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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来重大改革事项概览(八)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党史研究室编 来源: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年 责任编辑:manman 2025-04-27 人已围观
141.深圳在全国率先发布质量状况白皮书
2004年,深圳在全国首批开展制造业宏观质量指数研究并率先发布区域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该指数研究既是一个开创性的质量创新举措,也是一个符合中国国惰,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实践性的动态质量指数体系。
142.深圳成为全国首个无农村无农民的城市
2004年9月29日,随着深圳最后两个村一一宝安沙井民主村、福永塘尾村同时挂牌设为社区居委会,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农村行政建制和农村管理体制也没有农民的城市。
143.深圳在全国率先实施年报审计监管制度
2004年11月,深圳证监局主动调整监管思路,把对监管对象的直接监管,调整为通过对会计师执业活动的直接监管而实现对监管对象的部分间接监管,率先开展了对注册会计师的证券公司、上市公司、期货公司年报审计活动的审计监管,提高了监管效率和市场自我纠错的意识和能力。
144.深圳举办中国文化产业第一展
2004年11月18日,首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在深圳举行,这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史上的一大创举,被文化部评选为2004年“中国文化十件大事”之一。此后,文博会每年召开,规模逐年扩大。深圳文博会国家级、国际化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品牌的确立,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拉动作用,并为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向世界提供了高质量的平台。
145.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展文明指数测评体系研究
2005年,市宣传文化基金资助、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开发《深圳市文明指数测评体系》。该测评体系由爱心指数、平安指数、幸福指数、人文指数、诚信指数、廉洁指数、生态指数等七个一级指数和75个二级指标组成,受到中央文明委肯定,人民日报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
146.深圳首创海关客户协调员制度
2005年,深圳海关在全国海关系统内,首创客户协调员制度,提出《深圳海关“客户协调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关区选择20名“客户协调员”,专门对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和开展规范化管理,开创了海关监管服务的新方式。
147.深圳在全国率先立法推行中水回收利用
2005年1月19日,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深圳在节约用水规划确定的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划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借此,深圳成为内地第一个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推行利用中水的城市。
148.深圳在全国首创政府投资服务外包新模式
2005年6月,深圳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深圳广告监测中心,该中心是全国首批建立的广告监测中心,在全国首创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全新模式,即采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合作对象。该中心的成立,有效改善了深圳广告市场的秩序,总体违法率明显下降。
149.深圳率先实施暂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管理办法
2005年8月4日,《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实施,明确了暂住人口子女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条件、申请程序、平等权益、管理职责和保障措施等,这是第一次以政府出台的专项管理办法,把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规范管理。
150.深圳在全国率先划定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
2005年11月1日,《深圳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及《深圳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开始施行。深圳有974平方公里土地被列入基本生态控制线,约占全市陆地总面积的50%。按照要求,除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和公园绿地以外,禁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城市,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和作用。
151.深圳在全国率先实行互联网公开管理
2006年1月1日,深圳公安局率先实现互联网公开管理,并在互联网上首先推出网络虚拟警察一一“警警”“察察”,建立了类似于现实社区中的公开布警、流动巡逻的网上执勤模式。“网络社会实体化管理和服务”举措的推出,开创了网络社会管理的先河,填补了我国网上警务工作的空白。
152.深圳建立全国首个打击恶意欠薪行政司法联动机制
2006年1月12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在深圳会堂召开打击恶意逃薪、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公开处理大会。深圳公安局当场宣布将名恶意逃薪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深圳劳动保障局公开通报了30家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这是深圳首次将行政与司法手段联合起来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对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刑事拘留,开创了全国先河。
153.深圳在全国首启外籍人员个税管理
2006年4月6日,深圳地税局与公安局正式签订《关于加强外籍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合作备忘录》,双方约定就加强外籍人员税收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的有关事项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这次备忘录的鉴订,在全国开创了国内税务机关以合作备忘录的形式与公安出入境部门开展合作的先河,首次将外籍人员的涉税风险与出入境管理联系起来。这一创举从根本上解决了外籍人员管理信息缺失、税收征管乏力的问题,强化了深圳这一“对外窗口”的税收管理。
154.深圳率先进行审批制度改革
1998年1月,《深圳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颁布,开创国内审批制度改革先例。2006年5月,《深圳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若干规定》颁布。此项改革减少了行政干预,削减审批环节,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155.深圳率先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法
2006年7月,历经8年锤炼的《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民事公益诉讼的地方立法。《条例》明确规定重大环境污染损害单位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全国率先确认了检察机关对民事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职权。
156.深圳在全国率先试行警察职务序列改革
2006年8月1日,深圳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深圳公安专业化改革总体方案。深圳公安专业化改革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同时为全市2010年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进行了先期的探索,也为全国《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等全国公安机关民警分类管理改革等政策的出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经验。这次改革,在警察队伍建立了全新的人事管理体系,在警员专业化、内涵式发展道路上迈开了步子、明确了方向。
157.深圳成为我国首个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
2006年11月19命名揭牌仪式在深圳市民中心隆重举行,深圳成为当时国家首个也是唯一的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
158.深圳率先推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06年12月,深圳证监局率先提出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推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登记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特别信息披露制度,这是立足我国国情背景和现行法律框架,应对上市公司特殊监管难题的开创性新举措。
159.深圳率先改革政府采购制度
1997年11月,市政府出台《关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及专项设备实行公开采购的通知》。2000年,市财政部门设立市政府采购专户。2007年,深圳初步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府采购平台,在国内率先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这项改革提高采购效率,以集中招标为主,管理、监督与具体操作相分离,同时对防止腐败也有重要作用。
160.深圳率先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2004年,深圳成立电子监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005年1月,启动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2007年2月10日,市政府颁布《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办法》。该系统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行政审批全程进行实时监督,实现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有效改进了深圳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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