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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来重大改革事项概览(六)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党史研究室编 来源: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年 责任编辑:manman 2025-04-27 人已围观
101.深圳设立全国首家地方政府支持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
1995年7月3日,深圳人事局受深圳市政府委托,与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协议,在深圳建立“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该博士后工作站的建立使深圳成为全国首家地方政府参与、支持企业博士后工作,并设立政府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城市。
102.深圳率先建立无偿献血管理制度
1993年,深圳开始推行无偿献血,1995年9月,深圳市人大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公民元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这是国内第一部有关无偿献血的地方法规,开创了国内无偿献血历史的先河,并在深圳建立了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管理制度。
103.深圳在全国率先颁布电梯管理地方法规
1995年11月3日,全国第一部电梯安全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电梯及自动扶梯安全管理条例》经深圳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颁布。该条例在国内首次提出了电梯注册安全检测员管理制度和电梯强制预防性维修保养制度。
104.深圳出台国内首部保妒企业技术秘密的地方性法规
1995年11月3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这是中国第一部保护企业技术秘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在中国是开创性的,既保护了企业的技术秘密,又保护了科技人才的正常流动,而且比较全面,比如对善意取得技术秘密的要按照公平原则处理、技术秘密权利不能排斥他人的独立开发、技术秘密一经公开就不再受到保护等原则问题也都进行了规定,在当时反响很大。
105.深圳成立我国首家金融电子结算中心
1995年12月18日,经上级部门批准,全国首家金融电子结算中心一一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正式成立。这是我国首家金融电子结算中心。该中心的成立为我国支付清算事业做出了表率,立下了汗马功劳。
106.深圳率先开通缴费自选一本通
1995年5月,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率先建立小额批量处理系统,并于1996年在全国率先开通“缴费自选一本(户)通”代收付批量结算业务。这一业务,由市民自主选择银行,一个账户通缴水、电、气等公共事业服务费用,极大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
107.深圳在全国率先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制
1994年3月14日,深圳中允会计师事务所经上级部门批准成立,1996年2月8日,该会计师事务所经更名为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改制后成为国内首家脱离政府部门的由合伙人单独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的成立开启了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改制的先河。事务所经改制后与过去挂靠的国家行政机关彻底脱钩,成为独立的中介组织。
108.深圳制订全国首个金融业制止不正当竞争公约
1996年4月11日,深圳114家金融机构负责人正式签署《深圳国内金融机构关于制止存款业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公约》,倡导和谐竞争、共赢竞争。这是全国首个金融业制止不正当竞争的公约。
109.深圳设立全国首家信息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1996年10月7日,深圳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深圳信息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专门承担深圳信息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和检测。深圳信息工程质监站作为我国首家信息工程质监机构,开创了我国信息化建设质量保障的先河。
110.深圳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工资保障法规
1996年10月29日,全国第一部地方性工资保障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颁布,并于次年1月1日正式实施。依照条例,深圳率先在全国实施欠薪保障制度,依法设立欠薪保障基金。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保障员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111.深圳出台全国首部职业技能鉴定地方法规
1997年2月26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这是全国首部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活动的法规,标志着深圳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也开创了我国职业技能鉴定有法可依的新局面。
112.深圳在全国首次强制执行涉外偷抗税案
1997年8月18日,随着宝日公司被税务机关查封财产、拍卖成交,持续长达年的“宝日”税案查处画上圆满的句号,此案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的反响。该案是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法律尊严、依法治税的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该案的圆满解决使深圳的税收秩序进一步好转。
113.深圳成立全国首家政府投资审计独立机构
1998年,深圳成立直属于市政府的投资项目审计中心。该中心的成立,宣告我国首家独立从事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机构产生,开创了我国政府投资审计的先河,为政府投资审计的快速发展与壮大拉开了序幕。
114.深圳在全国率先实行同城全额实时支付
1998年,深圳在全国率先投入运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同城全额实时支付系统,率先实现了资金实时到账,深圳支付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资金周转速度大大提高,基本实现资金零在途。
115.深圳出台我国首部关于法律援助的地方政府规章
1998年6月6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法律援助办法》。《办法》丰富了深圳社会法制保障的内涵,使广大社会弱势群体特别是外来务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对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大意义。这是深圳特区建立和完善社会法律保障制度的一个里程碑,也是我国关于法律援助的第一个地方政府规章,在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116.深圳出台全国首部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
1998年10月27日,《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获市人大审议通过,成为我国第一部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使深圳在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计划经济体制的财政支出管理制度等方面先行一步。
117.深圳率先实现初级保健全面达标
1999年2月至4月,深圳市政府组织市、区联合检查组,对城市初级保健达标情况进行自查,各区以镇为单位全部通过检查。5月至7月,罗湖、福田、南山、宝安、盐田、龙岗分别通过了城市初保省级规划目标评审。至此,深圳成为全国率先实现初保目标的城市。
118.深圳诞生北京大学首家异地合作办医机构
1999年8月,深圳市政府投资4.5亿建成深圳市中心医院。2001年9月,深圳市政府与北京大学签署协议,医院更名“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和“北京大学深圳临床医学院”,纳人北京大学医院管理体系。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是北京大学首家异地合作办医的机构,也是中国院一校紧密型合作办医,实现优势互补、双赢发展的有益探索。医院实行管办分离,以医、教、研为主体,以发展健康产业和推行支持保障系统服务社会化为两翼,推行“一体两翼”的经营模式。
119.深圳率先进行行政审批立法昕证
1999年7月16日,深圳法制局就深圳建设局报送的政府规章《深圳建筑材料管理办法(草案)》,举行建筑材料核准制昕证会。这是深圳乃至全国范围内第一次对设立行政审批制度进行听证,它不同于行政处罚法和价格法中的听证制度,属于立法昕证。这也是我国率先在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立法中引进昕证程序。
120.深圳举办中国科技第一展
1999年10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外经贸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学院和深圳市政府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在深圳举行,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的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被称为“中国科技第一展会”。此后,高交会每年举办,是中国最大、最活跃的技术市场,成为深圳向世界展示自己的名片和中国同世界见证高新技术发展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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