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驻扎于宝安县的军队赴浙江征伐海盗的重大军事活动。唐朝开元年间(713~741)在宝安县城设立军事机构屯门镇,其长官镇使或镇将品级高于宝安县令,活动独立于宝安县地方政府之外,直接受命于朝廷。天宝二年(743)冬,“海贼”吴令光等人攻陷了浙江的永嘉郡(今温州市),并且劫掠了台州(今临海县)和明州(今宁波市)等地,玄宗命河南尹裴敦复、晋陵太守刘同升、南海太守刘巨鳞前去讨伐。刘巨鳞以郡太守的身份统领屯门镇兵,乘军舰从海路进兵浙江,在天宝三年(744)初,会同其他几路大军共同打败了吴令光。此役再次证明后世知名的“东莞兵”、“
南头兵”即宝安籍将士英勇善战,有悠久的历史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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