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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丽梅:为深圳高速公路建设奉献青春

作者:戴北方、林洁、王璞 来源:《深圳口述史 2002—2012》 责任编辑:Gangan 2022-12-14 人已围观



 
我们通过公司上市解决了建设资金的缺口,使深圳高速公路进入大发展时期。
 
引进港资建设高速公路
 
除了征地问题,我们还有一个难题—融资难。
 
1993年10月,由财政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公司注册成立。公司通过深圳市运输局向银联贷了一个多亿元的建设资金,开始了梅观高速公路的建设。我们一边征地一边施工,没多久,就碰上了资金短缺的问题。那个时候不像现在,交通流量很大,路费收入很高,可以把公路的经营权抵押给银行进行融资。由于资金不足,我们只好把梅观高速公路分两段建设,第一期工程从梅林坳修到观澜的黎光,工程预算大约9亿元人民币。公路是一次性投资,建成后通过收费来获取投资收益。那时很少市民拥有小汽车,我们也无法预测未来的盈亏情况,公路经营权不能算作优质资产,银行自然不肯再贷款给我们,面对建设资金缺口,我们只得另想办法。
 
我们开始寻找合作伙伴入股,后来我们找到香港惠记集团。由于港资控股有限制,所以我们设置了国企占股51%控股,港资占股49%的股权比例,双方成立一家合作公司—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来管理运营这条高速公路。
 
但是,我们又碰到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第一期建设资金9亿元人民币,我们在建工程投入大概1亿多元,如果我们要占51%的股权,资产就得达到5个多亿元。为此,大家集思广益,最终想出了一个办法:把征用的公路用地拿来办理土地证,把它按商业用地性质评估,评估出3亿元人民币的无形资产。加上在建工程1亿多元评估出2亿多元人民币的价格,最终我们国企的总资产达到5个多亿元,满足了控股比例的条件。这一创新,是全国首例。
 
控股地位是没有问题了,但无形资产毕竟是虚的,建设公路得有真金白银,缺口还是3个亿,于是我们又想出办法,就跟香港投资方协商,希望对方先借出资金建设梅观高速,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我们将路费收入扣除管理费成本后,剩余路费先还给港方,当我们把3亿元人民币的欠款还清了,我们再和港方按照51%跟49%的比例进行分成。经过友好协商,这个提议得到港方的同意。就这样,我们在高速公路建设初期,在投融资、引进港资方面走出了一条特殊的道路。
 
资产重组到香港上市
 
修建机荷高速公路西段时,由于国家对引进港资额度控制,合作方没有再跟我们合作,因此机荷西路所需10多亿元的建设资金缺口无法按照原来的引进港资模式解决,我们又得另谋出路了。
 
为了解决资金困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最后,当时分管交通的市领导做出决定:我们走上市的道路,到资本市场去融资。他说:“去证券市场融资肯定是好的,我们所有投资人共享红利、共担风险。”
 
市领导的决策坚定了我们上市融资的决心。可是,对照上市条件,那时高速公路开发公司已经负债10多亿元,无法满足上市公司盈利指标和连续三年收益增长率的条件。于是,我们财务提出资产重组的办法。当时,深圳公路局资产管理公司(深广惠公司)运营的两条国道(107、205国道)每年大概有1亿元收益,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运输局等共同协调下,公路局属下的深广惠公司107国道和205国道与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公司下属的机荷东、梅观路进行重组,成立了深圳市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速”)作为融资的主体,到境外上市。
 
我们通过这种创新解决了建设资金的缺口,也走通了深圳高速建设和发展的道路。1997年3月12日,“深高速”顺利在香港上市,融资额达到17多亿港元,解决了机荷西路建设资金的缺口,拓宽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融资渠道。改革开放彻底解决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融资难的问题,使高速公路建设迈入了滚动大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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