创新的综合能力

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优化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机制,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部署资金链,建立覆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全过程的科技金融综合体系,提高金融在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方面的支撑服务作用,营造科技、金融、产业一体化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组建产业发展基金,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鼓励发展并购基金,强化对种子期、初创期创业企业的直接融资支持。深化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以创新创业的形式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建立服务科技企业发展的新型金融机构体系,探索新型融资模式试点,开辟科技信贷绿色通道。完善科技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建立科技创新企业信用增进机制,切实完善和优化科技金融发展环境。

(四)加快打造符合科技与产业创新发展的城市空间体系

从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的内在要求出发,深圳应当树立“精耕深圳拓展优质空间、跳出深圳寻找发展空间、融入区域寻找突破空间、面向世界寻找合作空间”的空间发展理念;从信息网络深度应用的信息经济时代看,深圳应当树立“不求所有、不求所在、只求所用”的广泛使用生产要素的理念;在土地空间的政策支持上,深圳应当建立“顺应产业变化、适时调整优化、有机辐射外溢、更大范围联动”等基本思路,坚持“高效集约、紧凑有序、均衡协同、绿色生态、公平开放”等原则,以创新驱动城市空间重塑,统筹实施产业空间扩容、体质增效计划,以空间提升促进科技产业创新集聚式发展。一是保证创新发展空间,根据科技、产业中心建设发展需要,科学调整城市各类功能用地指标,结合城市空间布局战略,发挥各区优势,打造协同联动、各具特色的创新型产业区域布局格局。二是提升产业综合运营能力。把握园区发展和产业运营升级规律,增强创业孵化、产业发现、企业培育、资本运作、园区运营等功能的综合能力,加快建设新一代智慧型、创新型、生态型科技新城和产业新城,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三是推动一批产业空间升级改造。探索产城融合的城市空间规划布局,制定创新友好型城市设计导则,构建复合功能的创新空间,营造适宜创新创业的空间载体,探索园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径。重点优化产业园区硬条件与软环境,建设一批精准定位、产城融合、服务完善、产出高效的产业园区。加快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片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和基地、重点区域等区域发展,进一步提升区域集聚引领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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