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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民阅读立法:历程与解读(上)

作者:黄士芳 来源:《深圳全民阅读发展报告(2016)》 责任编辑:yangxu1985 2023-06-13 人已围观


3.《条例》第三章“阅读推广”规定有八条,创新亮点在于“阅读推广人”“学校阅读推广”“深圳读书月”“未成年人读书日”。

本章涉及“阅读推广人”的规定有两条,第十二条规定:“鼓励具有阅读推广专业知识和阅读推广实践经验的阅读组织和个人作为阅读推广人,为企业、学校、社区、养老院、福利院、军营等单位提供公益性阅读推广服务。”第十三条规定:“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培训阅读推广人,为阅读推广人开展公益性阅读推广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上述两条规定实际上是对深圳长期以来开展阅读推广人培训和推动阅读推广人公益服务的充分肯定,通过法律条文固定下来。深圳2012年开始实行阅读推广人制度,2012年6月,深圳首期阅读推广人培训班开班,首批34位阅读推广人于同年读书月期间获得深圳读书月组委会、市文体旅游局颁发的证书。目前阅读推广人培训已连续举办了四期,总计500人参加培训,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阅读推广人已达119人。市文体旅游局还联合深圳市阅读联合会组织开展阅读推广人下基层的公益阅读服务,2015 年15 名阅读推广人在深圳原特区外10个基层示范点开展80场公益阅读推广活动。另外,读书月期间还开展评选“全民阅读优秀推广人”活动。

本章对“学校阅读推广”的规定有三条,按照《条例》规定,未来深圳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都必须“开展阅读活动,开设或者调整相关课程,传授阅读技巧,培养阅读兴趣,提高阅读能力”。这表明深圳的全民阅读已把学校阅读列为重要的推广机构。此前在相关的促进全民阅读工作中教育部门以及实施教育的机构对阅读没有明确的硬性任务规定,《条例》首次明确了教育部门及学校机构的促进阅读活动和阅读服务的职责。《条例》还规定“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中小学校开展阅读水平测试,每年向社会发布中小学生阅读水平情况报告”。依此规定,深圳以后将在全市的中小学校开展阅读水平测试工作,通过水平测试分析总结全市中小学生的阅读水平总体情况,查找阅读推广中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措施改善现有学校的阅读推广情况。还有一条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协同推进未成年人的阅读促进活动。

本章将“深圳读书月”法定化,成为深圳市法定的全市性的促进全民阅读的品牌文化活动。《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每年11月为深圳读书月”。规定了深圳读书月活动的举办机制,规定“深圳读书月采取政府倡导、专家指导、社会参与、企业运作、媒体支持的机制举办”。规定深圳读书月组织机构可以在读书月组织、指导、协调集中开展下列活动:评选全民阅读先进典型,推广相关经验;读书交流;阅读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其他全民阅读促进活动。这些内容一直是深圳读书月活动的内容范围,《条例》将这些经验通过法律条文固定下来,成为法定活动的法定内容。深圳读书月创设于2000年11 月,经过16年的成功举办,在营造深圳全民阅读良好氛围的同时,也在实践的摸索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因此本条把深圳读书月固定下来,试图通过法定化,推动该项活动的持续进行。“政府倡导、专家指导、社会参与、企业运作、媒体支持”的运作模式就是其中最为宝贵的精华。本条款规定的几项具体内容,包括运作机制、活动内容都是以往经验的总结。

本章的创新亮点还在于创新设立“深圳未成年人读书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每年4月23日为深圳未成年人读书日,规定市、区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青团等应当在深圳未成年人读书日组织开展未成年人阅读促进活动;公共图书馆、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应当开展未成年人阅读及交流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各种形式的未成年人阅读促进活动。本条文表明深圳已将未成年人的阅读服务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支持未成年人的阅读。本条既是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同时也是对多年以来深圳重视未成年人阅读服务的肯定。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每年的4月23日为“世界读书日”,每年在这一天,全世界100多个国家都要举办多种多样的阅读促进活动。2004年,我国第一次在4月23日“世界读书日”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推广活动,以后每年在此期间都要举办丰富多彩的阅读推广活动。2001年12月,日本颁布的《关于推进儿童读书活动的法律》将每年的4月23日确定为日本的“儿童读书日”。

