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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来重大改革事项概览(十一)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党史研究室编 来源:深圳改革开放四十年 责任编辑:manman 2025-04-27 人已围观

201.深圳率先成立人才安居集团公司
2016年6月30日,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人才安居集团是市委市政府保障深圳人才安居乐业的平舍,是深圳市专责负责人才安居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具有政策性和功能性属性。人才安居集团也具有企业属性的本质特征,对标新加坡建屋发展局,通过企业化运作和市场化手段,努力将集团打造成为深圳人才安居住房投融资平台,人才安居住房建设、收购平台,政策性人才住房供给平台,以及政策性、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平台。
 
202.深港通正式开通
2016年12月5日,市场翘首以盼的深港通正式开通。通过建立技术连接,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深港通的开通是在原有沪港通基础上搭建的又一条互联互通的便捷通道,是深圳、香港两地证券市场的沟通桥。深港通有利于推动国家资本市场向国际开放,促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人民币国际化、香港金融中心繁荣稳定、深化深港合作。
 
203.深圳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和金融法庭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前海合作区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深圳金融法庭。2017年12月26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和深圳金融法庭在前海合作区挂牌成立。2018年1月12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对华为诉三星全国首例元线通信国际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2018年1月16日,深圳金融法庭公开宣判毕某与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王某场外股票融资合同纠纷一案,敲响深圳金融法庭正式揭牌办公后的第一槌。
 
204.深圳率先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改革
2017年12月29日,《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方案》明确试点范围、赔偿标准,提出风险防控服务等系列新举措。相较于2009年以来自愿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一是突出保险的强制性。二是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偿范围、责任限额、保费确定、责任触发、定损理赔等产品内容提出强制要求。三是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在原有人身、财产、应急和法律费用等基础上,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赔偿范围,并缩小了保险免责范围。《方案》进一步发挥绿色金融特别是商业保险对绿色发展的推动作用,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205.深圳率先推出营商环境改革20条
2018年1月17日,《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印发。这是深圳进一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北上广深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措施》对标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为参照,并充分学习借鉴北京、上海、香港的好经验好做法,从贸易投资环境、产业发展环境、人才发展环境、政务环境、绿色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等个方面,提出20大改革举措、126个政策点,着力率先营造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市场最具活力、综合成本最佳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206.深圳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2018年2月24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关于深圳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请示》,同意深圳以创新引领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207.深圳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2016年深圳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全市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制度保障,推动形成海绵城市建设“常态化、法制化、标准化、社会化”的长效机制2018年3月18日,深圳出台《关于市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及配套实施细则,每年安排最高奖补5.14亿元,配套荣誉、资金奖励和失信惩罚政策,激发全链条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强有力的制度改革,各部门齐发力,确保了海绵城市要求模入城市管理各方面,形成全民接受海绵、支持海绵,共同积极参与海绵建设的良好氛围。深圳海绵城市建设实践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充分肯定,认为是“智慧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典型,并拟在全国宣传推广深圳经验做法。

208.深圳高水平建设鹏城实验室
2018年3月,深圳鹏城实验室(深圳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启动建设。实验室以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为依托单位,以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为己任,聚合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建设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和平台,开展区域性多领域、跨学科、大协同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努力引领未来学术方向,推动网络信息产业发展,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截至2020年10月,实验室聚集了31位院士、2000多名科研人员,与全国15(涂家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
 
209.深圳高标准建设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
2018年4月,深圳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建设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合作区深圳区域开发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合作区深圳区域规划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深圳计划在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进行几个方面的探索:探索实行更为便利的人员出人境政策,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绿色通道和无感通关服务;试行科技资金跨境流动政策,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出入境绿色通道;实行科技产业准入制度改革,建设新兴产业标准规则创新先行区,与香港合作发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金融科技等新兴产业。
 
