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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大移民

作者:周保民 来源:《千年古郡:南头古城》 责任编辑:kysia 2022-12-21 人已围观

康熙七年(1668) 八月, 清朝廷特准局部展界。至于批准全部沿海地区展界,是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朝廷收复台湾之后。新安县在沿海各县中,不仅展界的时间最早,而且一次就全县的陆地上解除了禁令。但由于迁民死亡或远逃他乡的缘故,加之朝廷并未认真考虑展界后回迁民的重新安置问题,展界两年而迁民回乡的人数仅为迁界前的十分之一。

展界复县两年后,康熙九年(1670),第一任新安知县李可成上任。莅任后,李可成心系民瘼,督耕劝课,并提出八项治县纲要:“劝开垦以增国赋”“端士习以兴教化”“修城池以资保障”“筑台寨以固边防”“革火耗以劝输将”“禁包当以清里役”“严保甲以稽奸宄”“戢刁讼以安善良”。

李可成在任期间,不仅深受新安人民拥戴,也受到邻县乡民的尊崇。嘉庆本《新安县志》对于李可成有如下的评价:“盖慈惠而能断,清慎而克勤,不独泽被一邑,邻封皆向慕之。”也正因如此,生活在邻近东莞、惠阳等地的新安县原住民陆续回迁,甚至一些非原住民的家族亦加入到回迁的队伍。

可以确定的是,在展界以后于康熙年间迁入深港地区东北部的有:彭氏、刘氏、江氏、陈氏、黄氏、曾氏、罗氏、邱氏、何氏、李氏;在这一时期迁入新安县南部地区的客家人家族有:胡氏、温氏、叶氏、张氏、郑氏、邓氏、钟氏、成氏、文氏、李氏、杨氏、陈氏。

至于迁入新安县中部、北部地区的家族有哪些,有待今后发现更多的族谱,以及进一步研究、确认。康熙年间,上述各家族入迁新安,只是大规模移民浪潮的序曲。

雍正五年(1727),署理两广总督何克敏上书朝廷,指出广东地方曾多次颁布劝导内地农民前来开垦的告示,但正式登记的新农民和新开荒的数量仍然很少,对国计民生未能产生明显的积极作用。并提议要顺利招徕百姓,开荒垦地,应实施以下措施:杜绝迁民间争端,事先划定各家各户开垦荒地的界线;减轻民赋,并在一定年限内免收税赋;帮助迁民解决生产劳动中的困难,如官府给予种子、耕牛等;对于地方官员,以“劝垦”业绩作为官员奖励升降的考核体系。

一时间,不仅新安周围的东莞、惠阳等地农民开始大批拥入,同时还有大量来自东江流域、闽赣两省的客家农民。

骏马匆匆出异乡,任从随处立纲常。
年深外境亦吾境,日久他乡即故乡。
朝夕莫忘亲命语,晨昏须炷祖宗香。
但愿苍天垂庇佑,三七男儿永炽昌。

这则现今仍然立于北头黄氏宗祠“黄维则堂”的祖训,不仅生动反映了福建莆田黄氏移民的心声和期盼,同时也是当时移民大潮的共同愿望。

史料表明,康熙元年(1662),新安全县人口2172 人,展界后第一次人口统计是在康熙十一年(1672), 共3972 人, 至嘉庆, 人口增至239112人,村庄增至865 个,其中专门为客家人设置了户籍的“客籍”村庄达345 个。这里必须指出的是,由于清初实行“摊丁入亩”之法,男性劳动力都要征收赋税,故此全国各地普遍存在隐瞒户口以逃避赋税的现象。

客家人无疑是这次大移民的主力军,他们与广府民系、潮汕民系共同辛勤劳作,同时,客家人也十分重视子女文化教育,书室、家塾遍布新安各个乡村,大大推进和加速了新安县的社会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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