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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学习方式:认识误区、思想辨正与本质回归(二):原因剖析与思想辨正

作者:李敏 来源:《深圳教育蓝皮书》(2016~2017年卷) 责任编辑:yangxu1985 2023-08-17 人已围观

二、原因剖析与思想辨正

(一)原因剖析

部分研究者、学校和教师对“转变学习方式”的理解存在着上述误区,其原因不外乎内外两大方面,既包括当事人主观方面,又包括学习方式的学理研究、课改的实施推进等客观层面。下文着重探讨教师主观方面的原因,分析导致其错误思想观念的根源,纠正其不良影响,以期较好地把握住课程教学改革的正确方向。

首先,基本概念不清晰。整体而言,部分教师存在认识误区的原因首先在于对接受学习、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等基本概念认知模糊,理解不够透彻。究其根源,或是由于忽视、误解理论学习,认为理论大多脱离实际,理论学习只是隔靴搔痒,而缺乏清晰探究的学习主动性;或是由于理论意识不强,概念敏感性不够,对实践问题惯于按日常经验理解,缺乏概念区分度。

其次,思维方式有偏误。对如何选择和运用各种学习方式认识不明、把握不当,暴露出的深层原因是对新课改提倡开展的“自主、合作、探究”的认识和理解,未做深入推敲和思考,而是作模糊化处理,思维方式上存在简单化、碎片化和非整体性。这使得在实践教学中存在着这样一种观念,即学习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适合于每个学生且较为“稳定”“优质”的学习方式,并适合于达到任何学习目标。学习方式是抽象的和绝对的,存在着明显的优劣好坏之别,而不是具体的和相对的。各种学习方式之间的内涵差异、适用范围、学习内容、学生个体独特性等复杂因素的考量被弃之荒野。

其三,批判性学习意识和能力有欠缺。新课标倡导的是主动参与、合作学习、乐于探究的意识和能力,强调的是复杂情境下独立解决问题的思维和能力。但在课堂教学中,就逐渐演变成将接受学习直接替换为自主、合作、探究的新学习方式。这一“以讹传讹”式的做法和教师自身迷信专家,迷信宣讲培训,欠缺批判性、独立性的思考有直接关系,和教师自身在具体的教学实践过程中缺乏对学生实际学习效果的反思有关。当然,毋庸讳言,这与课程改革之初,专家们为更便于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进行改变和操作而进行的简单化标签化解读与引领,亦直接有关。

(二)思想辨正

基于生成论教学哲学的理论立场,我们认为学习方式的本质是学习的具体发生机制和整体的现实形态,“自主、合作、探究”,三者不是基本的学习方式,而仅仅是“学习方式的特点、品质或属性”。因此,与其提出向“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的转变,不如明确提出要采用合理适切的多样化学习方式,并在学习方式中渗透“自主、合作、探究”的特质,以便扭转实践中的观念及操作误区,走向生动多样富于创造性的学习实践。针对上述偏误,具体辨析如下。

思想辨正之一:不是只提倡“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而是在合理继承有意义“接受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适切性地扩展运用其他多种学习方式。

纠正这一认识误区的关键是澄清和回答以下问题:学习方式到底有哪些类型和组合?新课改强调学习方式转变的内在要求又是什么?

1.学习方式从理论上而言可以分成无限多种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学习方式可以分成多种类型。比如,有学者从某种学习方式所采取的学习活动类型和学习活动方式这两个纬度去划分学习方式的类型,前者细分为符号性学习、感知性学习、动作性学习、交往性学习、综合性学习五个子维度,后者细分为个体性—群体、接受性—探究性、自主性—他控性、分析理解式—整体感悟式、机械性—有意义性五个子维度,依据两大纬度的交叉组合,提出了48种学习方式。还有学者提出,应从如下七个维度对学习方式的类型进行划分:“根据学习的组织化和专门化”“根据经验的载体和学习手段”“根据学生在学习中有无伙伴”“根据学习有无指导和帮助”“根据学生在学习中的独立思考和探究的程度”“根据学习的技术手段”“根据环境的不同和学习的功用”。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从学习者个体认知风格、个体器官潜能参与学习的视角、学习者利用环境和媒体的程度等纬度进行划分,因此,由于各种分类标准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交叉组合,仅就理论上而言,学习方式的类型可以做无限多样的划分。

2.课改中应该突出强调的是符合“自主、合作、探究”特质的多元学习方式的协同参与和运用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提出:“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从这一表述中可知,《纲要》其实并没有明确直接地提出自主、合作、探究这三种学习方式,而是倡导选择和运用符合“自主、合作、探究”等特性和理念的多种学习方式,其旨趣是重点突出过去所忽视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所需要的时代价值取向。然而十几年来,在理论与实践中,许多人包括一些专家学者却都往往有意无意地将其窄化理解为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这三种基本学习方式,这对一线的教学实践产生了非常深远的负面影响。实际上,符合和较好体现“主动参与,乐于探究,交流与合作”特质的学习方式远不止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这三种,比如有意义接受学习、有意义发现学习和合作研究性学习等等。因此,学习方式的转变不应只是简单机械地转向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这三种学习方式,而应在明确各种学习方式的不同独特内在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合理适切地根据学习目标、内容和学习者个性把“自主、合作、探究”等理念灵活体现在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上,融合渗透到整个学习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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