210.深圳设立全国首家个人征信机构
2018年5月23日,由央行主导、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8家市场机构共同发起组建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一一百行征信在深圳正式挂牌。作为全国首家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的设立有利于提高行业风险防控水平,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打击“过度多头借贷”“诈骗借贷”等乱象,有效避免平台间“共债”发生。对于投资人来说,也意味着可以更加放心地进行投资,实现良性循环,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211.深圳率先实施城市多层次住房供应保障制度改革
2018年6月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出台。根据《意见》,深圳将按照普通商品房40%,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各20%的比例,着力构建面向2035年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给保障体系,为增强深圳人才吸引力和城市发展动能提供了保障。
 
212.深圳率先试行重大科技项目评审主审制
2018年6月9日,《深圳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办法(试行)》印发。《办法》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评审模式,并结合深圳实际,以问题为导向,遵循“专业权威、规范严谨、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原则,围绕专家库建设、专家管理、评审组织与评审规则、评审意见与评审结果公开和畅通申诉机制等评审全流程再造,提出九个方面40条具体规定。《办法》借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方式,选取名主审专家,结合先期评审和现场讨论情况,提出评分、评审意见和推荐意见。突出主审专家作用,避免各评审专家的意见过于分散。
 
213.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
2018年6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对外公布《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这是我国针对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改革创新的首个重要文件。根据《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受理当事人之间的跨境商事纠纷案件。次日,该法庭在前海揭牌并开始办公。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说明了深圳营商环境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也显示了深圳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214.深圳大力实施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2018年7月10日,《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正式公布。改革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选址到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压缩9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施工许可压缩到33个工作日。改革从制度设计上打破了审批部门坐等审批的路径依赖,将被动审批转变为主动服务,不仅提升了审批效率,也使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215.深圳全力推进数字政府改革
2018年8月,深圳出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万物感知、万物互联、万物智能,全面推广“掌上政府、指尖服务、刷脸办事”,努力“创品牌、提体验、强基层、优决策”,力争“数字政府”建设2018年底实现国内一流,2020年底实现国际一流。一是推进信息数据开放共享。已建成全市统一人口等个方面基础信息资源库,及市场监管等个主题信息资源库。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接入68家市直机关和全市10个区(新区)。二是提升政务办公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推广统一智能政务办公系统2.0版本,实现了市、区、街道三级视频会议系统联网。三是建设市政府管理服务指挥中心。按照一体化数据集成、运行监测、指挥协同、决策支持和综合展示的要求。

216.广深港高铁正式全线营运
2018年9月23日早7时,G5736列车离开香港西九龙站,驶向深圳北站,标志着广深港高铁正式全线开通营运。广深港高铁的全线开通将大大缩短湾区各城市特别是深港之间的通勤时间,深圳至香港最快仅需14分钟,为往返深港人士在两地的工作、商务活动、居住生活提供了便利。深港合作跨人新时代。
 
217.深圳出台全国首个城市GEP核算技术规范
2018年12月10日,深圳市正式发布《盐田区城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标志着该区率先编制实施全国首个城市GEP核算地方标准。该《技术规范》明确了城市GEP核算指标、核算方法、核算因子、定价方法、数据获取方式等相关内容,将为深圳乃至全国其他地区开展城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提供规范化模板。
 
218.深圳建立全国第一个党史文献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地方志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2018年12月24日,深圳市史志办公室设立全国党史文献、地方志系统内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南开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联合培养党史文献、地方志专业博士后,打造深圳党史文献地方志研究和宣传教育高端平台。
 
219.深圳成立全国首家独立运作的破产法庭
2019年1月14日,全国首家独立运作的破产法庭一一深圳破产法庭揭牌成立。深圳破产法庭的成立,将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现有破有立、破旧立新,培育新的增长动能,有利于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以破产法治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强化破产审判的专业性和体系完备性,提高破产办理水平,增强破产办理的便捷性,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有利于借助深圳改革开放前沿的优势,在国际跨境破产背景下深入探索我国的破产审判应对策略,维护好我国企业利益,并立足深圳,向世界展示我国的法治进步,提高我国破产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220.深圳探索光明科学城建设新模式
2019年125日,承担全面提升深圳科技创新能力重任的光明科学城正式动工建设。根据规划,深圳将瞄准世界科技最前沿,努力将光明科学城打造成为支撑深圳原始创新的重要载体,打造成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节点,打造成为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的重要引擎,打造成为深圳北部中心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深圳将对标全球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用最先进的理念、最好的规划、最好的方案,全力把光明科学城规划好、建设好,努力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科学城,为深圳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增添新的动力。根据光明科学城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将形成科学城建设基本框架体系;到2025年,将形成世界级科学城的核心功能;到2035年,将基本建成高度国际化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承载区。
 
