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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咏叹调
作者:杨黎光 来源:奔腾的深圳河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4-09-14 人已围观
从明正德九年(1514年)葡萄牙人欧维士首次抵达珠江口外的香港屯门湾以后,近40年时间里,葡萄牙战舰和武装商船在中国东南沿海流窜,始终不得其门而入,无法和明朝开展正常的朝贡贸易,也无法光明正大地登陆屯门,只能在海上干些偷偷摸摸的买卖。
但在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居然不声不响地“窃居”在了珠江口西岸的澳门。
一直以来,历史是这样叙述的:1553年,葡萄牙商队首领索萨“托言舟触风涛裂缝,水湿货物,愿借地晾晒”,与广东官员交涉。时任广东海道副使汪柏受贿徇私,允许其登岸贸易。
汪鋐和汪柏都出自江南汪氏望族,先后担任广东海道副使。但同族长辈汪鋐在海道副使任上立下了不世之功,配享生祠;晚辈汪柏却做了卖国贼,成了民族罪人、宗族之耻。两相对比,不免让后来读史人唏嘘万千。
近年来,澳门开埠史的研究者把相关国内史志、文稿和国外档案、文件抽丝剥茧之后,提出了新的观点。
先说一说“汪柏受贿徇私说”是怎么出笼的。
在中文文献中,此说的始作俑者是明朝万历年间《粤大记》和《广东通志》第三次编修本的作者郭棐。成书于1595年的《粤大记》称:“时佛郎机违禁潜往南澳,海道副使汪柏从臾之。”措辞比较模糊,既没有提及澳门,也没有涉及贿赂。从臾即从谀,也就是说,《粤大记》认为汪柏听信了谗言,让葡萄牙人违禁到了南澳这个地方。成书于1602年的《广东通志》第三次编修本里,郭棐又说:“嘉靖三十二年,舶夷趋濠境者,托言舟触风涛缝裂,水湿贡物,愿借地晾晒,海道副使汪柏徇贿许之。”直言“海道副使”徇贿而许之,但并没有坐实“舶夷”就是葡人。
值得一提的是,由黄佐历时三年主修、成书于1561年,史学界公认比第一、第三编修本详尽、准确的明朝《广东通志》第二次编修本并没有这条记载。
清雍正九年(1731年),鲁曾煜重修《广东通志》时,则开始即兴“创作”了。他在参考郭棐《粤大记》时把“汪柏从臾之”一语,改为“汪柏受贿从臾之”。一下子就把郭氏所谓的汪柏在濠境(澳门)受舶夷贿赂之说,和汪柏纵容“佛郎机”(葡萄牙人)潜往南澳之说混为一谈,炮制出了汪柏收受葡萄牙人贿赂之“新说”。
鲁曾煜其言凿凿,又记载在《广东通志》这种地方史志上,后世论澳门史者受其影响,故多从其说。
晚清以来山河破碎,“天朝上国”被“西夷”围殴,故民众以痛打为朝廷打理夷务的所谓“汉奸”为乐,更是无所顾忌地演义汪柏,绘声绘色,添油加醋。有的甚至以汪柏没有子嗣为由诬蔑汪柏是个宦官,且生性贪婪、刁钻。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生动、细致地描述了汪柏收受葡人贿赂长达五年多的详细过程,意欲坐实汪柏为出卖澳门的千古罪人。
民国时期吴宗慈所修《江西通志稿》之“汪柏传”是这样定评他的:“汪柏,字廷节,嘉靖进士。授大理评事,迁光禄寺丞。大学士夏言雅重之,谓柏文学才品俱优,升广东海道副使。时海上有巨寇何姓者,为一方害,捕擒之。所获赀宝,一无所利。晋浙江布政使,寻致仕。柏所至风裁自持,淡于嗜欲,所得俸积,尽以均之昆弟。著有《青峰集》。”
其他如王宗沐《江西省大志》(万历刻本)、于成龙《江西通志》(康熙刻本)、陈淯《浮梁县志》(康熙刻本)所记与此大同小异,共同的一点就是对汪柏的才具品行一致持肯定和赞赏的态度:他带兵缉拿海盗之后,自己没有从中贪腐一分一毫;他没有什么不良嗜好,节省下来的俸禄,都拿出来抚养兄弟。他最后积功升任从二品的浙江布政使,不久后即辞官回乡,无半点恋栈之意。
汪柏一到广东,就领军一举剿灭了何亚八中外海盗、走私集团。汪柏因此战功,受到朝廷诏令嘉奖,官升一级,其善战知兵的名声也逐渐传开。1556年底,浙江倭患日趋严重,他转任浙江布政使司左参政,协助赵文华、胡宗宪指挥平倭。倭寇徐海围困桐乡时,汪柏率知县张冕自湖州勒兵解救,再立战功。次年浙江倭患平定后,汪柏又升一级,转任广东按察使。
二赴广东后,他“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荡风纪,而澄清其吏治”,三年后升迁为浙江布政使。
致仕回乡后,他“退居林下,训诲子弟,一以人伦忠孝立行,清白为本”。
由此可见,汪柏无论是外出居官,还是返乡为绅,都是一个有良知、正义感和事业心的传统士大夫。
试问,这样清高自许、心怀天下,立志“鞭挞四夷”,渴望“流名百世”,并在扼守海疆时累积战功、不断升迁的汪柏,有可能会在出任广东海道副使的第一年,就和葡萄牙人勾搭成奸、私售疆土吗?
事实上,汪柏的顶头上司、主管广东一省军务的广东按察使丁以忠是极力反对让葡萄牙人上岸并租住澳门的。在丁以忠的眼皮底下,汪柏即使有心受贿私放葡人入境,也是根本做不到的。
在封建官场,出现上官极力反对、下属坚持己见并予以落实的情况,有且只有一个可能:汪柏所持的“己见”,是更高“长官”的意思,这个更高“长官”就是皇帝本人。
那么,皇帝本人怎么会有这个意思呢?
