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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海令

作者:周保民 来源:《千年古郡:南头古城》 责任编辑:kysia 2022-12-21 人已围观

公元1644 年10 月,清顺治皇帝由沈阳迁都北京,标志着明王朝的灭亡和清王朝正式入主中原。但在其建国之初,对于大清而言,东南沿海平而未定。在陆地上骁勇善战的清军,面对浩瀚的海洋也只能望洋兴叹。对于郑成功誓死逐清复明的决心,清朝廷先是军事征剿,后又遣人劝降招抚、封爵许愿。在这两板斧不见成效之后,清朝廷接着又使出了第三板斧:海禁。

你知道第一个被海禁的省份是哪?不是离台湾最近的福建和浙江,而是广东。


清初新安县迁海、复界图

清顺治三年(1646),清军攻陷广州。第二年,清朝廷颁布《广东平定恩诏》,明确规定“广东近海,凡系飘洋私船照旧严禁”,“其海寇则严禁接济,设法提防”。这份“恩诏”事实上是清朝廷在执政之初所发出的第一号禁海令。

在浩瀚的海洋面前,日渐保守的帝王们不是勇敢地站出来面对挑战,而是重复不断地进行着同一种劳动:筑坝。

顺治十二年(1655),兵部议复浙闽总督奏称:“沿海省份,应立严禁,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立置重典。”顺治皇帝采纳了这项建议,并于次年七月正式敕谕浙江、福建、广东、江南、山东各总督巡抚总兵官,“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并且“不许片帆入口”。

这次是全面海禁,不仅所涉海疆广袤,并且禁止一切海上贸易往来。然而敕谕实行五年多,却未能割断海内外联系,沿海各地对郑成功等“抗清复明”之士的“粮、饷、油、铁、桅船之物,靡不接济”(《台湾外记》卷五)。在无计可施之下,顺治十八年(1661),清朝廷采纳了郑成功麾下叛将黄梧的建议,清世祖顺治在旋即撒手归西之际,签署了“迁界令”:江、浙、闽、粤、山东、北直六省“亲行边缴,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湾之患”。

康熙元年(1662),清朝廷勒令广东沿海的钦州、合浦、石城、遂溪、海康、徐闻、吴川、茂名、电白、阳江、恩平、开平、新宁、新会、香山、东莞、新安、归善、海丰、惠来、潮阳、揭阳、澄海、饶平等24 个州县的居民内迁50 里,并所有附近海岛洲港皆迁。在界外地区的房屋村舍一律拆毁焚烧,田地不得耕种,渔民不得捕鱼,凡越出界外者格杀勿论,以达到形成一个无人区作为隔离带的目的。所谓“坚壁清野,不留人迹”。离开家乡的百姓流离失所、四处流浪,时常有人饿死在路边的悲惨景象。当年的新安县是一条沿海延伸的狭长地带,是我国海岸线较长的县份之一。根据康熙年间刻板的《新安县境之图》,两次迁海,新安县被划到界外的土地占十之八九,即今深圳市的几乎全境,加上香港地区的全境,均为被迁之列。全县仅剩人口2127 人,其中,盐丁由顺治年间的3818 人到康熙三年(1664)的127 人, 新安县实际上已名存实亡。康熙六年(1667),朝廷干脆将新安县并入东莞县,深港地区再次成为东莞的一部分。

时人痛诉:“伐南山之竹,写恨无穷;绘监门之图,形容难尽。”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康熙二年(1663),疍民起义爆发;康熙三年(1664)七月,碣石总兵苏利抗迁起义;同年九月,新安县小吏袁四都率众抗迁起义……随之而来的是血腥的镇压。

有没有人对此发出质疑:是谁让这些希望过上安康平静生活的平民铤而走险,踏上了一条对抗朝廷的不归之路?在这些被屠杀的人群之中,有没有冤屈的魂魄?又是谁应当为这些妻离子散、背井离乡的人们承担起应负的责任?

终于有一个人站了起来,他就是广东巡抚王来任。这位于康熙四年(1665)上任的广东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在上任一年后,七天时间连续六百里加急四次上书朝廷,大声为民众疾呼:“毋得妄害良民。”王来任,不仅是一个有良知的好人,更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好官。后来,他为了展界复乡,给沿海百姓一片宁静的家园,甚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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