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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罚没收入“票款分离”制度

作者:王东燕、彭亦彬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3-01-31 人已围观

1995年,深圳市财政局(2009年更名为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提出并实施罚没收入“票款分离”,首创全国罚缴分离制度。
 
我时任深圳市财政局综合处主任科员。记得1997年财政部向全国推广了深圳的改革措施。海天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深圳财税20年》也载明:1995年,深圳市财政局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罚没收入“票款分离”制度。
 
罚没收入“票款分离”:除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外,将过去由执收单位直接收取罚款然后上交财政的做法,改为罚款由执收单位开票、财政部门委托银行代收、缴款人直接将款项缴入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账户。1996年对行政性收费实行“票款分离”。接着,迅速推广到事业性收费项目。到1998年,市级建设、无线电管理、公安、口岸管理、排水管理、民防、财政部门共16个单位的收费实行了“票款分离”。
 
为了解决行政事业性收费银行账户过多,收费金额较小的单位委托银行代收款困难多,众多缴款人到指定银行缴款不便等问题,1999年,市财政局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与深圳发展银行合作开发了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银行代收款电脑管理信息系统,缴款人不受区域、单位、收费项目限制,在深圳发展银行所有网点均可交款。7月份起在市工商、规划国土系统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接着,又与市农业银行合作开发了人民法院诉讼费委托银行代收款电脑管理信息系统。运用这些电脑管理信息系统,我们可以随时通过电脑终端了解掌握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的实际情况,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做到了方便、快捷、高效收费。当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票款分离”的覆盖面达到75%。
 
“票款分离”的实施提高了深圳市非税收入征缴规范化水平,为全国非税收入征缴作出了积极探索。1997年,财政部向全国推广了这一改革措施。如今,“票款分离”早已成为全国非税收入征缴的基本模式。
 
口述者:王东燕,时任深圳市财政局综合处主任科员,现任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资产和非税收入管理处副处长
整理者:彭亦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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