4.《条例》第四章“阅读保障”规定有八条,涉及阅读经费、阅读设施、阅读技术等方面,创新亮点在于“全民阅读基金”“全民阅读经费补贴”“数字化阅读”。

本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市政府可以发起成立公益性全民阅读基金。鼓励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或者捐赠全民阅读基金。规定全民阅读基金用于下列活动:扶持公益性阅读组织;培训阅读推广人;实施社区阅读、未成年人阅读及特殊群体阅读服务计划;组织阅读能力测评、阅读调查及阅读研究;其他全民阅读促进活动。目前,深圳现有市级公益性全民阅读基金还未成立,其他类似的由企业或者社会组织发起设立的公益性阅读基金也为数不多,虽然国家有鼓励社会捐赠的法律政策,但落实到位的还不多。《条例》“公益性全民阅读基金”的设立规定将为今后深圳市的全民阅读的经费筹措创造广阔的空间,提供强有力的资金资源保障,符合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符合社会参与的方向。2015年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坚持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内容包括: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领域;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显然全民阅读服务属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政府提供经费保障之外,还应更积极地争取发动社会对全民阅读的支持。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而社会资源是无限的,关键是如何通过法律制度来激发社会的活力。

本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明确了政府对全民阅读促进活动的经费补贴制度,提出市、区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对全民阅读促进活动予以经费补贴,补贴范围和活动内容包括八个方面: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在工业区(产业园区)、社区及非公立学校等兴建图书馆(室)、阅览室等公共阅读设施的;非公共图书馆、阅览室等阅读设施向市民免费开放的;实体书店开展公益性阅读推广活动的;出版和发行盲文、大字本等针对特定对象的出版物的;研究开发数字化图书阅读新项目的;网络运营商、移动通讯运营商等通过自身平台向市民免费提供数字化图书资源的;为有需要的新生儿家庭赠送婴幼儿读物、育儿指导用书等阅读资源的;其他需要补贴的全民阅读促进活动。其中提出的“为有需要的新生儿家庭赠送婴幼儿读物、育儿指导用书等阅读资源的”,系参照国外促进新生儿家庭阅读设定。英国非常重视低幼儿童的发展,出台了很多全国性的阅读项目,如阅读起跑线、确保开端计划、每个孩子的事、从孩子开始和家庭学习计划等。这些项目将低幼儿童纳入自己的服务范围,并获取了来自国家的经费资助和政策支持,少儿图书馆常常作为合作伙伴,一起致力于项目的开展。如阅读起跑线活动在英国可谓是家喻户晓,几乎近90% 的公共图书馆参与到了此活动中,目的就是使英国的每个孩子在尽可能小的时候获取图书并从中受益。阅读起跑线项目计划免费为每个儿童提供市值60英镑(约合600元人民币)的资料,这些资料分装在不同款式的帆布包内,根据儿童成长的实际需要,分年龄段以不同方式分发,同时图书馆还将开展各种亲子互动的阅读活动,帮助家长掌握培养孩子养成良好阅读习惯的方法和技巧。苏州图书馆受到英国阅读起跑线计划的启发,在2011年6月发起了“悦读宝贝”计划,向0—3岁的婴幼儿家长赠送包含一本婴幼儿读物、一本《亲子阅读》指导书、阅读测量尺、宣传页以及苏州图书馆少儿读者证等的“阅读大礼包”,并开展多项读书活动,如亲子阅读讲座、家长沙龙、“故事妈妈”培训、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推荐亲子阅读书目等相关活动。深圳作为中国经济特区,又是经济发达城市,理应充分借鉴国外以及苏州市的经验,实施新生儿家庭阅读促进政策措施。

本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市政府应当建设全市统一的数字化图书服务平台,增加数字化图书阅读资源,丰富数字化图书阅读服务内容。这是适应新技术新媒体发展而提出的创新规定,表明立法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趋势。当前,数字化阅读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推广全民阅读的重要方式,但其尚处于发展之中,需要有效地完善和引导。深圳的互联网非常发达,要发挥这一优势。《条例》鼓励用优秀、健康的阅读内容去抢占数字媒体的市场和阅读空间,创造更多适合深度阅读的数字化内容。因此,要求市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发布包括数字化出版物在内的全民阅读基础书目和分类推荐书目;全市全民阅读发展纲要应当包括数字化阅读服务内容;对研究开发数字化图书阅读新项目的,网络运营商、移动通讯运营商等通过自身平台向市民免费提供数字化图书资源的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予以鼓励和支持。所以,数字化阅读的关注也成为本《条例》的创新特色。
 
黄士芳,深圳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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