但在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居然不声不响地“窃居”在了珠江口西岸的澳门。
一直以来,历史是这样叙述的:1553年,葡萄牙商队首领索萨“托言舟触风涛裂缝,水湿货物,愿借地晾晒”,与广东官员交涉。时任广东海道副使汪柏受贿徇私,允许其登岸贸易。
汪鋐和汪柏都出自江南汪氏望族,先后担任广东海道副使。但同族长辈汪鋐在海道副使任上立下了不世之功,配享生祠;晚辈汪柏却做了卖国贼,成了民族罪人、宗族之耻。两相对比,不免让后来读史人唏嘘万千。
近年来,澳门开埠史的研究者把相关国内史志、文稿和国外档案、文件抽丝剥茧之后,提出了新的观点。
先说一说“汪柏受贿徇私说”是怎么出笼的。
在中文文献中,此说的始作俑者是明朝万历年间《粤大记》和《广东通志》第三次编修本的作者郭棐。成书于1595年的《粤大记》称:“时佛郎机违禁潜往南澳,海道副使汪柏从臾之。”措辞比较模糊,既没有提及澳门,也没有涉及贿赂。从臾即从谀,也就是说,《粤大记》认为汪柏听信了谗言,让葡萄牙人违禁到了南澳这个地方。成书于1602年的《广东通志》第三次编修本里,郭棐又说:“嘉靖三十二年,舶夷趋濠境者,托言舟触风涛缝裂,水湿贡物,愿借地晾晒,海道副使汪柏徇贿许之。”直言“海道副使”徇贿而许之,但并没有坐实“舶夷”就是葡人。
值得一提的是,由黄佐历时三年主修、成书于1561年,史学界公认比第一、第三编修本详尽、准确的明朝《广东通志》第二次编修本并没有这条记载。
清雍正九年(1731年),鲁曾煜重修《广东通志》时,则开始即兴“创作”了。他在参考郭棐《粤大记》时把“汪柏从臾之”一语,改为“汪柏受贿从臾之”。一下子就把郭氏所谓的汪柏在濠境(澳门)受舶夷贿赂之说,和汪柏纵容“佛郎机”(葡萄牙人)潜往南澳之说混为一谈,炮制出了汪柏收受葡萄牙人贿赂之“新说”。
鲁曾煜其言凿凿,又记载在《广东通志》这种地方史志上,后世论澳门史者受其影响,故多从其说。
晚清以来山河破碎,“天朝上国”被“西夷”围殴,故民众以痛打为朝廷打理夷务的所谓“汉奸”为乐,更是无所顾忌地演义汪柏,绘声绘色,添油加醋。有的甚至以汪柏没有子嗣为由诬蔑汪柏是个宦官,且生性贪婪、刁钻。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生动、细致地描述了汪柏收受葡人贿赂长达五年多的详细过程,意欲坐实汪柏为出卖澳门的千古罪人。
民国时期吴宗慈所修《江西通志稿》之“汪柏传”是这样定评他的:“汪柏,字廷节,嘉靖进士。授大理评事,迁光禄寺丞。大学士夏言雅重之,谓柏文学才品俱优,升广东海道副使。时海上有巨寇何姓者,为一方害,捕擒之。所获赀宝,一无所利。晋浙江布政使,寻致仕。柏所至风裁自持,淡于嗜欲,所得俸积,尽以均之昆弟。著有《青峰集》。”
其他如王宗沐《江西省大志》(万历刻本)、于成龙《江西通志》(康熙刻本)、陈淯《浮梁县志》(康熙刻本)所记与此大同小异,共同的一点就是对汪柏的才具品行一致持肯定和赞赏的态度:他带兵缉拿海盗之后,自己没有从中贪腐一分一毫;他没有什么不良嗜好,节省下来的俸禄,都拿出来抚养兄弟。他最后积功升任从二品的浙江布政使,不久后即辞官回乡,无半点恋栈之意。
汪柏一到广东,就领军一举剿灭了何亚八中外海盗、走私集团。汪柏因此战功,受到朝廷诏令嘉奖,官升一级,其善战知兵的名声也逐渐传开。1556年底,浙江倭患日趋严重,他转任浙江布政使司左参政,协助赵文华、胡宗宪指挥平倭。倭寇徐海围困桐乡时,汪柏率知县张冕自湖州勒兵解救,再立战功。次年浙江倭患平定后,汪柏又升一级,转任广东按察使。
二赴广东后,他“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荡风纪,而澄清其吏治”,三年后升迁为浙江布政使。
致仕回乡后,他“退居林下,训诲子弟,一以人伦忠孝立行,清白为本”。
由此可见,汪柏无论是外出居官,还是返乡为绅,都是一个有良知、正义感和事业心的传统士大夫。
试问,这样清高自许、心怀天下,立志“鞭挞四夷”,渴望“流名百世”,并在扼守海疆时累积战功、不断升迁的汪柏,有可能会在出任广东海道副使的第一年,就和葡萄牙人勾搭成奸、私售疆土吗?
事实上,汪柏的顶头上司、主管广东一省军务的广东按察使丁以忠是极力反对让葡萄牙人上岸并租住澳门的。在丁以忠的眼皮底下,汪柏即使有心受贿私放葡人入境,也是根本做不到的。
在封建官场,出现上官极力反对、下属坚持己见并予以落实的情况,有且只有一个可能:汪柏所持的“己见”,是更高“长官”的意思,这个更高“长官”就是皇帝本人。
那么,皇帝本人怎么会有这个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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