221.深圳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是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确立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基本原则。深圳将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促进与港澳更深层次合作,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不断强化在国家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争取出台深化深港金融合作创新政策,探索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设立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扩大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出台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若干措施,建设粤港澳青年创业区。同时,还将高水平建设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探索实现深港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探索建设离岸创新基地;谋划建设深港商贸旅游消费合作新平台。编制沙头角罗湖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发展规划,推动深港共同开发建设,探索建设特色购物一条街;打造大湾区国际综合如匿枢纽。规划建设深圳港内陆港,推进深港引航互认,推动开设深港海上旅游航线。
 
222.深圳高标准建设深圳湾实验室
2019年4月,深圳湾实验室(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广东省实验室)启动建设。实验室由深圳市科创委和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共同举办,协同深圳市以及香港和澳门相关领域具有研究基础和应用优势的单位合作共建,开展生物医学领域前沿研究,解决人口与健康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按照规划,深圳湾实验室以BT与IT交叉融合为特色,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全国乃至全球优势力量,5年内将建设150个科研团队,人员规模达2000人,形成包括中外院士在内的各类领军人才梯级队伍。作为深圳建设高水平实验室的重要代表,深圳湾实验室按照国家重大战略需要,高效聚合科技资源,形成协同创新优势,推动深圳科技创新迈上新层级。

223.深圳党史馆、方志馆开馆
2019年4月27日,深圳党史馆、方志馆建成开馆,迄今共接待近4000家、10万余人次参观,成为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进行思想政治洗礼的重要场所,以及市民群众了解深圳人文历史、培育家园情怀的重要平台。各级党校、高校及企事业单位纷纷前来挂牌现场教学基地,搭建了党史地方志进党校、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的桥梁。
 
224.深圳推出科技计划管理改革22条举措
2019年7月4日,深圳出台《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推出科技计划管理改革22条举措,通过新设、整合、拓展、优化科技计划项目,形成“一类科研资金、五大专项、二十四个类别”科技计划体系,实现“体系架构市场化、关键环节国际化、政府布局主动化、高校支持稳定化、人才支持梯度化、深港澳合作紧密化、国际交流全面化”的格局,每年将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30%以上持续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行项目攻关“悬赏制”、项目经费“包干制”等科研组织新模式,并在项目主导、科技人才政策等方面进行大胆尝试。

225.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意见》提出了深圳“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五大战略定位,明确了深圳到2025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兰个阶段的发展目标,部署了“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五项重点任务。《意见》的印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又一伟大实践的重大时代性开启,是继兴办经济特区后深圳迎来的又一重大历史性机遇,是深圳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重要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必将对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产生极为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26.深圳率先立法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2020年8月26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立法,突破性地建立了个人破产制度,健全市场退出机制,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为金融风险的产生提供了规避策略,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热情,为经济带来新的活力和发展动力。此条例标志着深圳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完整的破产法规体系和科学的办理破产体系,为国家下一步修订企业破产法,探索跨境破产法律制度以及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构建统一完整的破产法律制度和破产办理体系提供关键经验和示范样本。

227.《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草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正式发布
2020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授权清单”形式制定,包括八部分、27项目标任务要求,围绕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

228.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隆重举行
2020年10月14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在前海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回顾40年来深圳经济特区实现的历史性跨越,总结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取得的显著成就和宝贵经验,对新时代深圳等经济特区建设作出重大部署,要求深圳经济特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大局出发,落实新发展现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特区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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