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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土地公开拍卖“第一槌”

作者:《深圳的光荣与使命》编写组 来源:深圳的光荣与使命·大学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4-10-25 人已围观

三、第一槌敲出全新时代
 
这是新中国土地拍卖的第一槌,这一槌也拉开了土地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序幕。
 
槌落一个月后,广东省人大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将深圳进行有偿有期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制度及时以立法形式予以确认。
 
1988年4月,全国人大正式修宪,并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也做了相应修改。
 
“产权国有+使用权拍卖”的模式,撬动了巨额的基础建设投资。交易限制的解除、土地价值的激发,带来了生产力“核爆级”的增长。从此,一栋栋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中国大地的容颜迅速被改变。全国许多城市也纷纷借鉴深圳这一模式,通过以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为地方财政增收和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促进作用。
 
关于这场拍卖会,一个有趣的细节是:当时,很多人还不知道何为“拍卖”,竟然找不到合适的拍卖槌。为此,深圳市特意向香港测量师学会求助,香港定制了一柄枣红色的樟木拍卖槌,并赠送给深圳市。
 
40多年来,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土地资源管理难题,敢为人先的深圳人总能以改革创新的思维和方法,开辟出一条条土地利用管理的新路。比如,1992年,深圳实施“统征”,率先在关内实现土地全部国有化和农民市民化。2004年,深圳又实施“统转”,在全域实现土地全部国有化和农民市民化,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农村建制的城市。2013年,深圳风凰社区首宗原农村集体土地成功入市交易,在“农地”入市方面率先取得突破。这些土地改革探索,一方面推动了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一方面也为全国土地管理改革积累了经验、做出了示范。
 
 
知识链接
 
土地招拍挂
土地招拍挂制度是指我国现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制度。在深圳大胆进行土地使用权改革并推动修宪之后,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四种: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土地法及自然资源部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对于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其含义是指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上述方式出让土地。统称为招拍挂制度。
 
 
案例点评
 
深圳土地公开拍卖“第一槌”,敲出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它改变了土地使用权由单一行政划拨的局面,开创了“产权国有+使用权拍卖”的模式。“土地招拍挂”在今天已司空见惯,但在当时,却要顶着“出卖领土主权”这样吓人的罪名,冒着违反宪法的风险打擦边球,这说明当年的改革先行者甘冒风险,也要挺身入局为深圳杀出一条血路来。如果没有他们大胆地冒、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就没有土地价值的解冻,没有因此而触发的核爆级增长。
 
“土地拍卖第一槌”另一个值得关注之处是这一改革中的香港元素。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香港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在市场经济大门还只是打开一条小缝的情况下,带头进入内地的,就是港商。了解国际市场、熟悉国际规则的香港同胞还扮演了老师的角色。他们不仅带来了资本、技术、信息和海外市场,同时也带来了新理念和新思维。包括本案例在内,深圳许多里程碑式的改革创新之举,都是以香港为师在内地落地生根的。诚如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会见香港澳门各界庆祝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访间团时所说:“国家改革开放从一开始就注入了香港、澳门活力元素。40年来,港澳同胞在改革开放中发挥的作用是开创性的、持续性的,也是深层次的、多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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